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爱江山还是爱美人
其实周疏宁却觉得没什么,只要是对医书有研究的,这些东西都不在话下。
那么复杂的药方他都能准确无误的背下来,更别说这些休闲的小东西了。
微雨也是认认真真,把他所做的东西每一步都记录了下来。
有时候看不懂的,还会在旁边加上批注。
可能是受周疏宁的影响,现在微雨写字都开始用鹅毛笔了。
比之毛笔和砚台,鹅毛笔轻便好携带,写出来的字也更清秀漂亮。
周疏宁忙完一天,吩咐微雨道:“这几样东西明日便可批量生产,记住,一定要注意操作卫生。不过这些香料里好几味都有防腐作用了,保质期问题观察一下再定,一般我们建议三个月内使用。”
微雨又一一记录下来,应声道:“好,那我明日便开始拉生产线?”
生产线这个词也是从周疏宁那里学来的,她也是第一次知道,原来还能这样分配工作,每人做一个流程,从第一道工序到最后一道工序,这样不但可以节省时间,也更容易上手。
一个人做一件衣服很难,但一个人如果只做一道工序,那便很简单了。
化繁为简,更是提高了效率。
微雨越想越觉得自家少爷聪明,真是不世出的天才!
是京城那个四方之地埋没了他,少爷果然更适合海阔天空的北疆。
周疏宁不知道,微雨已然成了他的头号小迷妹。
现下微雨身兼两重身份,另外一个便是周疏宁和太子的cp粉。
正这样想着,一匹骏马便停在了基地的院子里,长孙清明勒住马缰,端端正正的立于马上,颇有几分鲜衣怒马少年郎的感觉。
周疏宁看了一眼他逆着夕阳策马而来的模样,耳根忍不住又有些红,嘴上却别别扭扭说道:“哟,夏护院,怎么过来了?”
长孙清明逆着光斜睨着他,朝他使了个眼色道:“上来。”
周疏宁迟疑道:“不合适吧?”
长孙清明却是一夹马腹两步上前,捞起他便抱上了马。
一双宽大有力的臂膀自周疏宁背后搂过来的时候,周疏宁的心脏便狂跳了起来。
长孙清明喊了一声:“驾!”
马儿便扬起四蹄,溅起阵阵尘烟,朝着夕阳的方向狂奔而去。
周疏宁瑟瑟发抖,问道:“夏卿,你要带我去哪儿?”
长孙清明答:“带你去看看这片江山。”
周疏宁对骑照夜白有心理阴影了,嚷嚷道:“你让它跑慢点啊啊啊啊……”
微雨和金虎追出来的时候,只听到了周疏宁的一片尾音和声浪。
微雨有些焦急的喊道:“小姐,小姐!完了,小姐被夏护院给掳走了!”
嘴上说着完了,唇角却止不住的上扬。
金虎却十分安心道:“没事,还会送回来的,我家公子不会伤害你家小姐。”
微雨装模作样的叹了口气:“可我家小姐是太子妃,戴罪之身,怎能与其他男子有染呢?”
金虎安抚道:“别担心,你不说,我不说,不会有人知道的。”
微雨一脸惊讶道:“你的意思是说,让他们……暗渡陈仓?”
金虎失笑,心道他们就是名正言顺的夫妻,怎么能叫暗渡陈仓呢?
只是眼下太子殿下的身份还需保密,他不能告诉微雨,只能暗示道:“说不定他二人的缘份很深,连皇上都会同意呢?”
微雨其实并不是很看好,除非这位夏公子不介意自家少爷是男儿身。
男子不能生育,再说两个男子如何欢好?
哪怕微雨觉得他们般配极了,像夏公子这样身怀武艺又容貌出众的男子,配自家漂亮少爷倒也不算委屈了少爷。
微雨见到的还是易容后平平无奇的长孙清明,全靠个人魅力撑着,若是微雨见到真正的长孙清明,再冠以太子身份,怕是这小丫头得兴奋的嗷嗷尖叫。
这世间,哪能有如此登对的一对璧人。
周疏宁则已经被长孙清明带到了燕山支脉之巅,入夏的燕山一片碧青,除了主脉上仍是一片白雪皑皑,其余都是郁郁葱葱。
马儿奔驰在宽广的山巅上,风声自耳边呼啸而过。
周疏宁终于大着胆子睁开了眼睛,瞬间就被眼前的美景给吸引住了。
头顶的蓝天白云仿佛近在咫尺,大朵大朵的云有如,湛蓝的天空映衬着碧绿的草地,有如windows的开机界面一般,随便一拍都能当屏保。
周疏宁忍不住哇了一声:“好美啊!”
长孙清明却不屑的笑了一声:“这才哪儿到哪儿?爱妃等着,本殿带你看个更美的。”
说完他又大声呵斥道:“驾~!”
照夜白如同起飞了一般,甩起四蹄嘶鸣一声便朝前奔去。
周疏宁死死的倚在长孙清明的怀里,眯着眼睛看着天空,有一种自己也在飞的错觉。
直到长孙清明用力一勒马缰,照夜白停住身形,才听到长孙清明的声音自头顶之上传来:“爱妃看看,这便是整个北疆。”
周疏宁终于彻底张大眼睛,目瞪口呆的看着远处炊烟袅袅的山下平原。
这个视角,可以说是将整个北疆尽收眼底了。
燕山之下,一条河流蜿蜒向南而去,是整个北疆最长的河流,名叫燕下河。
周疏宁回忆着自己原来那个世界,这里的燕山,仿佛和自己那个世界的燕山不是同一座,不过同样都高耸入云,同样都是位于河北北京这一带。
都是自古以来的兵家战略要地,能挡住自北而来的寒风,更是靠着终年的积雪,养育了一代又一代的北疆人。
而此时山脚下的北疆,便仿佛一幅实质画的地图。
长孙清明指着山下道:“那里便是戍戎郡,是不是看上去只剩下四四方方一座城池了?隔壁是跑马郡,那里距离燕山最远,却也能看到高耸入云的燕山,俗称望山跑死马,因此而得名。”
周疏宁只觉得眼前的景色过于震撼了,惊叹道:“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竟折腰。”
长孙清明惊叹于周疏宁的才情:“爱妃出口成章,为夫佩服。”
周疏宁:……不不不,这是毛爷爷诗词,跟我没关系的。
长孙清明又指着远处道:“往前,再往前,便是京城。繁华富庶之地,也是乱花渐欲迷人眼的温柔乡。”
周疏宁道:“殿下也不喜欢京城?”
长孙清明摇了摇头:“不是不喜欢,是觉得人在那温柔乡里呆久了,戾气便被磨没了。英雄胆,也变成了软蛋!”
周疏宁失笑,想不到长孙清明也这么粗鲁,说道:“为何不效仿永乐大帝,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
长孙清明疑惑道:“永乐大帝?那是谁?”
周疏宁又失言了,瞎编道:“……是传说里的一个人物,为了对抗北方蛮夷,将首都迁到了北疆,改名北京。”
长孙清明听罢,眼中竟产生了几分向往之色:“北京……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好,本殿便要效仿那永乐大帝,迁都北京,为万千黎民守好这江山!”
周疏宁笑着看向他,虽然知道长孙清明只是一时兴起,却也相信他能做得到。
从他诈死查探的行为来看,长孙清明确实是一个有家国情怀的人,且能力不俗,几方势力合力围剿都能让他逃脱。
此时只是龙困浅滩,待到重新入海时,必能掀起滔天巨浪。
长孙清明今日可能是心情好,朗笑一声指着前方的平原道:“介时,本殿便与爱妃共享这盛世江山。我以武定国,爱妃便发展农商安邦,岂不美哉?”
周疏宁的心脏瞬间便被攫住了一般,一时间有些酸涩,还有些胀痛。
他想说,我怕是不能与你共享江山了。
你的爱妃,是我那位容貌倾城名满京华的嫡姐,不是我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庶弟。
长孙清明却把他紧紧的搂住,亲吻着他的侧脸,在他亲昵的动作里,满含着霸道的占有欲。
周疏宁挣扎了一下,说道:“殿下,你放开我,我唱首歌给你听吧!”
长孙清明意外道:“爱妃还会唱歌呢?”
周疏宁笑了笑,没有回答,直接开始清唱:“道不尽红尘奢恋,诉不完人间恩怨,世世代代都是缘。流着相同的血,喝着相同的水,这条路漫漫又长远……”
一首爱江山更爱美人,道出了周疏宁如今的心境,也是长孙清明此时所思所想的。
长孙清明没想到,周疏宁竟然唱歌这么好听。
在他的印象里,唱歌都是女子歌姬所做之事,想不到周疏宁一个男孩子,唱出来竟也别有一番滋味。
甚至在周疏宁唱完后,长孙清明仍然沉浸在里面,呆在那里不知道出神的在想些什么。
直到周疏宁笑问他:“殿下是爱江山,还是爱美人?”
周疏宁原本以为长孙清明会纠结一番,毕竟江山和美人,自古以来都是一个两难的问题。
谁料长孙清明却是朗笑一声,一把搂住他道:“爱妃别担心,小孩子才做选择,本殿选择全都要!爱妃也别害怕,我既选择了要你,便能护你一世周全!”
此时的周疏宁尚不知,这是一句承诺,也是长孙清明对自己的警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