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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白云深处有人家

午后,黄昏尚未来临,红日已残。

懒散的余晖从西山上斜射过来,地面的一切都笼罩在一片模糊的玫瑰色之中。

宁州城北最繁华的拱月区,一爿建筑工地里,黄沙漫天,机器轰鸣。

几座高耸入云的塔吊左右来回摇转,输送着石板钢筋;数台惨灰色的地泵时刻不停地运转,供应着所需水泥石浆;几十辆泥头车往返于工地内外,或将黄泥烂砖运走,或将石子泥沙运来;数不清的建筑工人散落于工地各处,汗流浃背,却绝无怨言,残阳下,无数个黑影拉得很长,头顶上的安全帽仿佛一盏盏点亮的红灯,泛着美不可言的昏黄淡光,点缀着坑坑洼洼的土地。

一番热闹兴隆的景象。

此地濒临小西湖,得天独厚地占据着一方幽僻净土,建成后将会成为一个高档住宅小区,名字极其富有诗意,名曰:“白云人家”,取唐代诗人杜牧的“白云深处有人家”之缥缈意境。总面积大得骇人听闻,开车控制在六十迈,兜一圈竟要十五分钟,在寸土寸金的拱月区不可谓不奢侈,管中窥豹,其幕后房地产公司的强大实力可见一斑。

周国平曾说,我们无家可归,但我们有永远的归宿。

仔细玩味,这句话绝对可以用来形容宁州平头百姓对于白云人家的无限向往。

这块宁州的地价标王俨然成了众人瞩目的焦点,将会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一枝独秀,虽然其昂贵至极的别墅房屋让很多寻常人家敬而远之,但绝不缺乏追随者。江浙一带的富人贵族多得如杭州西湖的莲子,比比皆是,他们穷得只剩下钱了,且白云人家从某种意义上说,并不是一个单纯的住处,而是一种身份的象征,他们绝不会介意从自己深厚的底蕴中腾出一丁点,以换取名声斐外。

日薄西山,偶尔有鸟飞过。

在工地外,有一条延伸通往外面世界的宽敞马路,路面上布满了带着黄泥的车胎痕迹。

路旁栽着几棵刚移植不久的沼生橡树,树冠塔形,如一蓬巨伞,优美大方。

树叶浓密深绿,那铜枝铁干,像刀、像剑,也像戟,每一阵风过,它们都互相致意。

一棵橡树的浓荫下,蹲着一位中年汉子,约莫四十岁光景,一件陈旧褴褛的风衣外套,一条沾满泥土的藏青西裤,一双鞋头已破的塑料皮鞋,一派典型的劳苦大众形象。这本是一张算得上俊朗的国字脸,可生活的艰辛让他明显要比同龄人衰老许多,岁月的痕迹无情地铸刻在他沧桑消瘦的脸庞上,凌乱蓬松的头发已有些斑白,皱纹毫无怜悯地爬上了他的眼角处。

残阳余光透过树缝穿下,照到他脸上,黝黑微脏的皮肤泛起柔和的光泽。

他蹲在那儿已经很久了。

他的手指粗糙而布满老茧,左手手腕处缠着几层纱布,白色的纱布被中草药水浸染成屎黄色,右手的食指与中指间还夹着一根极便宜的广州烟,烟点着后未抽一口,烟灰已积近烟头,可他丝毫不以为意,那双总是藏着忧虑的眸子仍执着地直视着前方,工地门口的方向,似乎在企盼着什么。

树旁有一块大石头,他本可以坐在上面的,可他却宁愿一直这般蹲着。

因为石头上已经搁着一个黑色小包,还有一瓶尚未开封的矿泉水。

他的身边还卧着一条黑黄相间的土狗,一副无精打采的模样,耷拉着耳朵,吐着红红的舌头,喘着粗气。它身上的毛很难看,东一撮西一团地卷在一起,像刚刚从沼泽地出来一般,一只红色绢蝶翩然飞过,也未能吸引它的注意,一双褐色的眼睛不知茫然注视着什么。

忽而,中年汉子那双毫无起色的眼睛露出了一瞥难以置信的喜悦。

在不远处,从工地里风尘仆仆走出三个人。

旁边两个人喜眉笑眼,正勾肩搭背地跟中间那个人说着些什么。

那俩人年纪都不大,青春年少,心里有点乐事都藏不住,脸上的笑容堆砌出稚嫩的恬不知耻,身上那套蓝色工作风衣沾满黄尘,稍微有些乡土气息,却都留着时髦另类的遮眼长发,耳朵上都镶着一颗闪亮的耳钉,一看便知属于那种急于想要摆脱农民身份却摆脱不了的不伦不类,让人看着尴尬。

而中间那个年轻人的气质迥然不同。

初次见到他的人,都不会认为他是个建筑工人,建筑工人的头发似乎从不曾洗过,可他的头发却永远整齐干净,清澈空灵的眼神,高挺坚定的鼻梁,骨子里都透出一股如造化钟神秀般的书卷气,不食人间烟火。最让人难以忘怀的,是他那抹清净如竹的微笑,让人心醉,让人迷恋。

中年汉子起身,扔掉已燃尽的烟头,挥挥手,喊道:“云子,这边。”

走在中间那人闻言,朝橡树底下望了眼,淡淡微笑,然后向旁边两人点头告别,便向中年汉子走去。那两人显然也看见了树底下的中年汉子,便远远地向他招手,可中年汉子却熟视无睹,转身去拿石头上的矿泉水,两人自讨没趣,怏怏收回右手,向不远处的工棚走去,重新嬉笑怒骂而起,洒下一连串放肆的笑声。

中年汉子将未开封的矿泉水拧开盖,递给已走到身边的年轻人。

年轻人微笑接过,仰头便喝了半瓶,看得出来他很渴,稍红的脸庞流淌着淋漓热汗。这种闷热的天气的确会让人渴不能耐,连那条原本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的土狗都站起身来,眼巴巴望着年轻人,似乎在祈祷能有些漏网之水滴落,好一尝湿润。

不过它未能如愿以偿,它的主人,中年汉子无情地把它赶到一边。

它沮丧委屈地走到另一棵橡树底下,继续趴在地上养精蓄锐,双眼更加无神。

中年汉子蹲下来,仰头望着这个似乎很普通却又不平凡的年轻人,又点燃了一根烟。

年轻人放下剩余半瓶的矿泉水,随意地坐在草地上,透过树缝抬头三十度仰望苍穹。

这年轻人当然就是叶云,这是他的第三份工作,一名建筑临时工。

虽然收入微薄,但世道艰难,有份临时工作总好过无所事事,游手好闲。

一缕余晖恰好照在叶云如冠玉般的脸庞,更显俊气,与建筑工人这个职业毫不相称。

这份工作是中年汉子介绍给他的,他俩是一个工作小组,负责运送石子和水泥浆。

中年汉子是甘陇省金城人,叫马潼关,跟着他那做包工头的堂弟马锦绣来宁州打零工已经六个年头了,可以说见证了宁州这几年来的发展变迁,可惜的是他仍然不属于这座城市的一份子,多年申请入籍宁州未果,每年春节过后从老家过来,都会有种似曾相识燕归来的感慨,却没有一种归属感。

在这座偌大的繁华都市,他不是归人,只是个过客罢了。

马潼关抽了口烟,轻声道:“辛苦你了,云子。”

叶云笑了笑,将蓝色工作风衣褪下,放在旁边,轻声道:“没什么辛苦的,只是流多几滴汗罢了。俗话说得好,一个人苦不苦,看看人家萨达姆;一个人顺不顺,看看人家克林顿。如此看来,我还是比较幸运的。”

马潼关被这句话逗乐了,笑着道:“你呀,什么时候都是这般乐观,就没见你抱怨过。”

叶云只是微笑着,没有说话,微眯起双眸,望向很远的远方,想起了母亲曾给他讲的一番话:孩子,你将要远行,将有一生的岁月等你去走,但你要记住一点,一定要保持快乐,这是我们穷人最后的奢侈,不要轻易丢掉快乐的习惯,否则我们将更加一无所有。

马潼关望了眼走向工棚的那俩人,轻声道:“云子,你又帮那两个家伙忙了?”

叶云回过神来,轻声道:“嗯,我完成了咱俩的任务,还有时间,就帮他们了。”

马潼关冷哼了声,微怒道:“那俩混蛋总是这样见缝插针,看见就闹心。”

叶云微笑道:“老马,悠着点,这忙,我可不白帮他们。”

说着,叶云从怀里掏出两包芙蓉王,抛给了他。

马潼关愣了下,看着手里的芙蓉王,不解道:“这是?”

叶云轻声道:“他俩给的,你别老抽那便宜的羊城烟了,换换口味,抽点贵的。”

马潼关眸子有些湿润,轻声道:“云子,我抽惯了便宜的,贵的抽不惯。”

叶云将视线转回天空,轻声道:“抽着抽着就惯了,你不会一辈子都想抽椰树吧?”

马潼关无神的双目忽然闪过一抹坚毅的神色,果敢道:“当然不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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