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4章 那我也不是故意的呀!
#苏曼龄不听劝阻砸玻璃门#
#苏曼龄把动物园的玻璃门砸坏了#
#苏曼龄有可能会坐牢#
【唧唧复唧唧:我真的是想要叫救命了,这苏曼龄到底是什么品种的傻13?为了吸引熊猫的注意力,居然想要用砸门的方式。关键是还不听任何的劝阻,真心为淮哥默哀三分钟。】
【好大一口瓜:这苏曼龄也是厉害,人动物园的玻璃门质量那么好,居然还能把玻璃门给砸坏了。咋地,她是要上天呗?】
【喜欢热闹的路人甲:我刚刚去搜索了一下同类事件,发现像苏曼龄这种恶意损坏公物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会被拘留。】
这就是现在网络的力量,上一秒才发生的事情,下一秒基本上就人尽皆知了。
不过喜欢热闹的路人甲说的没错,像苏曼龄这种恶意损坏公物的,严重的是要坐牢或者是交罚金的。
只是苏曼龄完全不知道问题的严重性,说道:“那我把玻璃的钱赔给你。”
江淮不由伸手掐了掐自己的人中,转头看向苏曼龄,“你别说话了。”
知道苏曼龄蠢,但是没有想到居然会这么蠢。
现在是赔不赔钱的问题吗?
现在已经是要不要坐牢的问题了好吧!
冲着工作人员鞠了一躬,然后伸手指着自己的脑子,“抱歉啊,她这里有些不太好使。”
苏曼龄有些诧异的看着江淮,不知道为什么江淮会说这种话。
难道在江淮心里,一直觉得自己脑子有问题?
一想到这里,苏曼龄就觉得心痛的快要无法呼吸。
然而工作人员只是嗤笑,“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是明星。”
江淮脸上一僵,不过须臾,又出声道:“虽说是明星,但是也不影响脑子有问题。”
叹了一口气,“毕竟如果她脑子没有问题的话,也做不出来砸门的事情。”
嗯……这倒是事实。
没个十年脑血栓都做不出来这种事情。
苏曼龄的脸色有些难看,想要说什么,只是江淮却是握了握自己的手,最后只能瘪了瘪嘴。
算了,想来淮哥这么说也有他的道理,就不去拆穿好了。
不多时,两个穿着警服的男人走了过来,胸口处还别着两个对讲机。
工作人员叫了声,“胡警官、刘警官。”
等叫完了人,这才伸手指着苏曼龄,“就是她,把玻璃门给砸坏了。”
也还好不是很大的洞,要不然估计熊猫就能跑出来了。
“行。”然后冲着苏曼龄说道:“那就跟我们走一趟吧。”
苏曼龄咽了咽口水,想摇头拒绝,江淮牵着苏曼龄的手,“好的警官。”
在胡警官和刘警官转身的时候,江淮凑在苏曼龄耳边低声道:“我不让你说话你尽量别说话。”
苏曼龄茫然的眨了眨眼,刚想问为什么,江淮又道:“如果你不想坐牢的话。”
苏曼龄不可置信的瞪大了双眼,不是吧,她就只是砸了个门,怎么就上升到要坐牢了?
等走到警车前,看到两人身后跟着的工作人员,胡警官问道:“他们这是?”
江淮走上前解释道:“胡警官,是这样。我们是明星,正在录制综艺节目,这是负责拍摄的工作人员。”
胡警官皱了皱眉,“能让他们离开吗?”
毕竟警察局又不是什么随随便便的地方,不能让人就这么进去拍。
江淮看向纪成林,“导演那边怎么说?”
纪成林放下了摄影机,“导演说让我们先回去。”
好家伙,所以这是连管都不想管的节奏了。
不过也是,遇到这种事情,如果真的要坐牢的话,说不定姜成直接就把苏曼龄踢出节目组了,更别说让姜成过来把人给保释了。
只是现在的问题是,“你们回去了,那我们没有手机怎么办?”
虽说手机确实是收上来了,不过都在各自的工作人员身上收着,以备不时之需。
这不,现在就派上用场了。
从背包里掏出手机,“这是你们的手机。”
这下还能说什么,什么都没得说。
江淮带着苏曼龄上了警车,纪成林三人则是回到车上。
“这苏曼龄还真的是个傻13,居然用石头去砸玻璃门,还真的是嫌自己的不够快。”
“就是说啊,平时看着就蠢,只是没想到她能蠢到这种程度,也不知道她到底是怎么长到这么大的。”
纪成林也不由附和:“如果真的能坐牢就好了,早就不想拍这两人了,跟傻13似的。”
因为直播间突然关闭,好多人都在好奇后续,苏曼龄到底会不会坐牢,又或者是需要赔多少钱。
于是苏曼龄再一次上了热搜,这下连路人都表示好奇,苏曼龄到底怎么了。
然后一搜,纷纷表示好家伙。
这娘们儿牛逼啊,居然敢做自己一直想做而不敢做的事情。
一时间热搜上全都是关于苏曼龄的热搜,甚至把洛九歌的热搜都给压了下去。
毕竟这种丧心病狂的事情,肯定是要分享给好朋友看啊。
到了警察局,两人分别被带进了不同的审讯室。
江淮只能在心里默默祈祷,希望苏曼龄最好是别乱说话。
把事情原封不动的跟警察说了一遍后,就这么留在了审讯室,等待着苏曼龄的笔录。
而另外一边,苏曼龄头一次来警察局,再加上负责审讯的警官看起来有点凶,人家一说话就直接被吓哭了。
哭哭啼啼的把事情说了一遍,甚至还打了一个嗝儿,好像是受了天大的委屈,“那我也不是故意的呀!”
警察问道:“那你知不知道你这个行为是恶意损坏公物?”
苏曼龄摇头,“不知道。”
吸了吸鼻子,可怜兮兮的回答,“我要是知道,我就不会做这种事了。”
“恶意损毁数额较大的公共财物的或情节严重构成故意损坏财物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到七年有期徒刑。”
在苏曼龄目瞪口呆的目光中,又继续说道:“未达到构罪标准的,处五到十日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到十五日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