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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章:分工

第129章

想要让一个存在了上千年的朝代改朝换代,首先就得让天下百姓知道这个朝代的主宰,皇室的黑暗和**。

再一个就是要拥有一支强大的势力,随时随地可以与皇室抗衡的势力。这两点缺一不可。

一翻商讨之后,孟自达和孟成父子都很赞成这两个观点。

“我们现在最重要的就是扩建势力和找出皇室那些不为人知的秘密。”孟自达说。

“对。我的想法是这样的,孟成留守在这里,以防有人创进来。孟叔叔暗中招兵买马,培养人才。而我负责去打探皇室秘密。不知道你们有没有什么意见?”

诗瑶很快就根据三人不同的特点分工完毕。

“小姐的意思是你要和皇室之人打交到?”孟自达有些担忧,先不说那是云家的仇人,单是皇室那些人,个个都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再有,整个水暮国都在通缉她,她这么出去真的好吗?要是与那些人接触不知道会不会吃亏啊。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孟叔叔,你不要担心,皇室之人除了春水见过我,根本没人知道我长什么样。不是还有一句话说,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吗?皇室的人肯定想不到我还敢大摇大摆的出现在他们的面前。你就放心了,我会很小心,不会暴露我的身份的。”

“好,既然你已经决定了,那我什么都听你的。”

在诗瑶的大道理面前,孟自达不得不低头。

“既然那个二皇子见过你,那我去把他杀了。这样就不会有人认出你来了。”一直默默无语的孟成突然说话了。

“你打不过他的。而且他也不能死。”

“可如果不杀了春水的话,你出去之后怕是会很麻烦的。”孟自达也赞成孟成说话。他的想法也是杀了那个见过诗瑶的春水。

“春水是水暮国呼声最高,将来最有可能成为太子的人,自古以来,皇室的权势之争硝烟弥漫,一将功成万骨枯,他想要登上那个位置就必须得踩着尸骨上,这不正好给了我们机会吗?杀了他太不划算了。而且我也有办法让他认不出我来。”

“小姐,我孟自达这辈子没服过什么人,我佩服你。”孟自达抱拳,在诗瑶的面前作了一个揖。有这样一个才思敏捷,修为不凡的小姐。看来她的这个计划迟早会成功的。

“孟叔叔,按理说,你是长辈,你不要动不懂就给我行礼,也不要老是小姐小姐的叫,以后,你叫我诗瑶吧。”

见孟自达一口一个小姐的,动不动又弯腰行礼的,诗瑶很是不习惯。

“这怎么行呢,老爷把云家祖传的纳戒都给了你,你就是就云家的下一任家主,我是云家的下人,这个是不能乱的。”孟自达立即摆手拒绝。

“那时候是因为情况紧迫,所以爹爹才把这枚纳戒给我了,下一任家主是哥哥,不是我。这枚纳戒等爹爹回来后我会还给他的。”

虽然诗瑶知道她手上的这枚纳戒是祖上传下来的,可她却不知道这枚纳戒还代表了云家家主身份的象征。要是知道的话,她早就把它给云诗玹了。

“这世间所有的纳戒都是具备一定灵性的,而这枚更是,它既然已经认你为主,那就不可能再认少爷为主了,也不可能在回到老爷的身边了。”

孟自达微微的皱了一下眉头,他没想到诗瑶会不知道这些,这些不是每个云家子孙都知道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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