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枕边人3
曾某说,他的手机晚上自动关机了,因此一直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早上开机之后才看到。”曾某用手微微用力的按着胸口:“当时真的感觉到心跳都要停止了,快要急死了……”
刘璃看着他手里拎着的一个环保无纺布袋,好心提醒:“曾先生不会是因为太着急,连行李都落了吧?”
“啊,行李放在家里,”曾某说,“我老婆爱干净,所以我先回家收拾了她的个人物品来。”
无纺布袋里,有田恬的贴身衣物和常用的小翅膀。
刘璃的视线长久的留在曾某的脸上,他说他感觉心跳都停止了,却先回家,甚至有可能吃了点东西,因为他左侧切牙的牙齿缝里,还有坚果的碎渣渣……
他说他快要急死了,可他全身上下除了头发乱了,没有一处不妥帖,扣子扣对了,袜子成双穿好了,裤子上还系着皮带……
她在急诊科见过形形色色的真正的“快要急死了”,没有一例是他这样的。
田恬说“证据在家里”,而知道田恬出事后,曾某却第一时间回了家。
刘璃的心在往下沉,她看到胡医生脸上的笑也不见了。
“哎哎哎,老曾,这钱不对,”邻居大哥说,“你给多了。”
“不多不多,我不知道该怎么表达我的感激,请你们一定要收下……”
也就是说,他不缺钱,那想必不会是因为经济问题。
刘璃和胡医生对视一眼,同时往回走。
走进留观室,胡医生安排:“刘璃,你去看看田恬醒没醒,醒了再详细问问有什么证据。”
而他自己转头交代:“今天白天,在民警有结论前,不管怎么样都不能让田恬出院。”
而刘璃来到了床边,田恬颦着眉睡着了。
她摸到田恬的内关穴,一边用力点按一点唤醒:“田恬,你老公已经回来了,你父母下午才能到。”
“你老公,现在就在IcU外面。”
田恬睁开了眼睛。
“你说的证据是什么?”
“保单,”田恬说话清楚了很多,“三百万的保单。”
杀妻骗保?
“还有吗?”
“中药,”田恬用力拉着刘璃的手,“他自己说他杀过人。”
她的眼睛流出眼泪来:“我不是第一个。”
“他用什么方法杀人?”
“我不知道。”田恬大喘了一口气,“如果……知道,我……我就不会……”
在刘璃要出去之前,她殷切的拉着刘璃的手:“请让我一直住在这里……”
然而在下班后的中午十一点,刘璃接到了来自民警的反馈。
“医生,会不会是病人没好好吃药,抑郁症犯了?”
民警谨慎的说,“她说的保单,在一年前已经停交了。保险业务员说,曾某当时宁愿亏钱都坚持停,因为他老婆看到了害怕,不想刺激到自己心爱的人。”
“而且这个保单,曾先生给自己夫妻俩、他爸妈、岳父母都买了的,每年是一笔很大的开支。”
“他也没有经济压力,收入高,没有什么赌债高利贷的,银行余额比密码还长……”
总之,曾某家里,没有发现异常。
“那他家里的药品情况呢?”刘璃细心的问。
“都查过了,都有医生的处方。”
“还有,曾某没有任何前科。”
医院的同事也发来了反馈。
“家属预交了十万的住院费,没有要求转院和出院,老公看起来挺好的,说请医生不要考虑费用的事,只要对他老婆的病情有帮助,他会全力配合的。”
“他和岳父母的关系也很融洽,岳母一个劲的埋怨自己的女儿为了怀孕擅自停了抗抑郁的药…”
连胡医生都发来了信息:“小刘医生,安心好好休息吧,要相信民警的结论。”
刘璃沉默的看着手机。
难道在地上艰难爬行挣扎求生的田恬,真的就是像胡老师说过的那样,出现了休克时的谵妄、濒死时的幻觉?
刘璃躺在床上闭上眼睛。
如果我是曾某,我要杀掉我的枕边人田恬,该怎么杀最不像谋杀?
逼她自杀!
怎么才能逼她自杀?
逼疯她,人为的制造一个疯女人!
怎样才能逼疯她?
让她百口莫辩,让她身边所有人都相信她有病,包括她的父母。
让她不停的陷入自我怀疑,直到她接受这强烈的心理暗示,承认自己有病……
抑郁症就是这个过程中很关键的一步。
所以田恬选择向陌生的人比如医生求救,也预料到报警没用……
刘璃翻身坐起来,想证明这个论断,她需要更多的证明,比如田恬的病历本,比如田恬的用药详情。
于是她联系了科里的同事。
“病历本?没看到哦,家属来了之后也没提供呀。”同事回复说。
刘璃又给民警打了电话。
“想请教您,您说她的药都有处方,您是看到病历本了吗?”刘璃问。
“病历本倒是没看到,不过,在她家的药箱里,有医院的收费单。”
“您可以将药品的细节告诉我吗?”刘璃说,“比如药名,还有药品剩余的情况。”
“刘医生,我发照片给你吧。”民警说。
这也很好。
“另外,关于病历本的事,病人老公是怎么解释的?”刘璃问得很细致。
“曾某说,这些东西都是他老婆收的,他不知道在哪里。”
“您在他家,就没有发现有什么异样吗?”
民警回答说:“有,尽管没有发现病人说的老公要杀她的证据,但是有两点比较奇怪。”
第一点,田恬的手机被放在冰箱里。
第二点,她家到处都有血迹,唯有门把手附近,曾某将血迹都清干净了。
对这两点,曾某的解释说,手机可能是老婆迷迷糊糊的放错地方了,以前也出现过电视遥控器被放在冰箱里的情景。
而门把手附近,他有一定的洁癖,回家收拾了老婆住院要用的东西后,他着急出门,所以他清洁之后,才敢去拉门把手开门。
这两点不寻常,但你要说它是杀人的证据,又未免太荒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