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4章 百代森林—吃人妖怪
“快,快跑啊,有怪物!”
“好可怕的家伙!”
“百代森林怎么会出现这种东西!”
一群在百代森林的人纷纷逃到百代市找到君莎小姐。
君莎和几个搭档将这群人的话一一做了登记。
所有人都看见了一个猩红眼睛的大怪物,但是又没有一个人见过怪物的真容。
“那只怪物有什么别的特点吗?”君莎询问着其中一个看起来还算镇定的大叔。
“那个家伙,嘴巴好像很大,最关键的是,它的嘴巴上还耷拉着半条人类的腿,这家伙连人都吃!”
“吃人!”
君莎的脸色骤变,如果只是什么体型较大的精灵恐吓人类,那只要将其驱赶或者安放到保护区就行。
但一旦有伤害人类的行为,这只精灵必须要进行处理。
而精灵吃人,更是联盟不允许的。
在这个情况下,精灵不是被杀掉,就是被送到联盟博士的实验室里。
因为情况的特殊,君莎简便了手续,直接让百代市的馆主菜种和自己一起去百代森林查明情况。
“菜种馆主,百代森林出现疑似吃人的怪物精灵,我需要你跟我一起去一趟。”
本以为面对这类事情,菜种会很快答应下来。
可是君莎的想法落空了,菜种本就因为森之洋馆的事情不太愿意去百代森林深处,现在君莎又直接了当地告诉她出现了大型怪物。
那幽灵跟大型怪物有可能是同一个东西。
害怕的菜种又怎么会同意呢。
“不行,我才不去呢!”
君莎还以为菜种是在任性,便继续劝说道:“菜种馆主,现在情况危急,如果这只怪物真的吃人,那么会有越来越多的人遇害,到时候后果不堪设想,我已经发布了公告,让百代市的普通人暂时禁止进入百代森林,但百代森林如此之大,我没办法阻止外地的人闯入。”
即便君莎这么说,菜种依旧不愿意进入。
无奈的君莎只好搬出联盟来,“菜种馆主,遇到紧急事态,道馆馆主必须配合城镇的警官,如果道馆馆主拒绝配合或者消极怠工,将取消道馆开馆的资格。”
按照联盟的规定来看,其实道馆馆主的地位是略高于警官的,但那是指普通的警官。
而君莎小姐因为家族和人脉的原因,地位远超普通的警官,所以一般的道馆馆主只能配合她的工作。
菜种开始犹豫,在害怕去百代森林和害怕道馆关闭的两重难题下。
她选择了拖字诀。
“君莎小姐,因为这几天我的道馆来了许多的挑战者,所以我的精灵们好多都没恢复,我现在需要去取一下备用的精灵们,稍后我会马上跟你们一起去的。”
君莎看菜种的态度恳切,便欣然同意。
“那我先去找人把车开过去,然后我们在道馆门口汇合。”
君莎吩咐同事,准备几辆大型卡车,在上面装满精灵爱吃的食物。
一是为了对付怪物精灵时可以用美食诱惑,二是因为如果怪物精灵真的吃人,可能还会有断胳膊断腿遗留在森林里的,到时候需要把这些全部拉走处理掉。
菜种在君莎小姐走后,忐忑不安。
忽然,她想到了之前来挑战她的真司和叶枫。
这两人这么厉害,不如让他们代替自己去。
菜种马上派馆内的工作人员寻找叶枫和真司的下落。
好在叶枫和真司他们还没有离开百代市,并且因为他们乘坐房车的缘故,有不少人关注到了他们,所以很容易就找到了。
“还好,还好,你们还在啊!”
在房车外晒太阳的叶枫见到了百代道馆的馆主菜种。
“这不是菜种吗?你怎么不在道馆,跑来这里了,不会是你想要取回我的道馆徽章吧?”
叶枫还以为是菜种不甘心输给自己和真司,要再比一次。
但菜种却说明了来意。
“去百代森林?”真司发出疑问,他们可是从百代森林进入百代市的,马上就要离开百代市去下一个目的地了。
而叶枫却想着菜种所说的吃人怪物。
这个世界哪有什么怪物,无非是些特别的精灵罢了。
只是,吃人这个事情,让叶枫想到在百代森林时遇到的失控大针蜂们。
难道那只怪物精灵是梦妖魔?
可是梦妖魔怎么可能会吃人,它连精灵都不会吃。
“如果我们帮你去,有什么酬劳呢?”
“酬劳是吗?”菜种低头,带着复杂的感情盯着自己的胸部。
喂喂喂,我要钱,不是要你的人,你这个酬劳正经吗?
菜种解开了自己身上的绿斗篷,叶枫差点就要睁大自己的眼睛仔细观摩时,菜种却取下了挂在她脖子上的项链。
“这条项链里面有一颗小种子,只要草系精灵吃下这颗小种子后,就能学会寄生种子这一绝招。”
菜种不愧叫菜种,还真的有种。
这可比精灵学习绝招时用的辅助机器好多了。
只是,叶枫现在手上压根就没有草系精灵,他无精灵可用。
而真司的土台龟压根不需要这个,其他的精灵也没有合适的。
看似珍贵的小种子却成了无人需要的废品。
就在叶枫准备拒绝菜种的时候,房车内的奈奈美走了出来,开口就要替叶枫答应下来。
“我还没同意呢!”叶枫有点生气,奈奈美怎么可以替自己做主呢。
奈奈美伸出一个指头,“五百万联盟币!”
叶枫瞬间变脸,“好,这点小事,我很轻松就能办好,交给我吧。”
叶枫上前拿走了菜种的项链,把它交给了奈奈美。
“姐,你是有什么精灵需要用到这颗小种子吗?”叶枫开始套近乎。
奈奈美微微一笑,露出一副奸商的模样。
“并没有哦!只是,这么有趣的种子交给我爷爷的话,估计他能给我一千万联盟币。”
听闻此言的叶枫瞬间石化,奈奈美就这么一下子的功夫还赚到了五百万联盟币?
这也太轻松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