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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一曲清歌

无论什么事情都会有意外。

而意外则会给人带来两种后果,一是无尽的欢喜,一是无尽的担忧。

因为它的到来太过突然,往往给人措手不及的感觉。

而人是种眼比天高的动物,凡事都希望按照自己预先设想好的剧情发展,对于那些自己无法掌控的事情都心有恐惧,如果它对己有利,那尽然皆大欢喜;如果它对己不利,那就寝食不安了。

所以,古时帝王都喜欢成立特务机构,掌握朝中一切,就是不希望意外的来临。

刘三爷就被这阵突如其来的的急促敲门声惊去了三魂,浑身一颤,手中轻握的酒杯微微倾斜,杯中的红酒洒出了不少。

俗话说,心中没有亏心事,夜半敲门也不惊。

相比之下,其余三人则显得从容淡定许多。

“刘三,你没事吧?怎么今晚魂不守舍的,一个敲门就把你吓成那样了?”四指大笑着问道,重新点燃了一根雪茄,吐了一口烟雾。其实他并不喜欢抽雪茄,这玩意不能吸到肺,只在口腔里待一阵子就得吐出来,不能尽兴,只是听庞月明念叨过,泰戈尔是忠实的雪茄客,他也想附庸风雅一把,就抽上了。

“我能有什么事?刚才没拿好酒杯而已。”刘三爷拿过几张纸巾,擦拭着裤子上沾有的酒,向着门口闭目养神的中年人喊道,“开门,看看是谁这么不懂规矩,庞市长在这儿都敢如此放肆。”

中年人闻言,微微睁开眼睛,眼神空洞无物。

拧开门后,外面急匆匆冲进来一个人。

刘三爷又是一惊,来人竟是他四大护卫之一的赤豹!

“三爷,不好啦,会馆出事了!”赤豹气喘吁吁地急声道,因为冲的过于猛,他差点撞到桌子上,一个挺身收腹才停住去势,阴森的脸上写满了焦急,这是刘三爷从没有见到过的,心中的忧虑越来越重。

虽然如此,可他表面仍是那副淡定自若相,城府就是这样无意间流出的。

真正有城府的人从不需要刻意掩饰内心世界,一切都是如观音坐莲台般自然而然。

他抬头望了赤豹一眼,稍稍换了个舒服坐姿,慵懒地靠在红木沙发上,又晃起了酒杯,故作镇定道:“平时我是怎么说的?没看到这里有贵宾在吗?一点规矩也不懂,真是丢尽了我刘三爷的脸。”

赤豹有点委屈,这事真是火烧眉毛,人命关天,那里还顾得上什么规矩不规矩的,欲言又止,见到刘三爷的眼中隐有怒意,便不敢吱声,态度谦卑地低着头,眼中闪过的游移眼神暴露了他内心的惶恐。

庞月明依旧安坐如山,对赤豹近乎无礼的行为视而不见,脸上噙着一丝若有似无的笑意,不急不缓地品着茶,这份度量绝非一日可成,平静道:“刘三,不碍事,事急马行田,可以便宜从事。”

“还不谢谢市长的宽宏大量?”刘三爷冷声道。

他对于赤豹的心急火燎有些不满,在市长面前最忌讳说些不能拿到台面上的事情。

落雨社依附了市委书记张至清,他们这些老江湖被处处压着,只能另找靠山,副书记孔南行又是一个外来户,在宁州少了地主之谊,因此,二把手庞月明无疑是一个最好的选择。刘三爷十分清楚,庞月明这种老政客,都是老奸巨猾的主,有功自己揽,有祸他人背,最关心的事莫过于政治前途,能和他们几个黑道人物走在一起,最主要的是为了宁州的大局要稳,那样才能做出政绩来。

在这个国度,政绩意味着前途。

要知道,安定和谐是当今政坛的主旋律。

赤豹内心一凛,躬身道:“谢谢市长。”

庞月明微微一笑,向愠怒的刘三爷扬了扬手,示意他安下心来,放下茶杯,然后缓缓起身,温和道:“既然刘三有事,那我就先行一步了。清官难断家务事啊,刘三,家事就不要外扬了。”

他的语气虽然很平淡,但却显得不容抗拒。

刘三爷脸色微变,却仍然挤出一丝笑容,站起身道:“庞市长尽管放心,我刘三虽然没什么多大能耐,但在宁州还是能说上一两句话的,张书记对宁州作出了这么多贡献,宁州肯定将以一个祥和稳定的局面欢送他。”

庞月明微笑点头,向起身欲送他的三人摆摆手,就此别过。

包房暂时陷入一阵安静。

青蛇的莺莺笑声忽然打破了沉寂,饶有兴致地睨着焦急不安地赤豹,眼花缭乱地转着那支钢笔,舞出一片笔花,令人赏心悦目,玩味问道:“赤豹,今天怎么这么失神啊?落雨社踩上门了?”

赤豹冷瞥一眼青蛇,却不敢有多少不满的表情,这女人发起疯来,比任何人都要癫狂,向刘三爷行了一礼,深深吸了一口气,稳稳心神,慢声道:“三爷,会馆的兄弟刚才打来电话,说有人踩场,死了50几个兄弟了!”

“什么?!”刘三爷心头巨震,再也控制不住情绪,猛然起身,杯中酒尽然洒出。

四指和青蛇也是脸色大变,像听了发现飞碟之类的荒唐事,不敢置信。

在宁州敢如此明目张胆地闯入百家会馆已属另类,就算落雨社也要掂量掂量,如果刘三爷拼命的话,怎么说也会造成杀敌一千而自损八百的局面,除非落雨社的两大绝顶九品高手——百里孤舟和简易行亲自出马,不然想轻易灭掉刘三爷的势力,那是痴心妄想。

“知不知道是哪路人马?”刘三爷脸色阴沉,眼神中燃起八丈怒意。

“不清楚。”赤豹的双手从接到消息那一刻起就开始颤抖,此刻颤抖得更厉害。

“有多少人?”刘三爷拳头暴起青筋。

“也不清楚,三爷,两位公子还在会馆呢!”赤豹心急如焚。

“走!”刘三爷低声吼道,掩不住其中的怒意。

四指沉默不语,抽了口雪茄,忽然想到了一个典故:唇亡齿寒,如果这事是落雨社干的,想对所有不听它那支笛的人来个逐一击破,那就完了,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念及此,他急忙冲着向门外走去的刘三爷高声喊道:“刘三,要不要我派人过去?”

刘三爷停下脚步,却不回头,沉声道:“四指,给我设法弄一批枪。敢在老子头顶上动土的人,只有死人一种。”

说完,他和赤豹急匆匆地离去,闭目养神的中年人缓缓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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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会馆,院后别墅。

叶云手里的冷刃不知挥洒了多少次,唯一清楚的是,每一次清冷刀锋的划动都会带走一条生命。

他优雅地穿梭在黑衣男子当中,那道白色身影让人心醉。

三步杀一人,心停手不停,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

他就像婉约派的诗词,委婉传情,凄恻动人,离歌一曲,动人心魄。如同歌伎舞女们在花间、樽前,轻歌曼舞中弹琴吟唱,一曲之后,余音绕梁,沁人心脾。

他又像一枝握在书法大家手上的毛笔,笔随心动,落笔惊风雨,挥洒自如若游龙,起势顿势似娇凤,如此的美妙,如此的俊朗,如此的飘逸,如此的洒脱。

他眼神冰冷无物,嘴边却始终挂着一抹醉人微笑,犹显诡魅。

青莲居士高吟:笑尽一杯酒,杀人都市中。

没有人能够还手,却也没有人在临死前感到恐惧,因为那抹清冷刀锋是如此的温柔,似一个闺秀,只是轻轻的吻了一下他们的喉部,就让他们永远地闭上了眼睛;那道白色身影是如此的优雅,似一个贵族,当他们还陶醉在那种艺术感的时候,他们的生命也随之远去。

很久以前,叶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就曾经对他的敌人说过:“我不是圣人,也非君子,我只不过是个杀人的人。可我杀人的时候,绝不让任何一个人感到痛苦,像禽兽般死在我的刀下。”

一曲清歌,休作断肠声。

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事比死更有魅力?

这个世界上,除了“死”之外,还有什么能让一个人死呢?

如果“死”里没有一种魅力,怎么能让人去死?

死的魅力,是不是一种忘记?

是的。

这话看起来很玄,其实不然,芸芸众生恐惧的东西不胜枚举。

你走进一间状况未明的黑屋子时,会感到莫名的害怕,但等开灯之后却发现原来只是一群朋友在为你庆祝生日,你会比平常更加感动,因为你害怕的事,终于已经过去了。

而别人要拿冰塞入你脖子时,你也会觉得很害怕,但等到冰水已流在你的身上,你反而会觉得有一种残酷的愉快之感,仿佛得到了一种解脱,因为你害怕的事,终于已经过去了。

归结到一点,人们恐惧的不是事物的本身,而只不过是对那件事的想象而已。

人畏惧死亡,也只是因为没有了解死亡之神秘,所以才会对“死亡”这件事出生许可怕的想象。然而,人一旦体会到了死亡的那种魅力,却再也无法向别人描述,所以死亡就愈加显得神秘,人们就愈加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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