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一日之计在于晨
半个时辰之后,桌子上已经被风卷残云地扫荡一空,周铁山和李开趴在桌子上呼呼大睡!
天香楼里也变得更加热闹了。
一层中央有圆形的舞台,此刻丝竹管乐之声从四处流淌而来,是极为欢快和奔放的曲调。
舞台之上,九名身材曼妙的舞姬恣意扭动着腰肢,轻纱飞扬如浮云,明眸皓齿笑语晏晏。
欢快热情的乐章,曼妙动人的舞姿,彻底将场子里的氛围点燃!
王放目不转睛地望着轻歌曼舞的美景,仰头将一碗烧刀子干了,仰头晃脑地吟道:
“酒不醉人,人自醉!”
说罢嘿嘿一声,头一歪昏睡了过去。
唐郁和李广兴对视一眼,哈哈大笑,两人都有些脸红上头,却再次倒起酒来!
我纵横江湖二十年,拿不下一个小兔崽子?
作为一个现代人的倔强,我还喝不过一个古代人?
两人都有些不服输的心思!
碰碗,酒水撒出来一半,
另一半,一口干。
明月高悬夜蝉鸣,江水低回潮声息,此刻陆华街道华灯三三两两逐个熄灭。
唐郁是被一双洁白柔荑轻轻摇醒的,酒场里人影奚落了许多,丝竹之乐也转为缠绵悱恻的靡靡轻音。
侍酒娘子掩嘴轻笑:“公子,我们要打烊了,你可愿留宿一晚?”
说罢只见其腰肢轻轻扭动,眼波流转低垂,却在不经意间尽显媚态。
唐郁的酒立刻清醒了一半,你要是唠这个,我可就不困了。
他举目瞧了瞧其余人的状态。
就见到李广兴、王放抬起头愤愤不平地看了过来,眼神充满幽怨。
穆良虽然趴在桌子上,但耳朵已经竖起来了,一副好奇宝宝的模样。
只有周铁山、李开还趴在桌子上呼呼大睡,甚至发出吵闹的呼噜声,像是不知名野兽在无意识地低鸣。
唐郁摊了摊手:“我没钱。”
眼睛瞟向李广兴。
扑通,李广兴一头撞在桌子上,呼呼“大睡”起来。
耳边传来侍宴娘子的轻笑,像有一条毛茸茸的狐狸尾巴,在轻柔地撩动你的心。
“既然不留宿,我们店要打烊了,如果玩的还算高兴,各位公子明天请早,奴家在此恭候。”
月明星稀,凉风习习,走出陆华街,只剩下月光指引行人前行。
唐郁扛着穆良,王放扛着李开,李广兴架着周铁山,苏北则已经清醒,施施然跟在一旁。
醉意弥漫,一行七人走得跌跌撞撞,大呼小叫,黑夜之中,任由思绪在酒精催动下肆意奔流,能获得一种失控的快乐。
唐郁兴致勃勃地大喊:
“月色好美!”
“我想吟诗一首!”
王放眯着眼,不屑说道:
“你会吟个屁的诗!”
唐郁不服输的劲儿又上来:
“听好了!”
“十步杀一人,我,千里不留行!”
穆良抬头掺和道:
“你说月色好美,整了这么首诗?
这杀气腾腾,简直是大煞风景!”
好家伙,你这小子在这儿装睡,让我扛着你回家?
“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王放摇头晃脑地吟唱,虚着眼说道:“这才叫诗!”
“那我也来一首有月的!”
唐郁脑子一团浆糊,平日里记得那些诗句是一句也想不起来了,东拼西凑一下试试:
“海上生明月,苍茫云海间,
把酒问青天,今夕是何年!”
伴随着激昂吟诵,第一句仿佛瞬间将众人拉到苍茫云海之上,俯瞰芸芸众生。
第二句又把人带回到人间,异乡人的悲切化作烈酒,入愁肠,千百转,思乡心切,今夕何夕!
王放脑子顿时清醒,一脸诧异:“你他娘的还真会做诗!”
唐郁嘿嘿一笑,七个人嘻嘻闹闹走在回家的路上,走的很慢,月光把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
他忽然觉得,这个世界,貌似也不错。
…
清晨,紫气东来。
唐郁睁开惺忪的睡眼,挣扎着从床上爬起来,脑袋仍然有些昏沉,宿醉的感觉从来都是不好受的。
他凝神运气,他的内力,量虽然不大,但是源自于傅红雪巅峰时期的内功修为,所以纯度很高。
精纯的内力在体内游走一圈,将剩余的酒劲儿瞬间化解干净,立刻变得精神抖擞,神采奕奕。
唐郁趟开步子,在院子里开始练刀,演练刀法的同时运转内功。
他的动作极为缓慢,但却力道充沛而精准,形成生生不息的体内循环。
一直到太阳完全升起。
唐郁才停下演练,呼出一口气,一条肉眼可见的气流白线吐出,足有三尺之长。
【宿主】:唐郁
【武学】:拔刀术;吐纳术
【人物评价】:江湖三流
【因果点】:347
得益于模拟吸收的武道经验和意识,唐郁少走了许多修行的弯路。
经过日夜不辍的苦修,他的人物评价终于迈入江湖三流的水平。
总而言之,还是内力修为太过孱弱。
不过,他有系统在手,内力提升已经比寻常人快了好几倍。
这事情急不来,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
隔壁厢房传来一阵低沉而浑厚的响动,犹如盛夏里阴沉天空中不时传来的滚滚闷雷。
这呼噜声,唐郁看了看方向,是周铁山和李开住的位置。
他从侧门出了宅院,穿过一道有些阴暗的巷子,来到宽阔的长春街上。
街道全都由青石板铺成,可容两马车并行。
街道两旁已经有不少商贩支起了摊子,还有走街串巷的货郎来来往往。
吆喝声,叫卖声不绝于耳。
唐郁凭着记忆来到街尾,这里有一处简陋的木棚,外面摆了几张桌子,供应简单的早饭。
“两个包子,一碗白粥,一碟咸菜。”
一名貌美的妇人利落地将一碟包子和咸菜端了上来,又给唐郁盛了满满一碗白粥。
“客官,请慢用,有其他事再招呼我!”妇人嘱咐道,声音温柔而干练。
铺子里食客不少,几乎每张桌子上都坐满了,大多都是像唐郁一样的回头客。
这家的包子皮薄馅儿足,一口下去,汤汁四溢,十分香甜可口。
两个包子,一碗白粥,加一份咸菜,一共三文钱,可以称得上是物美价廉。
在川北城的时候,唐郁几乎天天来这里吃早饭,一来二去也和老板娘混了个眼熟。
也有不少食客是冲着老板娘来的。
老板娘年纪大约三十出头,年轻的都叫她洛姐,年长的呼她为小洛。
洛姐长得极为貌美,身段婀娜,性子爽利要强又能说会道,十分有个人魅力。
她一个人开着一家餐铺,只提供早饭,十年如一日,在长春街上小有名气。
而且她家汉子是黑水帮的小头目,长春街正是他们的地盘,所以也没有地痞流氓敢在她的铺子里闹事。
是以这里虽然处于街尾,位置偏僻,但是人气却不冷清,反而十分热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