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6,父女相见
曾亚红找到兼职是在火锅店兼职。每天晚上七点到九点,工作两个小时。
现在路遥遥一个人走的时候多。跟曾亚红时间对不上。
而宿舍里,景悠也是独来独往,经常神出鬼没。
到了傍晚,路遥遥拿着书,走得有点匆忙,要去参加英语角。有人叫住了她:“小姑娘~”
路遥遥抬头,看向来人。她的瞳孔缩了一下,极快归于平静,是朱荣光。朱荣光长相儒雅,气质沉稳又自信,成熟的帅气大叔一枚。
他们面对面站着,停留下来这一小会,就有不少女学生看过来了。好帅的大叔啊,现在的年轻大学生,也有不少哈这一类型的。
路遥遥面色清淡:“有什么事吗?”朱荣光笑容可亲:“请问第七宿舍楼往哪里走?”
P大这么大,他来过五次,还是记不住。路遥遥指了路:“先走过这条道,再往右拐,直走,看到黄色的钟楼,再往左走上一段,就能看到宿舍楼的标识了。”
朱荣光讶异的看了她一眼。路遥遥指路语言简洁,条理清晰,简单明了。他手下那些员工,有些工作四五年了,表达还不一定能做到她这样。
“谢谢你啊。”朱荣光道谢,彬彬有礼。路遥遥垂眸,转身即走,不带一点留恋。父女相见,路遥遥认出他来了,他没认出来。
有点可笑吧,但心里没有难过,她已经有了最好的父亲了。
刚走了两步,路遥遥听到惊喜的叫声,她回过头,朱雨莎飞奔而来,撒娇的扑进了朱荣光的怀里:“爸爸,我好高兴,我高兴死了。你居然来学校看我了,天啊,我不是在做梦吧?”
朱荣光揉着她的头,脸上是慈爱的笑容:“怎么样,雨莎,现在心情好点没有?”“爸,可是我还是很难过,我想要思源~”最后一句话,路遥遥没听见。
路遥遥头也不回的离开了,走得有点急。羡慕吗?没有。儿时的记忆不是全无,看到朱荣光那一瞬间,脑海里浮现的是,年轻的他,狠戾的对梁芳华施暴,与现在温尔文雅的他判若两人。
今天的路遥遥跟英语角的外教沟通得更有干劲。
她承认自己的心情多少还是受了点影响。
*
朱雨莎挽着朱荣光的胳膊,十分的开心,遇到认识的同学,就介绍:“这是我爸爸。”
她的语气特别自豪。
众人觉得有点讶异。
第一,是觉得朱雨莎跟朱荣光并不像。朱雨莎是朱荣光继女的这事,同学们并没有人知道。
第二,他们是觉得吧,就算朱荣光是她的父亲,但朱雨莎都大二了,不是小姑娘了。父女俩的关系真的是好亲近,太过于亲密了。
如果是母女俩这样挽着胳膊,贴着身体走路,还没有违和感。父女俩,这样也算是太亲密。让人看了,还有点以为是老夫少妻。
朱雨莎哪里知道别人在想什么。
她撒娇道:“爸,我们去吃饭,你叫上思源吧。”
她叫的话,贺思源肯定不去。但是朱荣光难得从小城过来Z市一趟。
这个面子贺思源不可能不给。
这些年两家都在走动。每年贺思源也会来朱家拜年的。现在长辈过来了,肯定也要来见见的。
朱荣光当然知道朱雨莎在想什么。
“行了,你那点小心思还想瞒我?没问题,我帮你把思源给叫出来吧。”
说完,朱荣光拿出手机,给贺思源打电话。
贺思源接到电话,皱了皱眉。朱荣光的邀约,不太想去。可是长辈都话了,他也不是那种不通情理的人。
“朱叔,雨莎。”
贺思源走到他们面前,礼貌的打招呼。
天开始暗了。
贺思源的头被风吹了起来。
他的那双眼睛十分的好看,好看到朱雨莎有点失神。看多少年都看不够啊。
*
Z市某个高档的酒楼包厢里,三人坐在大圆桌前面。朱荣光笑眯眯的看着贺思源。果然,是越长越好看了,那气质,那气度。怪不得,家里小儿子是将贺思源当成偶像。
饭桌间,朱荣光不经意的打开了话匣子:“思源啊,听说你有了喜欢的女生了?”
朱雨莎脸色一僵,紧张的看向贺思源。
贺思源淡淡的答:“是有那么一个人。”他回答得毫不避讳。
想到周六的见面邀约。
那个傻姑娘真以为他是个陌生人。
贺思源现在已经有点期待,当路遥遥知道,他就是水之原时,会有什么反应。
那张小脸,肯定会一脸呆滞吧。
路遥遥是今年小城的高考状元。
可是接触过几次,贺思源觉得路遥遥有时候挺呆的。真的,一点聪明劲都看不出来。
就拿上次飞机场的时候来说,跟他对话很吃力?跟他对视很困难?
那眼睛,看着他时,总有点躲闪。
网上聊了天,也算是侧面了解了路遥遥。
这是一个很简单的女孩子,很温暖,跟自己想像中的一样。
贺思源这样想着,嘴角就不自觉的带了笑。
而朱荣光有点遗憾:“是什么样的女孩子?有机会带给我看看。不过呢,玩玩是可以,结婚吧,还是找门当户对的。”朱荣光意有所指。
贺思源神情似笑非笑,也不知道听进去了没有。朱雨莎却听懂了父亲的言外之意,面上一喜。对啊,还没有结婚呢,她还有机会。
想到这里,朱雨莎笑着偏了偏头。这动作她是练过的,她知道,什么样的姿势能让她看起来更美。“思源,这个豆腐羹很嫩,你尝尝。”贺思源口味清淡。“好,谢谢。”客气有余,亲近不足。
吃完饭,朱荣光接了个生意上的电话,就匆匆走了。朱雨莎满心欢喜。两人又可以独处了呢。“思源,陪我逛逛街好不好?你不会让我一个女孩子在大街上逗留吧?”朱雨莎娇嗔道。
贺思源双手插兜:“好。”他答应过朱荣光,要将朱雨莎安全送回学校,那他就会做到。朱雨莎开心得脸蛋绯红,比染了胭脂还要美上十分。看他,是看恋人的痴迷神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