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戴佛斯
第三十二章戴佛斯
窗外仍是电闪雷鸣,大雨倾泻在这个岛上,让人感觉,风浪可能随时将这个岛吞没。伯爵的大厅到处都是湿漉漉的,好在壁炉中仍燃烧着熊熊大火,让人能够感受到一丁点暖意。
这已经是他登岛的第十日了,如果他记得没错。这十日间,每日都是这样的狂风暴雨,根本不可能有船敢从港口离开。他觉得,梅丽珊卓一定还在这座岛上。
不,她没有办法救我,她也不会来救我。如果诸神仁慈,她应该在登岛的当天就自己想办法去临冬城,把消息告诉美伊史塔克,让她知道自己的妹妹和保护者仍留在这个湿漉漉的岛上。
他坐在高台下的桌案上,仆人为他端来了刚出炉的面包,和姐妹乱炖——韭葱、萝卜、大麦、白色与黄色的芜菁、蛤蚌、大块的鳕鱼肉与螃蟹肉,以及厚厚的一层奶油与黄油在一起煮的炖菜。
在这个寒冷的暴雨季,能够吃上这样的美食,戴佛斯应该表达十足的感谢,但他现在不知道该如何开口询问,既然伯爵愿意将他的客人身份从一日延长至十日,他乐得不去提醒他的善意是否严重过界了。
他将热面包从中间掰开,喷香的热气从中散发,这是好面包,但对他来说,即使一丁点面包屑也同样能达到相同的作用。明早日出之前,他仍是客人。
他什么佐菜也没添加,对着热气腾腾的面包一口咬下,焦香酥软几乎让他落下泪来。他快速将其中的一半啃完。
剩下的一半,他准备就着姐妹乱炖慢慢入口。他用匕首敲开了其中一块帝王蟹的钳子,取出了其中的蟹肉扔进了嘴里,鲜美可口。作为宾客,他的随身物品、钱财都被返还,但若是哪天他要下去蹲监狱,这些还要还回去。
闪电再次将大厅照亮,几秒后他听到雷声。
是风暴让他客人时间变长了么?果真如此,他希望风暴继续,他觉得风暴一停,伯爵就会把他装车上船送到君临。
他用手从盛放乱炖的美丽大碗中取出其中一块大螃蟹,从中间将它撕开,吸吮着蟹黄和蟹肉块。
伯爵这个时候开口,并对他说话。
“爵士,您一定好奇吧,为什么到现在我们还是没有把你送进监狱?”伯爵对着他道。
“风暴?”他疑惑地说。这段时间他虽然被作为客人对待,但更像是一个人质,他不被允许走出他的小小城堡,也不允许仆人和他多说话。
“风暴。这确实是个原因。我的好外孙女说,既然没有船能把你送去君临,何不延长您的做客时间?反正多几天也无所谓,并且她愿意额外为您制作食物。呵呵,她是个好女孩吧?”他露出微笑。
“对此,我十分感激。您的外孙女一定是个非常善良又美丽的女孩。”
“吉拉是善良,在我看来也足够美丽。”伯爵端过酒杯,继续道,“这已经是第十天了吧?”
难道明天就会变成犯人么?戴佛斯心想。
“是的。伯爵大人,至我登岛之日,到今天已经十天了。”他感觉已经过了一辈子。
“哎,我记得,我还年轻的时候,有一天曾在外打猎,发现了一只受伤的苍鹰,它伤得很严重,于是我把它带了回来,还让人治好了它,它伤好之后,我突然想把它训练为猎鹰,可是啊,那只苍鹰虽然吃我的食物,但怎么也不肯屈服。我父亲告诉我,驯服鹰应该饿着它,吵着他,让它无法入睡,这样击溃它之后才能真正驯服。可我觉得,已经喂养了它很久,突然转变方法,即使它屈服了,最后也会恨我,说不定什么时候会把我的眼啄了去,于是索性在一天上午,大概就是这个时候——不过没有雨——我给它放掉了。”伯爵放下了酒杯,叹了口气,“它只是扇了扇翅膀,直接就飞走了,我以为它至少会在我头顶盘旋两圈之后再走的。”
戴佛斯觉得自己能听懂这个故事。
“大人,那只鹰心里一定感激您的照顾,”要是你不试图让它屈服的话,“但对于鹰来说,让它在您头顶盘旋没有意义,它不是乌鸦也不是鹦鹉那样喜欢咋舌的鸟,他们喜欢在朋友真正遇上困难的时候行动。”
“哈哈哈!我虽然在岛上,却也不缺老鼠和野兔吃。”伯爵大笑道。
“但鹰能为人警示遥远的危险。”戴佛斯说。
“不错,戴佛斯爵士。鹰能够做到其他东西都做不到的事。不过我要说的不是鹰的事了。这十天里,发生了一些事。你想要的北境盟友或许不像我一开始认为的那么脆弱。”他说。
这是他今天说这些话的原因么?“愿闻其详。”
“美伊史塔克纠集她的手下,击破占据深林堡的海怪,俘虏了铁群岛大王巴隆葛雷乔伊的唯一女儿。”他咽下一口啤酒,“在此之前,她已经宰掉了巴隆大王最后的一个儿子。所以咯,巴隆大王若是像任何一个正常的父亲,应该会向狼女屈服啦!”
这是好事,但远不足以改变临冬城的被动局面。
“她似乎痛恨海盗——我觉得她自己就是最大的海盗——她把入侵的铁民全部宰杀了,人头插在北境通往大海的路上。爱与美的王后,或许该改个称呼,叫‘砍头王后’才对。”
这是好消息,但力量微弱,不足以震慑这位伯爵。他为什么要说这个消息?
“她有维护贸易秩序的决心,这不错。我们这里是走私犯的天堂,但我们一样讨厌海盗,就像我们都讨厌史坦尼斯手下那个叫桑恩的人。对于铁民,我们也素无好感,当然啦,也没什么恶感,他们从不踏足咬人湾。”
“戴佛斯爵士,你觉得她收获了这样一个重要俘虏,会如何做呢?”
“如果我所料不差,她至少可以换来铁群岛从北境退兵,临冬城的西侧危险会被解除。”
“我不关心大陆上的事情。我只知道,若是白港的曼德勒大人不与她为敌,我们的生意就能继续做下去,现在既然临冬城从西边腾出手,曼德勒大人自然更不会轻举妄动,我猜,我们的贸易还会继续。”
“贸易?瓷器贸易?”
“哦,当然啦。”
“看看你前面的大碗,你见过比这个还美丽的东西么?告诉你,这个碗不一定能用同等重的黄金换来。这是美伊史塔克给我的礼物,当然啦,我的封君桑德兰侯爵拿到的肯定更多,更不要说那个大胖子。”
戴佛斯突然觉得自己的手重了起来。他从没讲过什么排场,他曾用木碗、瓦片甚至树叶当作盛放的容具,从没有想过,在做俘虏的某天里,还能用价比黄金的碗吃饭。
“大胖子的继承人被铁王座抓住做了俘虏,这让君临以为可以对白港进行拿捏,呵,哪有这么简单,他是临冬城主不可置疑的封臣,他的家族成员也在血色婚礼中惨死,让他轻易背誓、吞下狗屎可难嘞。那个儿子的事或许让白港伯爵明面上支持史塔克变得困难,但暗地里,谁知道呢?至少我这里的瓷器贸易就不断。要我说,他已经懦弱过头了,他这样是没法从泰温手里骗回儿子的。”
他想的却是史坦尼斯的事业。如果临冬城不像他之前想的那么脆弱,那么他们会同意认史坦尼斯为七国国王么?
“您说,他们可能解决西面的压力,那东方呢?”他询问,想要尽可能了解更多信息,而在这座岛上了解信息,谁能比得过岛的伯爵呢?
“恐怖堡当然强大。要是他们把瓷器窑抢走了,我才愿意和他合作。不过,波顿不会选白港交易,到了那个时候,我恐怕他不会想起给我也送个碗的。”伯爵也撕开了一块热面包,大口嚼了起来,长长吞咽之后,他继续道,“依我看,巴隆的子女最好是去换卡林湾,拿到了卡林湾,北境就是两家大混斗的局,泰温再强,也没法过颈泽帮助波顿,所以嘛,纵使史塔克丢了临冬城,恐怕也没那么容易就败亡。他们又不是没丢过城。所以咯,若是北境是史塔克胜了,他们还愿意支持史坦尼斯,我想你的国王总还是有些机会的。”
戴佛斯却不敢如此确定。
“您是疑惑,为何我突然愿意支持史坦尼斯了么?”伯爵仿佛没有看到他的表情,“这些大家族的争斗,对我们小家族来说,从来都不是什么好事。我老早就从三姐妹群岛的历史学会了教训——你若想翻身,就得把大注压在某个弱势一方,但大概率会输得一干二净,输得手脚冰凉,输得心肝乱颤,比如我们支持黑火家族那几次,但若是求稳把大注压在强势的一方,你最多只能分点残汤剩饭,可能连损失都覆盖不了,这个也可以从血龙狂舞的历史中吸取教训,那时候我们支持黑党。而要是给强势方下注,还不幸输了,那就更惨了……我都不敢想。”他停下了说话,瞪着戴佛斯。
“什么?”他说。
“您的国王前任首相叫什么来着?”他问。
他明白了这个意思,他不能不回答。“艾利斯特佛罗伦。”
“佛罗伦就不懂这个道理。他们分明是河湾地的贵族,却跑得老远支持史坦尼斯,结果如今输得什么也不剩下。”
“不,史坦尼斯迟早会把亮水城还给他们,或者把高庭给他们。”
“省省吧,不管是‘还’还是‘给’,他都得拿下之后才行。佛罗伦或许是看中了高庭,所以把重注下在了史坦尼斯身上。哎,和你争论这些干什么呢?您只需明白,兰尼斯特只会为你给我黄金,可黄金在这个混乱时期有什么用呢?”
戴佛斯再次感觉挫败。伯爵把原本他应该拿出来的道理拿了出来。十天里,他都没想到这个道理。
伯爵笑了笑,叹了口气。
“行啦,戴佛斯爵士,您记得,我不缺老鼠和兔子就好啦。风暴虽然在继续,但总归会停下来的,停下后,你就继续出发,就当从没有来过这里,像那只鹰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