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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萤火之光

朱权不知道杨左是个什么人物,更不知道这里面其他人是什么身份。只知道他们都是些高高在上,需要自己仰视的人。

而就是这么一群人,花了四天时间日夜兼程,一路从最北边的宁州府赶到邽阳府,赶到上邽县。这样的人居然还很多,云山堡,梅园,双溪峡,这些名字他听都没听说过。

倒是府城赵家,他听来往的客人说过,那是一个了不得的大家族。据说上邽县城南赵氏的本家就在府城,赵老爷是县城里的大人物,他的本家自然更是了不得。

而就是这样一群地方望族,江湖豪客,为了一个所谓的正阳白玉令,竟然披星戴月赶来这里玩命送死?

那白玉仙令该是何等珍贵,那飞天遁地的神通该是何等风光。

朱权只觉得胸膛一股热血沸腾,一种莫名的冲动直入脑海。

想要大喊,想要冲出这个厅堂,想要得到那不知什么样子的白玉令牌。想要摆脱这低到尘埃里的身份,想要那飞天遁地的风光神通。

这股冲动是那么得强烈,让他的双手不自觉的握成了拳头,五官也变得扭曲狰狞,好似要这八月里的黑夜将自己点燃。

就在朱权要控制不住喊出来的时候,耳中传来下楼的脚步声。

皮质鞋底和木质楼梯摩擦的轻微声音,却好似一口大钟在他耳边敲响。一下子把他拉回现实,恢复理智。

朱权转过脸去,深吸了一口气,竭力平复内心冲动。拿起身前大半杯早已凉透的茶水,就着几片茶叶一口气灌进肚里,又把空盏轻轻放回原来的位置。

脚步声已经变得细不可闻,朱权知道这是客人已经下楼,行走在了地砖上,很快客人就会来到厅堂门口。

朱权站起身来,走到门口低头侍立。微弱的灯火下,一双做工精细的锦靿刺绣鹿皮靴映入眼前,黑色的鹿皮鞋筒刺有一对吉祥龙凤,已经沾染了不少尘土,以至于那菱格纹锦绣图案也变得不甚清晰。

“客人需要些什么?小的这就给您准备。“朱权心中一突,低着头看着自己脚上的草鞋,这是两天前刚换的新鞋。

来人没有回应,黑色的鹿皮鞋尖,转向庭院,留给他一个白袍身影。身影的腰间依旧挂着一柄乌鞘长剑。

朱权不敢抬头,也不敢回到桌子旁边坐下。继续低着头,看着自己的脚尖,皮肤粗糙黝黑,虽然睡觉之前洗过一次,指甲缝里还是有不少污垢,看不到的脚底,是一层厚厚的老茧。

一位店小二,在这还没降温的八月里穿一双草鞋,本是件很凉快也很合理的事。许多人甚至都没那功夫,去为自己做一双草鞋,选择光着脚走路。

但是现在他却觉得这双鞋子有些硌脚,或许是因为新鞋的缘故,多穿几次也就舒服了。

这双鞋还是六月之时,回家收完谷子走的时候,母亲依照乡里习俗,用新收稻杆编织两双草鞋,让他带了过来。

记得那时因为假期有限,走的匆忙,稻草没有完全晒干,带过来的时候还能看到鞋上有些绿色。之后的好天气里,他还拿出来仔细晒干,一直放在箱子里。

直到前两天,有个客人大方赏了他一百二十多文铜钱,他买下两双麻鞋,这才舍得把这双草鞋拿出来穿。

稻草做的鞋子并不耐穿,或许只能顶过降温之前这段日子。

一轻一重的脚步声,从庭院传来,朱权呼出一口浊气,瞥见两道身影。正是之前离开的那位公子,和一直站在大门外的那个壮汉。

朱权又把腰躬的更低了点,准备在他们靠近时,主动开口询问,是否有需要自己去做的事情。

脚步很快踏上厅堂前的石板,朱权还没来得及开口,几道寒光闪入他低垂的眼眸,让他想要说的话,一下子噎在咽喉。

那是在昏黄灯光下,闪烁微光的硕大亮银铁锤,明晃晃如婴儿头颅大小的八棱梅花亮银锤。

两位客人没有说话,经过门前转入右侧上楼去了。只留下木质楼梯,咯吱欲断的沉重脚步声。

这声音好似一块大石,压在朱权心头,让他有种喘不过气来的感受。脑海里净是那明晃晃的大锤,和那柄看起来平平无奇的乌鞘长剑。

朱权躬着腰呆呆的站在厅堂门后,脑海里一阵控制不住的胡思乱想,连脚步声在什么时候停止了也未曾发觉。

突然间四周一暗,朱权猛然清醒过来,只觉得脊背一阵冰凉,竟是在这八月天里,出了一身冷汗。

朱权颤抖着双手,缓缓直起身子,摸索着回到桌前坐下。

过了良久,他才控制住双手不再颤抖。伸手摸向记忆里的位子,很快摸到一个圆形的粗瓷灯盏,探出食指摸了摸碗底,碗里灯油只剩下薄薄一层,已经不足以支撑灯芯燃烧。

这盏油灯还是客人进入厅堂,等候入住之时点上的,现下已经过了将近两个时辰,油尽灯枯也是理所应当。

此时离天明还有许久,朱权却不再添油点灯。

黑暗中的朱权收回手,在衣服上擦拭干净,缓慢呼吸几次。

内心的烦乱,也好似被这寂静的夜色,缓缓平复下来。

目光所及之处,没有一个人影,一种莫名的安全感,包围着他。

这是自己熟悉的黑夜,也是寂寞孤独之时,感到安心的环境。

在这没有人关注自己的环境里,他的心灵是自由的。

只是,内心有再多的想法,总归要落到实处。

一个没权没势,无勇无谋,普普通通店小二。就算有再大的野心和机遇,也没有相应的能力,去把握去实现,仙缘虽好,贸然前去无疑是自寻死路。

自己的天灵盖可挡不住那硕大的锤子,随便出来一个江湖人,一只手足以摁死自己八回,何况自己也没有八条命能给别人杀。

“朱权啊朱权,你既不配穿朱衣,又没什么权势,总该要有点权衡利弊的能力吧。似你这种蚍蜉蝼蚁般的人,又怎敢有什么非分之想。能娶妻生子,抚幼送终便是叨天之幸,又怎敢起问道长生之念……”朱权不断在内心说服自己。

只是这么多的理由,是否真能抚平内心的渴望?

朱权是一个勤勉的人,也是一个有自知之明的人。从进入乐居栈第一天起,他就很清楚自己的位置。

账房先生自然不能比,那是掌柜都要尊重和信任的人。

老李有几道拿手菜,工钱要的也不多,除了爱喝酒,没什么其他毛病。掌柜的看牢点,不让他喝酒误事,自然地位稳固。

小六儿年幼贪吃,又不怎么机灵,唯有一个好处,就是只管吃住不给工钱,有这个好处,足以盖过他所有缺点。

方贵既不聪明,又爱偷懒,还时常抱怨,但架不住他是刘掌柜的表亲,而一个有缺点的亲戚,工钱给的少一些,完全能够堵住所有人的嘴巴。

唯有自己,虽然是长辈介绍过来的,也不过是恰逢其会,正好之前的伙计有事回家罢了。说到底不过是个无亲无故,不足轻重的陌生人,若是哪一天犯了错误,打发自己回家,也是轻而易举的事。

自家田产不多,若是没个进项,只怕要拮据很多,唯有勤勉和机灵才能保住饭碗。

朱权靠在桌上歪着脑袋,望着天边夜空,想了很多很多。

不觉东方泛白,一抹亮光撕开黑幕,日出将至。

朦胧的晨曦里,朱权回头看向身前早已熄灭的油灯,粗陋的黑瓷灯盏里,那层薄薄的灯油泛出微弱的光。

“自己就如这盏油灯,纵然竭尽所能,也难以照亮一室光明。而那些传说中的人,就像夜空里的星辰,白昼里的太阳。我应该照亮我的家人,而不是成为夜空里的星辰,因为我做不到。”

东方天际鱼肚白,朱权斜靠在厅堂右边门框,一种极致的疲惫遍及全身,让他几乎站立不住。他是个很年轻的人,也是个精力充沛的人,熬夜虽不常做,每年总有那么几回。

节日前后的繁忙,除夕之夜的守岁,纵然一夜不眠,第二天照样龙精虎猛。

此时的他却只想一脑袋扎到枕头上去,好睡它个一天一夜。

但他必须强打精神,因为秋日凉爽,有不少客人会趁早上凉快,先行出发,账房先生没来,掌柜的需要为他们办理退房退费,所以也会很早起来。

朱权眺望东方,看见天边的云霞由昏暗到灰白,由灰白到皎洁,直至它们的边缘染上殷红之色。

期间楼上下来三男一女四位客人,不等他询问有什么效劳的地方,就快步出了客栈。

又过了好一会,吱呀一声,西厢最里面的那扇房门,终于从内里打开,今年已经四十六岁的刘掌柜打个哈欠,满面笑容的跨出房门。

看到站直身子回头望来的朱权,刘掌柜满意一笑,抢在他开口之前,点头打个招呼,说道:“昨晚没出什么差错吧。”

“掌柜的早,整晚我都在这里侯着,没出什么差错。”朱权躬身问好,直起身子又补充道:“楼上的贵客,有四位已经在两刻钟前出去了。”

“哦,倒是我起晚了。”刘掌柜抬头看了下天色,确认自己比往常还要起的早一些。

心下嘀咕,这群人精力倒是好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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