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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5章 民国女作家的二三事(7)

明曦的家在三楼,拥挤又狭窄的筒子楼,水泥斑驳的楼道还有一些小孩方便的水渍。

这个点很多家都在做饭,做饭的香气混杂着各种夫妻吵闹,小孩啼哭的声音,扑面而来。

明曦提着一只烧鸡回到家:“哥,我今天的报纸全卖完了。”

明朗已经把饭做好了,桌子上是一菜两碗饭。

明朗没注意听明曦的话,只是眨也不眨地盯着她手里的烧鸡看,咽了口唾沫问:“这是哪……哪来的?”

一只鸡起码要一块大洋,都够买上七十斤大米了!!

这个时期的荤腥算是很贵重的食品,只有老爷太太们才能消费得起。一般人,吃屁去吧。

明曦:“别人送的。”

系统送的。

系统:“呵呵。”

明曦已经有好几天没好好开过荤了,刚来的那顿还吃到了点肉沫,后面明朗知道钱都被她花光了之后,就再也没有买过一丁点儿肉沫了。

她饿呀。

身体不吃肉真的不行。

明朗震惊地看着她:“别人……送你一只烧鸡?”

明曦:“嗯,我今天把所有的报纸都卖完啦~”

明朗听了很高兴,自动就联想起来,以为是报社的人送的:“真的?妹妹,你真能干!比我这个做哥哥强多了!”

明朗面色微红,非常惭愧,他这个哥哥赚不了几块钱,居然还要妹妹一个女学生去赚外快帮忙补贴家用。

明曦从烧鸡上揪了一个腿子,放在明朗碗里:“哥哥也很厉害,哥哥能起那么早去拉车,这要是把劲儿用在读书上,该多好呀。哥,等我凑够了钱,你也去读书吧?”

读书要花的钱可不少,明朗非常心疼明曦,为了让自己读书这么努力。

明朗低着头说:“哥哥读不读书都无所谓,你好好读书就够了。”

明曦现在有了工作,说话底气也足了很多,盯着明朗的脸倔强地道:“不行,你一定要去念书!”

明朗看着小姑娘认真的模样,不由得宠溺地笑了笑:“好好好,你说什么都行,快吃饭吧。”

说完话,两人就风卷残云地把整只烧鸡给吃完了,连鸡骨头明朗都给咬碎吸了吸汁水。

吃过饭后,明曦就回到自己的小房间,拿了纸和稿纸出来放在矮柜上面,想了想,在纸上缓缓落下几个字:

最后一个太监。

太监这个词,对民国应该来说是不会陌生的,因为封建王朝的统治才刚刚结束。

很多个位面里,明曦都在皇宫里混过,她当过掖庭里的卑贱小宫女,也做过高高在上的太后。后宫里的每一种人群,她都再熟悉不过了。

但她不想写宫女,也不写太后,而是把主人公设定成了一个太监。

太监啊,一说起太监,她就想到了景沧。

人类虽然卑微又渺小,但大厦将倾的时候,总会有那么一些人挺身而出,粉身碎骨浑不怕,敢为天下先。

一个故事是不可能改变如今的社会现状的,但再弱小的微光也能照亮黑暗。因为光明是无法阻挡的。

当离得够远的时候,位面就会塌缩成一个点,一切细节都被抹去。明曦知道每个位面的节奏和进程,这些她都太熟悉了。

以往每次看着位面从一群直立难行的野人变成高科技的现代位面,总是会觉得人类真是可爱又可笑,那么渺小却又那么努力。

但这真正落入时代之中,才发现人类是和其他物种都不一样的。人类丰富的精神世界和情感,有时候真让她吃惊。

明曦面无表情地咬了一下笔杆,开始写她的故事。

《最后一个太监》文章讲的是一个名叫张德的八岁小男孩,因为村子在穷乡僻壤的地方,信息不发达,断了根之后才得到封建王朝统治结束的事情。

张德家里非常穷,全家七口人,全部的财产就是两间土房和七分薄田。

村子前几年有老太监风风光光地回来摆了桌,从那时起,张德就生了想要做太监的心思。

做太监,就能不挨饿。

但是张德的父亲一开始并不同意张德去做太监的想法,太监那就是残疾,老了连个送终的儿子都没有。

但很快,村里的恶霸就勾结官府,把他们的田地给地给夺走了。

父亲去找官府的人讨说法,结果却被打了几十板子。

大哥气不过,去恶霸家里喝煤油自杀,但却不了了之。

母亲也病倒了,为了有钱能给母亲治病,十三岁的姐姐只能嫁给一个七十岁的老头当续弦。

……

到这里就是故事的第一章。

系统看了一下明曦写的,非常不理解:“你为什么要写这么悲惨的故事?是觉得这里的人活得还不够悲惨吗?你这么写是不会有人看的。”

“我已经预判到你这份稿件寄出去,杂志社的人会说什么了。”

“作者就是个傻逼,尽写这些丧气丧气的玩意儿,还嫌生活不够苦呀。”

明曦:“一个好的故事,是要能引起人的共鸣的。如果一个从未见过光明,那么他确实可以忍受黑暗,可是见过光明之后呢?”

苦难确实是能磨炼人的意志力,摸到烂牌能坚持打,把烂牌打成好局,确实是令人赞叹。

可要是在不公平的老千局上摸到烂牌,还一直打,那就是大傻逼。

明曦要让人对张德同情,有联系己身的共鸣感,最后再借用张德这个人一步步走进民国的大都市,去看看这个黑暗和光明交织的时代。

她要为身处黑暗而麻木的人,点亮一盏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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