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8章 我也想吃好吃的!
现实中吃不饱饭的他们,在直播间里闻着味道,品尝着美味,真的会感觉到满足。
这是精神上的满足。
就算肚子在同时饿的咕噜噜直叫唤,他们也不愿意放弃这些美食。
纪元今天的午餐,还是非常家常的。
依然是三菜一汤加上米饭。
三个菜分别是鱼香肉丝、蚂蚁上树和地三鲜,汤则是一道金汤酸菜鱼。
当然,这个汤,说是一道菜也是没有问题的。
这几道菜,可以说一道比一道下饭。
鱼香肉丝就不说了,经典川菜,下饭绝佳。
咸甜酸辣,还裹着浓稠的酱汁。
可以说这道菜在盖饭界,是占有绝对领先优势的。
纪元先是拿起了旁边的一个空碗,在金汤酸菜鱼里面,舀出了一碗汤。
一边吹,一边吸溜吸溜的将这碗汤一勺一勺的喝了下去。
酸菜鱼并不是只吃鱼的。
不管是酸菜,还是汤,都是非常棒的。
这会儿纪元直接就把这道菜当做是一道汤了。
不得不说,这种金汤的做法,让酸菜鱼的汤更加的爽口了。
清爽酸辣的汤底喝起来鲜嫩无比,纪元觉得自己还能再来一碗!
不过还要吃饭呢,所以就没有继续喝了。
反正都是自己的,跑不了!
这酸辣鲜爽的金汤酸菜鱼的汤,让纪元的味蕾瞬间被激活,胃口也打开了。
接着他就夹了一筷子的鱼香肉丝放在碗里,然后端着碗,将这一口鱼香肉丝和下面的米饭一起,扒拉进了嘴巴里。
一时之间,这各种味道在嘴里冲撞,最后却又完美的融合在一起的口感,让他美滋滋的晃了晃脑袋。
他只是美滋滋而已,观众们却一个个都香的要昏过去了。
怎么会这么好吃!
这个时候,西方人所谓的“口味不一样”,根本就被他们抛之脑后了。
这种时候,有美味就完事儿了,还说什么和自己的爱好不一样呢?
真这么想的话,有本事你别来直播间开五感同步啊!
这个时候还死鸭子嘴硬,那真的是没救了。
纪元这么吃了两口鱼香肉丝配饭之后,就夹了一筷子的蚂蚁上树。
蚂蚁上树,就是肉末粉条。
这道菜也是一道下饭菜。
但和鱼香肉丝不一样,这道菜吃起来,可以说是鲜嫩爽滑。
最重要的是,筋道爽滑的粉条上,裹满了肉末,而肉末中的肥肉带来了非常极致的“香”,爽口的同时,让你能一直吃个没完!
这道菜主要是酱香和红油的香味,纪元吃了两口之后,就去吃桌上唯一的一道素菜——地三鲜了。
地三鲜的材料,其实很简单,就是茄子、土豆和青椒。
但这三样菜做在一起,吃起来是真的鲜!
不然这道菜也不至于叫地三“鲜”了。
纪元吃着里面的菜,配着香喷喷的农场大米饭,可以说吃的那叫一个舒坦。
他并没有因为茄子土豆都是农场出产,而青椒不是就忽略青椒。
地三鲜里面的三样食材,没有一样是多余的!
缺了任何一样,这道菜,都不能叫做地三鲜!
别觉得这种菜都是随便做做的。
想想看就知道,能流传这么久的菜谱,肯定是经过了不知道多少代老祖宗的筛选,才留下来的,最好吃的做法。
地三鲜怎么不用别的三种菜呢?
纪元动作利索的吃着菜。
吃了一碗饭和差不多一半菜之后,他就再次端起了刚刚喝汤的碗。
这次勺子伸向金汤酸菜鱼的时候,他只是打了半碗汤。
然后用鱼肉和酸菜,将这碗直接添满了。
纪元这份酸菜鱼,并不是用常用的草鱼或者黑鱼制作的,也不是那种号称龙利鱼实际上是巴沙鱼的鱼做出来的,而是江团。
江团就是清江鱼,虽然还是会有刺,但没有小刺。
这就很好了。
清江鱼做成的酸菜鱼,味道特别的肥美鲜香。
别的不说,和这个金汤酸菜鱼里面的柠檬就很搭配。
两者刚好中和了一番。
纪元吃起来那叫一个舒坦啊。
他吃了几口鱼肉,又吃了几口脆爽鲜嫩的酸菜。
为什么不说酸菜酸,只说脆爽鲜嫩呢?
因为酸本来就是酸菜该有的。
这个说出来,并没有什么意思的啊!
纪元美滋滋的吃了一口脆爽的酸菜梗,然后直接两口就将这小碗里面剩下的汤给吸溜进了肚子里。
因为这汤已经不像是刚刚端上来的时候那么热了,这么喝也是一点问题都没有的。
稍微凉了一点之后,这汤喝起来也没有腥气,反而是感觉更加的鲜嫩了。
不得不说,这家务模块的厨艺,那是真的非常顶的。
纪元反正是特别满意的。
这碗酸菜鱼干掉之后,他又给自己打了一碗米饭,然后重复了刚刚的步骤。
怎么说呢?
三菜一汤加上两大碗饭,纪元那是吃的干干净净!
吃完之后,他舒舒服服的起身来,打了一个舒畅的饱嗝。
“嗝~”
这个嗝打出来,纪元就舒服了。
因为有家务模块首饰碗筷桌子,他直接站起身来就走了。
至于狗子?
他只剩下最后一块骨头了。
不过这个已经不算是正餐了。
这都是零食!
看到主人起身离开,狗子二话不说叼起自己的骨头就跟上了。
一人一狗去了农场。
狗子在自己的窝旁边有一只饭碗。
这会儿它将自己叼着的骨头放进去之后,就昂首挺胸的开始在农场巡视了。
这可是她四眼大人的地盘!
当然得一天八百遍的巡视了!
等转了一圈,没有任何问题之后,四眼就回到了窝旁边,开始继续和饭碗里面的骨头战斗了。
骨头这东西,对人来说,那是绝对咬不动的。
但狗不一样。
狗就爱啃骨头。
有的时候,一块肉和一块骨头中间,狗会选肉。
但这种情况不多。
大多数时候,都还是会选骨头的,除非太饿了。
美滋滋的啃着骨头,四眼就算看着主人走了,都没起来送一送。
可以说对于啃骨头和送主人的优先级别,搞得非常清楚明了了!
纪元并不在乎这些,四眼就啃骨头就行了。
他自己在附近溜达了两圈。
除了这边的农场,不要忘记自己还种了很大一片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