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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零三章——比字

主帐中

周忠罡和郭海慧正在聊家常,两人从小时候一起练功上学,再到后来的沙河之战,最后又聊了一些未来的事。

“墨玉麒麟求见。”外面的侍卫喊道。

周忠罡和郭海慧的回忆也到此刻而结束,周忠罡说道:“让他进来吧。”

侍卫为周文轩掀起了帘子,周文轩走进了主帐,他将腰板挺直,表情严肃,右手握成拳,捶在了左边的胸膛上。其身后跟着一位女子,少女身体肃立,两手相扣在一起,右手在上放于左腰侧,微微俯身屈膝,行了一个标准的女子礼。

周文轩说道:“墨玉麒麟携账下幕僚公孙悠扬,拜见父帅。”

周忠罡微微一愣,他打量了一下跟在周文轩身后的女子,这女子气质淡雅,衣着端庄,与华朱雀和疯魔邪兔恰恰相反。

周忠罡好奇问道:“这丫头是什么身份,怎么为父之前没有见过?”

公孙悠扬说道:“回天威大帅,小女本是罪将公孙觉家的养女,如今是墨玉麒麟殿下的账下幕僚,为我家殿下打点一些军中的琐事。不求像朱雀堂主和三位圣姑一样扬名极北,但求为殿下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以此来赎犯下的罪过。”

“切,原来是叛将公孙觉的女儿。我说大侄子,你办事前能不能走点心,她一个叛将之女没被发配边疆就很不错了,你怎么还将她带在身边?”郭海慧问道。

周文轩辩解道:“姑姑先别生气,公孙悠扬的价值可远远大于一座复兴城,此次决战更是破敌之核心,故此文轩才将她一直带在身边的。”

“你...”

“哎,行了行了。”周忠罡朝着郭海慧摆了摆手,随后他问道,“文轩啊,正好赶上饭时了,留下来陪为父吃一口东西吧。”

周文轩拱手道:“禀父帅,文轩此番是来献计的。”

“哦?为父给了你三天的时间,这才第一天你就已经想出办法了?”周忠罡有些难以置信。

周文轩将一张部署图铺在了周忠罡面前的案台上,以此同时郭海慧也凑了上来,她也十分好奇是什么样的妙计。

周文轩为两人讲解道:“父帅且看,这里是后谷,也是我们决战的战场。父帅应先将玄骑营和吕家营调离大营,三日之内昭兵必定会来劫营,到时候父帅只需要带人逃进后谷即可,沿途在留下几位将军佯装殿后。等到昭军逼近之时,敌人已成骄兵,而我军也是到了背水一战、绝境逢生的地步。到时候我军率先发动攻击,玄骑营和吕家营从后面堵住出口,全歼敌军主力。此战昭军必败,我军必胜!”

“等等,且不说你这计策有多大的风险。你说的都是建立在敌军来劫营的情况下,现在的问题是敌军死守城池,根本不出来迎战,就更不要说来劫营了。”郭海慧很快就看出了其中的问题,她说道。

闻言周文轩嘴角微微上扬,他给公孙悠扬使了个眼色,公孙悠扬马上将那封书信呈了上来。周文轩说道:“姑姑无须担心,有昭帝国北冥天王的调令在此,离安城中的守军一定会来劫营的。”

郭海慧拿起了书信看了一遍,随后她的表情马上就变得严肃了起来,她说道:“表哥,信中写到北冥晃亲自点兵三万,发往摆陶城,我们是不是也该向二哥申请支援?”

周忠罡抢过书信看了一遍,神情也变得严肃起来,不过随后他便发现了一些端倪,“不对,这信有问题,这信上有些墨还没干,不像是快马加鞭送往离安的。这信是从哪里截下来的?”

周文轩答道:“回父帅,此信是公孙悠扬寻着北冥晃的字迹仿写出来的,文轩正欲将此信送去离安,以助计策的实施。”

“一个姑娘家,居然能写出这么一手好字,难得,真是难得。”周忠罡感叹道。

周文轩说道:“不止于此,这位公孙姑娘擅取百家之长,能够仿写出许多大儒们的字迹。当初在铁马山,就是她模仿着二伯的笔迹,将海微叔叔骗回奉天盟的。”

“当真?”周忠罡疑问道,随后他吩咐伺候在一旁的将士,“快点研墨,拿纸笔过来。”

“是。”身边的将士忙应道。

这时郭海慧拦住了那名将士,她说道:“算了,还是我去吧。”

说罢,郭海慧起身取来文房四宝和盛水的水盂。她先是将一张宣纸铺在了周忠罡的面前,随后将笔杆搭在笔架之上。这些可都是周忠罡的宝贝,不论是质软润滑的羊毫,还是坚挺流利的狼毫,用的皆是最上等的材质,随便一杆都是千金难求。

接下来是研墨,郭海慧用取水的小铜勺舀了一点放入砚堂,小巧的玉手握着墨锭,轻轻地在砚堂中画着圈,细细研磨着。

此情此景,不禁让郭海慧回想起了两人年少时的事,那时的周忠罡还没有认识木子青,每天陪伴在周忠罡身边的,一直是她这个表妹。两人经常呆在一起,年轻时的郭海慧很是黏人,跟在周忠罡身后经常一跟就是一整天,有时更是跟着周忠罡一起回龙岗,一住就是很久。

那时的郭海慧可是郭袖香的心头肉,每次郭海慧一来龙岗,郭袖香就让人准备很多好吃的。郭海慧也很喜欢自己的这个姑姑,她爹爹走得早,所以姑姑一向很疼她。

受了周忠罡的影响,郭海慧也开始习武练气,白天周忠罡顶着太阳修炼时,她就拿起手帕为表哥擦汗。晚上月亮升起,周忠罡开始点着竹灯练习书法,而郭海慧就陪在他身边,像个研墨丫鬟一般为他换笔研墨。

周忠罡拿起一杆香檀木笔杆的毛笔,笔势雄奇,字态横生,手腕流转间如同千军生在笔下。写下了一行“天生与吾,非陨即昌!”

这张狂的八个大字可有着不小的来头,传说是当年兵圣人在初出茅庐的时候,用狼毫在一块老岩碑上所刻,并自称是为自己刻下的墓志铭。

周忠罡抬眼道:“怎么样小姑娘,在你眼里我这字如何?”

公孙悠扬低头看了一眼周忠罡的字,随后回复道:“回大帅的话,大帅的字比起极北之地的书法大家,都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公孙悠扬身为罪将之女,怎么敢妄自评价大帅的字呢。”

周忠罡看向郭海慧笑了起来,而郭海慧也陪着笑了几声,随后周忠罡转回头说道:“哈哈,你这丫头还挺谦虚。那这样吧,先前我儿说你擅取百家之长,你不妨也写上一段,给本帅看看。”

闻言公孙悠扬转头看向周文轩,似是在征求意见。

“哎,你不用看他,我这个当老子的说话,他一个小辈还敢有什么意见不成?你就放开了写给本帅看看吧。”周忠罡说道。

“是,小女遵命。”公孙悠扬微微屈膝行礼道。

随后公孙悠扬走上前来,她用左手抚在右手腕的下方,挡住滑下来的衣袖,右手则是去取笔。公孙悠扬选了一杆精致的狼毫,另起一张宣纸落笔。

与周忠罡的潇洒豪放不同,公孙悠扬的每一个字都写得很是吃力,短短一行字竟然写了一炷香的功夫。随着最后一个字写完,豆大的一颗汗珠从额头滚下,公孙悠扬赶忙那起手帕去擦汗。

与此同时,周忠罡的眼神都惊呆了。因为公孙悠扬在宣纸上也只写了八个字。同样的字迹、同样的风格、同样的“天生于吾,非陨即昌!”

周忠罡难以置信地将两张宣纸举了起来,反复的对比着。自他练字开始,近三十年来还没人能将他的字迹模仿到这般境界,甚至到了若不仔细看,连他本人都辨别不出来的地步。

这时公孙悠扬说道:“让大帅见笑了,大帅的字实在是独树一帜,仅仅模仿了短短几字,就已经累得不成样子。”

“妙,妙啊。”周忠罡激动地念叨着,随后他问道:“你的书法学了多少年了?”

公孙悠扬答道:“回大帅,小女自幼便开始学习书法,至今已有十个年头了。”

“好啊,真是个好苗子。”周忠罡赞赏道,随后他转身看向周文轩,“文轩啊,为父今天和你要一个人。”

周文轩已经猜出了周忠罡想要说什么,旋即回复道:“父帅可是想要公孙悠扬?若是父亲想要,那孩儿自然不会多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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