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凭心而断
“你不要过来啊....
楼建华的岳父发出声嘶力竭的尖锐喊声,已经完全变得不似人声。
没错,它们已经恢复了精怪的声调。
楼建华并没有因为它们害怕而停下步伐,说话间已是靠近了瑟瑟发抖的‘新娘’,一把拉起对方的手腕就要带走。
在这一刻,他就像是爆发了小宇宙,力大无穷,任凭对方如何使劲都无法挣脱。
‘新娘’只得求助后面的父母亲,“父亲,母亲,救我啊!”
“娘子,我可是来娶你的,跟我走吧。”
‘新娘’口中的父母亲,终于知道今日已是事不可为。
“她爹,你就救救女儿吧!”新娘的母亲恳求新娘的父亲,“这人身体已经变质了,女儿嫁过去就是害了她的命啊!”。
新娘的父亲看看女儿,又看看楼建华,最后愤怒又无奈道:“你放开我女儿。”
“我来娶自己的媳妇,为什么要放开?”
“你们的婚约不作数。”
“空口无凭?”
楼建华步步紧逼,半句不让。
只见新娘父亲从怀中掏出一纸文书,赫然是写有楼建华签名的婚书。
在楼建华的注视下,新娘父亲直接就撕掉了那一张纸,直到撕了个粉碎。
“这样可以了吧?”
楼建华见到婚书已撕,已是高兴得马上就答应可以,且就要放开手中的‘新娘’。
“慢着!”
林正一三步并作两步走上前去。
楼建华以为撕了婚书就没事了,但林正一知道事情并没有完。
见所有人都看向自己,林正一不急不缓地拿出一张黄符,“取新娘一根毛发,然后连同这张解冤符一起燃烧。”
楼建华在听林正一说完,第一时间就从手上的新娘头上撤下了两个头发,交于林正一。
林正一接过发丝,然后用那种符纸将发丝包起来,也不见他有什么动作,只是手指一抖动,手中的符纸便自燃了起来。
整个过程,行云流水。
到这里为止,这群山精与楼建华的纠葛算是彻底解除。
按照林正一的吩咐,楼家的一众接亲人等在确定完事后便先行离去。
不过,林正一和方倩姿却是留了下来。
“你们还不现出原形么?”林正一声音冰冷,不带一丝温度。
“你是什么人?”
“什么人不是你该知晓的,冥顽不灵的话,让你等尝尝道爷的手段。”
林正一说着,已是掐指间,念出了镇妖咒语。
毕竟对于这些山精野怪,他可没那么多耐心。
最先受不了的是那只小山精,瞬间就变成了一只迷你的红骚狸,比昨晚的那只灰骚狸还要小一些。
有了第一只,接着就是那只母的红骚狸,至于那只公的老红骚狸挣扎了几分钟不得不现出原形。
毕竟在镇妖咒的压迫下,人身让它们承受更多的非人痛苦。
直到它们露出泪眼婆娑,痛苦不堪的表情后,林正一才停止了念咒。
“尔等记住,要是再敢诱惑百姓,道爷我定来取尔等小命。”
三只红骚狸皆是坐地拜倒,齐声喊道:“小精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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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城路上,方倩姿问林正一:“你怎么想出来的?”
“什么怎么想出来的?”
“大蒜啊”
“我也是偶然想到的,没想到真的管用”,林正一不管对方信或是不信,反正答案就是这样。
方倩姿当然不相信林正一的鬼话,但她那对方没办法,于是换个话题继续问:
“你为什么不斩了它们呢?”
“它们虽有罪,但罪不至死,小惩即可。”
“于它们而言,什么样才算是犯罪至死呢?”
林正一抬头凝望,一瞬间,他似乎穿越了时空,回到了前世第一次与师傅碰到一群成精的麋鹿时,自己同样问过这个问题,师傅的回答他不敢忘。
“一切凭心而断...”
“凭心而断?”
方倩姿默念着这四个字,她好像有些懂了,懂得林正一是一个有准则的人,无论是做事或是做人,都有自己的行为标准和规范。
这样的人很少,少到几乎没有,以她西陵巡者的经历,还从没见过。
回到青陵城,林正一直奔北区的道门正宗。
可令她没想到的是,方倩姿又跟了过来。
“你不回去?”
“我干嘛要回去?”
“额...”
“...”
两人刚进店,孙二楞迎了上来,且递上茶水,虽然他不知道方倩姿到底是什么人,但从林正一的态度上亦是能看出,对方身份不一般。
“老大,这是南区的那个客户先前送来的。”
孙二楞再进后院,从里面拿出两匹缎子,正是楼氏衣料卖得最火的‘炊烟’。
“嗯,这...”
林正一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毕竟这缎子只适合做女子的衣裙,做成男装长衫却不适合。
就在他转头看向方倩姿时,对方刚好也望了过来。
两相对望寂静无声!
“额,那个,方...倩姿姑娘,要不这缎子你带走?”林正一半天后,断断续续来了这么一句。
方倩姿平静的目光望着林正一,与平时相比,似乎少了一丝拒人千里之外的冰霜,“是你送给我的吗?”
林正一不确定对方是什么意思,难道不知道是谁送的?
“你知道的,是楼兰生送的,我和二楞都是男人,用不了”,不过在这句话说完后,林正一又在心里补充了一句,‘要是我们能用,还轮得到你。’
“不要”
明显的,方倩姿说话的时候,眼神中少了一抹色彩,变得灰淡无光,仿佛一下子就对青陵城所有女性都为之疯狂的缎子失去了兴趣。
听到对方不要,林正一就打算让孙二愣拿到房间去铺床,可随即又想到,她今天也是陪了自己一天,算作辛苦费好了。
“算我送你的,拿去吧!”
说着,从孙二愣手里接过缎子,强行放进方倩姿的手里。
不管方倩姿是接收还是不接收,林正一已是转身走出了店铺,因为他闻到了一道熟悉的气味。
花衫长袍,描边阔袖,显得有几分别致,轮廓有些类似前世的僧袍,最搞的是,对方头顶铮亮,脚底高帮筒靴,显得分外滑稽。
“林兄弟,我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