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暴殄天物
“看来得找个人看看这双脚了!”周婶走后,李晓君盯着自己那双畸形的脚呆呆出神。李香君啊李香君,你对自己也太狠了,竟然把一双脚摧残成了这样,不心痛吗?这个社会实在太变态了,怎么可以这样摧残女人呢?
这双脚,怎么能穿高跟鞋呢?
这双脚,明年清军打过来了,怎么逃命啊?
这双脚,自己看着都恶心,那些臭男人的口味也太重了吧。
一想到某人在自己这双残废的脚上摸来摸去,她就想到了潘金莲和西门庆,妈呀,受不了,太恶心了,必须得治好才行!
李晓君想到了给她治头晕的大夫,就起身掀开窗户向下喊道,“小翠啊,你什么时候派人去抓药啊?”
翠云正在帮她洗衣服,闻言忙答道,“还有两天呢。”
这两天周婶加班加点,帮她做了两套内衣,搭配六条内裤,都是同色的套装,不过,李晓君比较爱干净,必须洗了才穿。
李晓君道,“你能不能派个人把那个大夫请来,我想让他帮我看看我的脚。”
“看脚?”翠云放下手里的活计来到她身边,着急地问道,“你的脚怎么了?”
“没什么,就是不想裹脚了。”
李晓君说了自己的顾虑,翠云就像看怪物一样地看着他,“小姐呀,你也不出去问问,整个旧院谁不羡慕你的脚啊,你怎地还不想要了?”
啊,就这畸形得像一双鸡爪一样的东西,竟然有这么多人羡慕,这个社会真是太疯狂了!
李晓君懒得跟她废话,“就是不想要了!”
“小姐……你疯了吧?”
“嗯,就是疯了!”
见她态度坚决,翠云没办法,只好让小五去请大夫。
大夫姓孙,是个干瘪的老头,听了李晓君的诉求之后也表示很不理解,那痛心疾首的样子就像亲眼看到他孙子拿着王羲之的《兰亭集序》当玩具一样——恨不得给她两巴掌。
李晓君没有去管他痛心疾首的样子,反而是大大方方地把脚伸到他面前让他检查,这个时代女子的脚是极为隐私的部分,大抵和胸、臀一个等级,她这样大胆的行为可把一边的翠云吓坏了,连忙用眼神示意她。
李晓君前世什么样的情况没遇到过,根本不在乎这些小事,见孙大夫已经呆了,就咳嗽了一声,“孙大夫……你看……能治吗?”
孙大夫终于从梦中惊醒,随即就摇头道,“老朽才疏学浅,恐不能让小娘子如愿啊!”
老头虽然有点儿小猥琐,但还是很有职业道德的,做不了就是做不了,绝不逞能。李晓君很欣赏他的职业精神,这样的手术放在后世都是超高难度了,据说要做好几期才能完成呢,何况是四百年前?
“啊?连孙神医都没办法啊?”李晓君心中充满了失望,看来自己得残废一辈子了。
“小娘子过誉了,老朽这点儿微末道行,哪敢妄称神医!”孙大夫纠正了李晓君的话,又说道,“不过,老朽知道一人,或可行此手术!”
“啊?”李晓君本来还有些失望的,随即心中就是一阵狂喜,“谁啊?请孙神医指点一二,你一定要帮帮小女子,小女子以后定当厚报。”
说完,起身学着古人的样子郑重地福了一福。
孙大夫忙起身还礼,丝毫没有歧视对面这个失足妇女。
“老朽有个医友姓王名肯堂,字损仲,他不仅学问了得,在医道上更是博大精深,尤善外科正骨,如他在场,定能帮小姐达成心愿。”
王肯堂,中国名医,有医学巨著《证治准绳》与《古今医统正脉全书》传世,他从小就热爱医学,仅靠读几本医书就能治病救人,挣钱养家。但他出身书香门第,父祖都是进士出身,他也必须考科举,为了不耽误他举业,王父便禁止他再看医书,也不准他给人看病了。
考中进士以后,王肯堂就安心做官了,但他为人耿直,嫉恶如仇,根本不是做官的料,后来索性辞官不做了,回到老家捡起小时候的爱好继续钻研医学,就这样成了名医。他不仅擅长伤寒,而且对外科十分感兴趣,和传教士利玛窦是好友,利玛窦和他一样也是个全才,两人经常交流东西方的学问,其中当然少不了医学,因此他算得上是中国第一个中西医全才。
“啊,王肯堂啊……”李晓君想了半天也没想起关于此人的记忆,最后只能摇头表示没听说过。她的历史知识实在太浅薄了,医学方面就知道一个李时珍,便问道,“孙太医听说过李时珍吗,他行不行啊?”
“濒湖老人的大名老夫自然是听过的!”孙大夫摇头苦笑,“不过他已亡故五十多年了!”
“啊,已经死了啊!”好不容易想起一个明朝的医生,结果已经死了五十多年了,李晓君十分,只得继续打听王肯堂,“不知道王神医现在何处,可否劳烦先生请他来一趟,或者我自己去也行。”
“咳,不成,不成啊!”孙大夫摇了摇头,叹了口气道,“王相公也已过世三十年了,何处去寻他呢?”
“啊……这个也死了?”李晓君一口老血差点儿喷了老头一身,好你个老东西,竟然敢消遣老娘,“那怎么办呢?”
见她的脸上布满了惋惜与愤怒,孙老头忙道,“不过王相公虽已故世,但他还有传人。”
为什么古人说话都是说一半留一半啊,先前的袁本盈是这样,现在这人又这样?
李晓君按下心中的不快,故作惊喜道,“王神医还有传人啊,真是太好了,孙太医,你可认识他的传人?”
孙老头抚须而笑,“认得,认得。王相公的传人极多,最著名的就是他的儿子王檀王吉德了,吉德老弟深得王相公真传,如有他相助,定能如你之愿。”
“啊,太好了,真是太好了!”李晓君又起身福了一福,郑重地道,“请孙太医一定要帮我这个忙,报酬什么的都好说,拜托了。”
孙大夫没有立即答应,反而问了他一直想问而没机会问的问题,“世人都以三寸金莲为美,小娘子为何偏要毁去,不觉得可惜吗?”
李晓君早就想好了托词,“世人以为美,我以前也觉得美,但经那一碰之后就不以为美了。这脚被毁成这样了,走路太不方便了。到时候清军打过来了,连跑路都不行,那我岂不冤死了!”
“清军打来了?”孙大夫猛地一震,颤抖着问道,“你说什么?你说的可是东虏,东虏怎会打到南京来?”
哎呀妈呀,说漏嘴了呀!
李晓君尴尬地笑了笑,讪讪道,“你理解错了,我说的是万一,万一清军打过来了,我跑路都不行。”
孙大夫很明显还没从震惊中清醒过来,喃喃道,“东虏怎会打过来?不可能的,不可能的!”
原来这个时代的人管清军叫东虏啊,李晓君有些愕然,其实她不知道的是清朝的称呼有很多,什么建虏、东虏、鞑子、满达、满清,乱七八糟的都有,但这些都只是民间的叫法,有些甚至是后世人的叫法,比如“满清”一词最早是由中山先生提出来,而他们自己一般都是“我大清”。至于军队,明朝的军队正式称呼是“天兵”,清朝的军队叫“大兵”。
她初来乍到,一开口就犯了个严重的历史性错误,居然很客观地叫他们“清军”,这样的叫法在讲究政治正确的大明是有很大的问题的。不过,孙大夫也并非是有很高政治觉悟的人,而且他此时还处在“清军即将下江南”的巨大震动中,根本没在乎这些细节。
“哎,孙太医,醒醒啊!”见他还在梦游,李晓君又忍不住叫了两声,“我刚才说过了,我是以防万一,你别当真啊。”
唉,病从口入,祸从口出,自己这嘴啊,怎么老是憋不住话呢!
“啊……哦!”老孙头终于从震惊中恢复过来,“原来是以防万一啊,吓了老儿一身汗!”
他刚才真被吓了一下,但仔细一想就明白了,这些话多半只是她的说辞,她和归德侯公子的事尽人皆知,现在侯公子跑了,她又急于医好自己的脚,多半是为了去寻他吧,什么清军打到南京,不过是个幌子而已。
“既然小娘子执意如此,老夫自当从命,我回去之后就给吉德贤弟写信,到时一同前来为小姐诊治!”孙大夫拱了拱手,又道,“只是这诊费,得两百两。”
“两百两?”李晓君还没说什么,翠云就张大了嘴巴,“这么多啊?”
明朝末年通货膨胀十分严重,一两银子在万历时期价值七八百元,到了现在就只剩一百块钱了,按照购买力计算两百两银子差不多是两万块钱,放在后世根本算不得什么,她读大学每月的零花钱都不止这点儿。然而现在不一样了,现在的她大宅子住着、丫鬟婆子服侍着,但却是个空架子,别说两百两,就算是二十两银子她也拿不出来了。
“好,两百两就两百两!”李晓君想了想,还是答应了,“那就拜托了。”
比起银子,逃命才是最重要的,俗话说宁为太平犬,不做乱世人,为了能在这个乱世活下去,她必须学会取舍。
孙大夫走后,翠云才惋惜道,“小姐,你真的要毁了你的脚啊?”
“是啊!”李晓君答应了一声又纠正道,“我这不叫毁了我的脚,叫治好我的脚!”
翠云瞥了撇嘴,“但是咱们上哪去找两百两银子给他们啊?”
李晓君不以为然地道,“怕什么,总能想到办法的。”
任何用钱能解决的事都不叫事,大不了到时候再向卞赛开口借就是了。赛姐啊赛姐,你可一定要努力挣钱啊,姐们儿的后半辈子就靠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