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六章 新年礼物
无法出手改写历史但干预一下大表姐的人生轨迹应该属于小事一桩......
陈韬甩了甩手腕,刚才揍冯瑞龙的时候受到牛顿第三定律影响,自己的手挺疼。
冯瑞龙是个有想法的人,仗着在外面闯荡过几年,眼界要比一般人要宽几分,临走时那番话肯定对他有所触动,但触动也没多大。
光靠这些还不够,冯瑞龙怎么可能轻易放弃,他刚才的表现只是出于生命安全的考虑。
反正陈韬只是个表弟,一时的冲动怎么可能干预得了他和玉兰的婚姻,经过他糖衣炮弹和花言巧语攻击,玉兰在心理上已经接纳了他,下半年玉兰要到城里打工,到时候他把商店一关,到城里开个批发部,玉兰身边没有父母的监护,一切都由自己安排了。
农村姑娘刚来到城市,很容易被鲜花和美食击败。
冯瑞龙坐在小热炕上,揉了揉脸,给自己倒了一杯酒,自言自语道:“小不忍则乱大谋啊。”
从冯瑞龙家出来,陈韬在路边等了大约半小时,拦了一辆到通北县的顺路车。
店里已经开始正常营业,初四一大早李秋君就带着高萱开始忙乎,茶壶还没来,他妈过了初五才放他走。
农村有个习俗,初五前不出门。
陈韬站在门口先欣赏了一下从徐晓雅姥姥手里淘来的这处平房,旁边就是百货大楼,这个位置属于黄金地段,未来的县城的购物中心,过一阵子把店关掉然后重新建成三层,届时征地补偿的时候金额就会翻好几番了。
有机会还得问问徐晓雅她姥姥家其他的房子还卖不卖......
唐白嫖又来混吃混喝混玩,这小子家庭条件不错,但高中时他妈给的零花钱也不多,到处蹭吃蹭喝蹭玩还特么蹭学妹。
“唐白嫖的账都记好了吗?”
李秋君扬了扬手中的笔记本,“一清二楚。”
“很好,李店长做事一丝不苟。”
店里生意很火,这在陈韬的预料之中,刚过完年学生手里都有压岁钱花,不过这也持续不了几天,下一波火热要等到开学,还能再割一波韭菜。
他坐在窗下的沙发上,此时太阳直射点还在南回归线上,阳光可以从窗户投到地中央,晒的窗台上一盆绿植呈现出生机勃勃的姿态。
晒了会儿太阳,他准备去写小说:
“我到网吧里写点儿东西,有啥事儿到门口小卖部公用电话给我打电话。”
“你安心写吧,店里的事儿交给我就行。”
李秋君眨着眼睛说道,过了一个年她发育的更好了,一条紧身牛仔裤直接包裹出她的蜜桃臀,今天还擦了口红,配上乌黑的头发,更显妩媚动人。
到网吧角落里开了台机子,旁边一哥们儿戴着耳麦正在哇嘎上看片子,声音还挺大,周围两米内都可以听见一些莫名其妙的声音。
这时,网吧打cs的玩家喊叫道:“后门后门,从后门进。”
这时候的网吧整治力度不行,网络还不是绿色环境,几乎每台机子上都有哇嘎,而且网吧的机子大部分没有还原系统,一些av就那么摆在桌面上。
唉,这玩意儿有啥好看的,年轻人真的是......陈老板摇了摇头,完全忘了自己上辈子的那个1t的硬盘这回事。
哎呦,这时候的画质还不错啊,演员也挺到位,这谁啊,苍井空?可惜有码。
有码的没啥意思,他戴好耳麦,打开百度,点开一首水木年华的在他乡:我多想回到家乡再回到她的身旁看他的温柔善良来抚慰我的心伤......
调整了几分钟,他的注意力不再被旁边哥们儿电脑上的画面所吸引,拿出之前写的小说大纲和零零碎碎的稿子,开始专注键入文字。
小说名:《镜子风暴》
这是90后魏天一写过的一部长篇推理小说,曾经也是非常火的。
这本书的主角叫南影,是一名风林中学的高中生,天赋异能,精通读唇术,直觉准确,擅长逻辑推理,身边朋友都是各学科的高手,个个有一技之长。某日,南影接到邀请,在秀尔引导下成为世界三大神秘组织l.m.n之光明堂的实习探员,代号l。此后数月,风林中学不断发生离奇事件———游戏、mp3、可乐薄荷糖,司空见惯的东西竟扮演行凶道具!数学曲线,物理方程,化学实验,貌似无趣的课本知识,却奇怪地化身了解谜的利器......
原作者魏天一在想象构造、逻辑推进方面都超越了其他90后作家,由此也受到了文学界的特别推崇,但当时写这本书时毕竟年龄还小,文笔略显幼稚,部分情节也有些别扭,导致整本书显得不是很成熟。
杂志社编辑曾经就明确地提出了本书文学性不强,笔法稚嫩,但是整个故事非常好。虽然事后作者对文字作了大量的处理,自己有一个修改的版本,不过因为他行动得太晚,加上不了解杂志的制作过程,等他准备交给编辑的时候杂志都进厂了。
所以也成了原作者的一个遗憾。
陈韬捋清思绪,心里默默的对原作者道了一个对不住了,哥就用老脸,呸,老练的文笔和资深的阅历帮你提前让它出世,也好弥补你内心的遗憾。
以陈韬的文笔和阅历,对这本书加以改造并提前三年出世,一定会轰动文学界的,这本书将绝对是一本文学性强、文笔老辣、逻辑缜密以及天马星空的想象力的集合。
不过如果想要超越《三重门》,还得在里面加入一些社会学和哲学的东西,如果融入一点儿《奥术神座》的元素就更好了,毕竟原书中涉及到数学曲线,物理方程,化学实验这些东西,让这本书带有一点玄幻色彩,提高它的想象力。
陈韬逐渐兴奋起来,于是他十指展开,用不智能的拼音打下:
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是再熟悉不过的地方。
我望着眼前一幕幕景物,忽然感觉,随着时光的推移,我们的成长,有些东西一定会在我们的记忆中枢中留下痕迹,甚至可以左右我们的记忆中枢神经。
这些东西,就是熟悉。
然而熟悉也会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心甘情愿的熟悉,另一种是身不由己的熟悉。
于我个人来说,心甘情愿的熟悉,如篮球场,如丁香树丛;身不由己的熟悉,如这里。
这里是警察局,我和四个小伙伴坐在一张冰冷的长条木椅上,他们四个紧挨着,有些瑟瑟发抖。
而我,独自一人......
窗外是一轮红月,高高的挂在黑色的天鹅绒幕布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