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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酒钱,我给

都说喝酒喝到八分醉,爱人爱到八分情,可谁不是喝到吐为止呢?

每个会喝酒、懂吸烟的女人,背后都会藏着许多伤害。

叶云静静看了那个美得像妖孽般的女子很久,忽然走了过去,极为礼貌道:“你好。”

苏湄眼神梦幻迷离,偏头瞥了眼他,并没有开口说话,很警惕地保持沉默。

叶云不以为然,轻轻一笑,轻声道:“不介意我的唐突吧?”

“介意。”苏湄显然对这个毫无征兆的搭讪厌恶至极,凝视着酒杯,很深邃的味道。

“冰冷的女人,总是很得男人欢心,你不觉得吗?”叶云柔声笑道。

苏湄却根本没有就这个话题展开,冷冷一句:“我喝酒的时候,不喜欢被打扰。”

“你不记得我了?”叶云试图唤起她的记忆点。

苏湄听到这句话,微张欲闭的双眸睁大了些许,愣愣盯着叶云,似乎在努力回想着。

一会儿,苏湄摇头道:“不记得了。”

“你的挎包。”叶云轻声提醒道。

苏湄恍然大悟,嫣然一笑,轻声道:“原来是你呀,谢谢你的帮助。”

“没什么,那是我的荣幸。”叶云温柔笑道。

苏湄笑容还没停留多久,就消失了,恢复了孤清,冷声道:“好了,你可以走了。”

“就这么简单?”叶云扬眉道。

“我已经道谢了,你还想怎样?做人要知足,得寸进尺是没有好处的。”苏湄冷声道。

《故园》:凡事想别人感激,那是必然要失望的。

叶云不是这种人,仍是很平静,并没有气恼,轻声问道:“你的挎包没带?”

苏湄笑了,笑得很美,闭月羞花,吐气间酒味芳香,再配上她娇艳欲滴的脸颊、红润诱人的薄唇,真是让人想入非非,她雪白如玉的小手撑着脑袋,仰望着叶云,轻声道:“你不会天真地以为,仅仅因为一个挎包,我就对你有好感吧?”

女人就像一支尖端的金属探测器,只对特定的金属磁场敏感。

如果谁认为一个女人会这么轻易地就对一个男人产生爱慕,那么只能说明他太幼稚。

叶云当然不幼稚,认真道:“我没这样想过。”

苏湄嘴角处泛起一个寒彻骨的笑意,刻薄道:“那你兜来兜去地提我的挎包干什么?”

叶云微笑道:“我只是好奇问问而已。”

苏湄连笑容也省了,不耐烦道:“我没带。”

叶云也不为忤,说了句很暧昧的话:“你今天这条裙子真漂亮。”

他的视线毫不遮掩,赤裸裸地亵渎着苏湄,从她美艳绝世的脸庞,下移到挺翘丰满的胸部,再到细若黄蜂的小蛮腰,最后到她短裙下的修长双腿,这腿实在太诱人,白皙,弹性,曲线圆润。

无耻,下流。

苏湄在心里暗骂着,终于有些耐不住了,冷视着叶云,冷声道:“你到底想干什么?”

叶云收回视线,微笑道:“你没带挎包,裙子也没有口袋,我在想,你的钱包,你的手机该放哪?”

苏湄愣住了。

估计很多人都遇到过这种情况,出门在外,忘记带钱,这是最为尴尬的一件事。

被人当面戳穿这个尴尬之处,难免会愕然脸红,何况还是个女人?

好比在大庭广众之下放了一个响屁,又轻而易举地被所有人指证出来,简直生不如死。

其实,叶云的语气并没有多少嘲讽意味,但这更令苏湄觉得难受。

通常,这种情况完全可以打电话给亲朋好友,叫他们送钱来就完事了。

即使自己没带手机,还可以问旁人借一下,并不是件多难的事。

可苏湄的过激反应,倒让叶云有些始料未及。

她紧咬着红唇,眸子里有泪花在闪烁,似乎随时都可能潸然泪下,这委屈的小模样任谁都会心碎的。

可惜叶云好像没有怜香惜玉的传统,认真道:“如果想喝霸王酒,那你来错地方了。”

苏湄倏然抬眸瞪着他,恨恨道:“谁说我要喝霸王酒了?”

叶云笑了笑,揶揄道:“那么难不成你有怪癖,喜欢把手机放在内衣里?”

“你……”苏湄纤细柔荑愤怒指着他,气得说不出话来。

“没钱的话,就少喝,前面几杯算我请你的,现在请你离开。”叶云淡淡道。

苏湄被这句话气绝,停留眼眶许久的泪水终于滑落,像玫瑰上的水珠,晶莹剔透。

梨花带雨的她没有动,还是死死地盯着叶云,眼神怨恨愤怒,直想把他撕成碎片。

叶云有些不自然,不是因为苏湄的哭断衷肠,而是他被周围无数道杀人的目光盯着。

古人常说,宁可得罪君子,莫要得罪小人。

其实,得罪女人,远比得罪小人的下场要惨得多,因为你已经成为了全民公敌。

忽然,一把略微有些轻浮跋扈的男中音在叶云身后响起:“她的酒钱,我给。”

生活中,总有些人喜欢做程咬金,在半路杀出。

叶云转头瞥去,离吧台不远处的一桌,四个年轻男人,搭配着四个漂亮女人。

女人燕瘦环肥清纯妖艳各个类型都有,但无一不是漂亮得让人目眩的那类。

这种水准的女人在十里清扬并不少见,但四个济济一堂堆在一起,还是极有气势的。

不过,她们跟苏湄的皓月之明媲美起来,还只能是萤火之光。

对于这桌人,其实叶云很早就已经留意到了。

这四对陌生男女虽然并不高调,但谁都可以看出他们绝非等闲之辈。他们开着四辆车来,一辆限量版捷豹,两辆保时捷,还有一辆奥迪q7,叠加在一起,保守估计也超出了700万,可谓财大气粗。

说话的男子年轻,模样清秀,潇洒,只是眉目间隐隐有着一股匪气,让人觉着不舒服。

他穿着一身笔挺的高级黑色西装,衬得贵派十足,嘴角含笑地斜睨着叶云。

他的怀里还卧着一条极为珍贵体态优美的蝴蝶犬,此刻正伸着舌头,舔着杯里的啤酒。

叶云也斜睨着这个男子,微笑道:“如果是这样,再好不过了。”

那男子从鳄鱼钱包里掏出五张百元大钞,扔到地上,淡笑道:“给你,不用找了。”

找茬的语气,挑衅的动作。

见到这个场景,众人只是好奇地张望了会儿,便兴趣索然,又进入了自己的圈子中。这个世界,每天都在重复上演公子大少痛踩眼见心烦的市井小民这种让普通人觉得心有不甘却又无可奈何的曲目,并不新鲜。

吧台里的小亮眼瞅着叶云被辱,有些怒意,刚想发作,却被旁边的魏娜及时拦住。

魏娜凑到他耳朵,小声道:“别多管闲事,没看见人家周身贵气啊?要量力而为。”

男人可能不惧狂风,不惧台风,不惧龙卷风,但不得不惧耳边风。

小亮只好悻悻地善罢甘休。

正在二楼雅座给客人点单的小青愁容满面,忧心忡忡地望着叶云,有点泫然欲泣。

而醉意嫣然的苏湄却觉得痛快异常,柔媚的嘴角偷偷勾起一抹微笑,灿烂如夏花。

叶云却依旧没有动怒,这样的人不知道是隐忍功夫惊人,还是城府到了恐怖的地步,他仿佛聋了似的,听不到那名公子哥的嘲笑与玩弄,嘴边那抹微笑清净如竹,弯身捡起了五张百元大钞,轻笑道:“谢谢,地上捡到宝,问天问地要不了。”

苏湄怔住,呆呆望着这个不知羞耻为何物的年轻人,有些失落,同时又觉得好玩。

那几对青年男女也觉得愕然,出身矜贵的他们帮助那个妖精女人,并不是什么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学雷锋做好事,只是纯粹想找点乐子寻些开心,看看穷人那些所谓的清高自尊心,继而出手教训他,使他懂得什么叫老虎屁股摸不得,可惜,这个年轻人的平静反应让这些预想成为了水中月镜中花。

扔钱的那男子嘴角勾起一抹血腥的笑意,故意问道:“你似乎很开心。”

“据专家说,数钱能舒缓痛苦,见到这些痛苦的克星,谁能不开心?”叶云平静道。

“你如果能跪着捡,我就慷慨解囊扔你十张。”那男子提了一个更过分的要求。

“我没这习惯,不过你如果能跪着扔,我就勉为其难收你十张。”叶云微笑道。

那男子笑了笑,笑声很狂妄,轻声道:“你很有意思,我喜欢。”

这时,身后一个戴着银丝眼镜、看上去颇为斯文的帅哥奸笑道:“我靠,你什么时候喜欢上男的了?性取向三百六十度转变啊。”

那男子还没来得及说话,坐在他左边、一个留着长发的小白脸阴笑道:“邱鹤城,还是要注意,惹上艾滋就不好了。”

那男子狠命踹了脚他,笑骂道:“去你妈的,老子只玩女人。”

那小白脸擦着裤子上的鞋印,盯着叶云,淫秽笑道:“我觉得他比女人还要有味道。”

其他几人轰然大笑,笑声极其暧昧猖狂。

那只蝴蝶犬不知道主人在笑些什么,定睛瞧着,双瞳有些迷惑,汪叫了几声。

这几个纨绔把跟前的叶云当作透明,肆无忌惮地说着这种黄色对话,言语刺人,那几个被他们连拐带骗忽悠出来的女孩都有点面红耳赤,她们不得不承认叶云这个陌生男人确实长得很俊雅,尤其是嘴边的那抹微笑。

苏湄端坐在高脚椅上冷眼旁观,表情怪异,似乎对这个奇怪的年轻人有些同情,内疚。

叶云的确是个奇怪的人,被别人这样恣行无忌地当面诋毁,却还是那样平静如湖。

他瞥了眼那只蝴蝶犬,轻叹了口气,不悲不喜地说出了一句:“认识人愈多,我愈喜欢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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