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4章 对对对,我家外孙女养的
正如肃毅侯所说,等着马车行至城外,一下马车,将小粉带出去一遛,诶!非常的拉风!十分的拉风!
不论是那些年轻的公子小姐还是各家的官太太、官老爷,一见到跟在肃毅侯身边的小粉,眼神那叫一个震惊加好奇。
肃毅侯颇有些享受这种氛围,感觉就像是自家孩子带出去,受到了别人的艳羡似的。
小粉仿佛也感受到了这个氛围,十分气定神闲的慢悠悠的优雅的走着,颇有一些贵族龟的气质。
不急不乱、不慌不躁,显出自己独有的气质。
舒冀南带着男孩子驰骋一圈回来之后看见的就是这副场面:
肃毅侯被围在人群中间,脸上藏不住的微笑说:“对对对,我家外孙女养的,好几年了,越长越大。”
“是啊,当初以为只是一个小乌龟,小孩子喜欢就等她养着呗,没想到能养这么大。”
“嗯,我家小粉不吃肉,吃素呢,一天吃的可多了,胃口也好。”
“有多重了啊?怎么也得几十斤了吧,往后估计还得长呢!”
…….
就听见肃毅侯在人群里面回答各人的问题,十分的神气。
舒冀南下马之后问周芍箐:“爹这样多久了?”
周芍箐看了看不远处的肃毅侯,指挥着下人将椅子桌子都放好,还有小毯子都铺好说:“从下马车开始就这样了。”
舒冀南笑着说:“想不到爹这般的健谈啊!”
以前记忆中的肃毅侯不说是一个不苟言笑的人,那话也没这般多啊,怎么现在是年纪越大越像小孩子呢?
要不是小孩子怎么还带着自家的宠物上去炫耀呢?
肃毅侯夫人摇摇头看向自己的夫君,以前在女婿面前那般严肃的模样,现在倒是完全露出原形了。
舒绾绾招呼着余芷溪姐妹正在架风筝玩,只差最后一步就可以组装完成了。
余芷溪在帮忙弄,舒绾绾和余紫鸢就往外走看看有没有什么好地方适合放风筝的。
这个草坪很大,很宽,但是今日出城游玩的人也不少,现在天空中也已经有不少风筝了。
都是各家的小孩子在放着风筝,大人们都在一旁把酒言欢。
哦,还有就是自己外祖父那一拨很大的人群,现在还没散去,都想摸摸小粉,摸摸龟头、百岁不愁?
估计是因为乌龟长寿吧,许多老年人都聚集在了肃毅侯身边,想着能沾沾这个福气。
舒绾绾左看右看,最后选定了一处人不算多,只有几个人在放风筝的地方。
反正她现在就算撒丫子跑,那也是不可能跑的很远的,这片地方足够了。
“我们就在这儿吧!”舒绾绾对余紫鸢说。
余紫鸢拿着手上的小风筝,俩小孩子就一前一后准备开始了,余芷溪在一旁看着,随时注意她们的安全问题。
舒睿阳和郑佑成、周末三人跑了好几圈,都出汗了,才把马匹停下来下了马,走到休息的地方喝了茶水。
“慢些喝。”周芍箐给舒睿阳擦了擦脑门上的汗后面又说,“如今虽早已经立春,但是还是要注意一些才行。”
舒睿阳点点头表示自己听进去了,过去逗着自己小弟玩:“走,哥哥抱着你玩!”
舒睿泽不知道在兴奋什么,但是听得懂舒睿阳说要抱着他,两手一伸道:“哥哥哥抱!”
随后就被舒睿阳抱着去找舒绾绾玩了。
虽然舒睿泽现在能走路了,但是走到一点儿也不快,还是让舒睿阳抱着。
而且草地上高低不一,一会儿给舒睿泽摔一下就不好了。
更搞笑的是,当舒睿泽看见自己姐姐手中拿着风筝线,风筝飞的高高的时候,那叫一个兴奋的叫唤,还啪啪鼓掌呢,就像是给舒绾绾加油助威似的。
舒睿阳做为场外指挥,指导着自己妹妹什么时候该收紧风筝线,什么时候该把风筝线放出去。
来来回回跑了好几次,舒绾绾觉得她今日的运动量已经达标了,这才让余芷溪收了风筝,慢慢走过来说:“好累啊!”
“回去吃东西吧,爹今日做的青团好吃。”舒睿阳早就吃过了。
舒绾绾一听有吃的,眼神一亮,又恢复了精神头,三兄妹就陆陆续续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
舒睿泽想玩风筝,但是风筝线其实蛮结实的,怕把他伤着,就只把风筝的主体给他了,上面的木棍子都被拆下来了。
舒睿泽十分的认真研究着手上的东西,嘴边还有周芍箐给他喂的吃食。
肃毅侯大胜归来似的带着小粉就往这边走,身边的人群也都散的差不多了,主要是自己说的也口渴了,赶紧回来喝点儿水。
一坐下就咕嘟咕嘟的一杯茶水下肚,啥味儿都没喝出来。
肃毅侯夫人有些无语,这可是宫里面赏赐的上好的茶叶,这人怎么就跟喝白开水一样嘞?
小粉也像是打了胜仗一样,慢悠悠的走到毛肚面前,炫耀似的乱动。
毛肚今日十分的优雅,面对小粉的挑衅是一点儿不在乎,就只是围着一群女主人身边这边蹭蹭、那边蹭蹭。
小粉见状有些无趣,也就停下来自己的乱动,十分悠闲的晒起了太阳。
肃毅侯喝完了两杯水后才吃着青团道:“那些人都问我小粉几岁了?是公的还是母的?吃什么喝什么?感觉小粉下一秒就要被抱走了似的。”
肃毅侯接着说:“以后我老了,遛弯就带着小粉出去,让那些人看看我们小粉多好看!”
说罢还看了一眼小粉,一人一宠物四目相对,十分的默契。
肃毅侯夫人手上扒拉着吃水果的叉子道:“得得得,你们小粉。”她养毛肚的时候也没见这个老头子这般喜欢啊。
难不成自己外孙女这个特殊的爱好,其实是像自家老头子?不然这祖孙俩怎么喜欢养乌龟嘞?
肃毅侯现在总算是知道自己外孙女为什么会喜欢养乌龟了,这种寓意好又好养活的宠物,而且带出去还拉风,谁不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