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高配版
直到吃晚饭的时候,沈富才从衙门返回家中。
经过县太爷的调解,双方握手言和,不过沈家武馆的生意,必须分给洪成坤三分之一,而且同意他在卧龙县设立洪家武馆分馆。
对于这个结果,凌风表达了强烈的不满。
今天的战斗分明是沈家赢了,按照契约,不仅不需要分割生意,而且还能得到洪家武馆一半的生意。
不过经过金赐的一番开导,他只能悻悻同意了这个结果。
从县太爷的判决结果来看,已经确定是偏袒洪成坤,如今只分走三分之一的生意,已经是万幸。
这也说明衙门还是比较重视沈家,不敢轻易得罪。如果沈家不识抬举,到时候把生意全部交给洪成坤,谁也无可奈何。
而且衙门的收入并不是沈家的主要收入来源,没必要为了这么一点收入,得罪了这座大靠山。
十二个盘子已经端来。
金赐正要识趣地离开,回到房间里吃饭,却被沈富叫住。
“今天大家都辛苦了,你就留在这里吃饭吧!”
金赐有些怀疑自己的耳朵,指着自己再三确认后,才激动地坐了下来。
“多谢伯父!”
能得到未来金主老丈人的认可,可算是一只脚跨入豪门了……
沈熙妍仿佛比金赐还开心,嘟嘴撒娇道:“爹,您不是说金赐没名没分,不能在这里吃饭吗?”
沈富略微有些尴尬,三人对沈熙妍当面拆台的表现很是无奈。
凌风赶紧出来打圆场。
“表妹,你肯定是记错啦,姑父哪里说过这样的话。以前只是金赐的身体虚弱,才让他留在房间里面,以免来回跑动,其实是为他着想呢!”
沈熙妍瞪着无辜的大眼睛,有些迟疑道:“真的是这样嘛,那倒是妍儿错怪爹爹了。”
这一顿饭,沈熙妍忙的团团转。
一会给沈富加菜,一会给凌风盛汤,一会给金赐添饭……
或许是今天的战斗太累了,沈富早早就去休息了,而且特准沈熙妍去夜市逛逛,不过为了安全,增派了十名弟子随身保护。
今天的夜市比以往更热闹。
因为踢馆的原因,仿佛给卧龙县注入了新的活力,周边百姓们的斗志更加昂扬,年轻人更加热血澎湃。
虽然目之所及没有变化,却给人一种欣欣向荣的感觉。
街上的人,大多谈论的都是白天踢馆的事,而且手脚麻利的,已经编成了故事,正在用皮影戏表演。
不过为了节目效果,这场比试又加入了一点神话色彩,沈富更是被描绘成了无敌的人物。
路过街角。
酒楼正在紧锣密鼓的装修,招牌已经换了下来,写上了足浴店三个大字,按照小沈的计划,这两天就可以开业。
金赐也懒得管这些,放手让小沈去弄,他只想等着收钱而已。
沈熙妍今天似乎懂事了一些,这次没有疯狂购物,有意收敛着买了一些东西,只花了一百多两银子而已。
凌风柔声说道:“表妹,你真的长大了,如果姑父知道你今天的表现,一定会很欣慰的……”
沈熙妍郑重的回答道:“表哥你放心,以后妍儿都会这样省钱的!”
凌风轻柔地揽住沈熙妍,两人情不自禁地吻在一起。
许久,两人分开。
“表妹,你有这份心意就行了,千万不要这么节省,不然表哥和姑父都要心疼死了。”
金赐啐了一口唾沫。
这两人搁这里唱双簧呢?
花一百两银子还叫省钱,这可是普通百姓全家五六年的收入!
另外这两人越来越过分了,动不动就亲嘴,这谁受得了?
而且最主要的问题,亲亲也没他的份,只能在旁边干瞪眼。
若是两人私下这样,他倒是可以忍,反正习惯了。但是现在还有十个武馆弟子在旁边,恐怕背地里都在看他的笑话。
这个绿帽子王,他是当定了!
飞花令的摊位上,传来喝彩的声音。
自古美女最爱才子,沈熙妍也不例外,立刻被吸引了过去。
金赐眼珠子一转,暗道机会来了。
上一世,虽然他的数学不行,但文化课还算可以,尤其是唐诗宋词,倒也背的滚瓜烂熟,现在正是他表现的机会,说不定还能换来一个香吻。
来到摊位前,他就后悔了。
因为对面的小伙和他打扮几乎一样,一身天青色长衫,手持泥金掐丝扇。
但是这个小伙的容貌太英俊了,比他这张脸还要帅气些许,个头也要高一点,都和凌风差不多高了,而且浑身散发着贵气。
相比之下,小伙就是他的高配版。
金赐穿越过来,最引以为傲的就是这张脸,而沈熙妍看中他的原因,可能也就是这张脸。
如今出现这么一个人物,怎能叫他不紧张?
“希望过了今晚,再也遇不到这个小伙就好了……”
小伙此时又对趴下一个书生,腼腆一笑,儒雅的贵公子气质,引得旁边的女子疯狂尖叫。
店家此时叫嚷起来。
“卧龙镇的才子在哪里,难道真的没人可以战胜这位韩公子?”
金赐立刻站了出来。
“我来会一会这个小白脸!”
沈熙妍赶紧出来劝阻:“金赐,你不行的,还是不要丢人现眼了!”
金赐的脸都绿了,这小妮子见到美男,态度果然就变了!
因为不论什么时候,沈熙妍从来没有这么贬低过他,都是无条件的赞美他!
店家看见来了刺头,更加开心。.
“既然这位公子不服气的话,那就来挑战吧,不过要先付一两银子。”
一两银子,就是一千块钱,绝对黑到没边了,但金赐顾不了这么多,他今天说什么也要找回男人的尊严。
“小白脸,你出题吧!”
韩公子指着沈熙妍,腼腆道:“既然公子身边的姑娘美如画卷,我们就以‘画’字为题吧。”
沈熙妍看见韩公子以她为题,小脸立刻羞的通红。
这小白脸果然别有用心!
韩公子:数萼初含雪,孤标画本难。
金赐:请画地为蛇,先成者饮酒。
一共对了三十首,两人不分胜负。
又见明月当空,两人再以月为题。
韩公子: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
金赐: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
又是三十首,同样不分输赢。
两人一番唇枪舌剑,始终旗鼓相当,在比下去,恐怕要比到天亮。
于是店家题了一个上联,让两人书写下联。
上联是:相见时难别亦难。
两人同时落笔。
只见金赐下联为:东风无力百花残。
韩公子的下联为:寒潮惟带夕阳还。
店家立刻宣布金赐获胜。
金赐正得意洋洋时,然而韩公子却走了过来,直接无视他,径直来到沈熙妍面前。
“这位姑娘,这副下联是在下源引才女‘贾云华’所作之诗文,不为取胜,只愿以诗抒情,还请姑娘不吝收下。”
沈熙妍有些羞涩的低下头,但小手已经快速收起了韩公子的字画。
“请问公子是和名讳,家住何方?”
韩公子没有正面回答,只是腼腆一笑,翻身上马。
“姑娘,有缘你我自会相见。”
帅气,迷人,多金,有才,神秘……
金赐只觉得眼珠子发黑。
遇到高手了!
回去的路上。
他总觉得这个姓韩的小子是奔着沈熙妍来的,这种紧迫感,让他第一次有些喘不过气。
虽然凌风这个舔狗带给自己一定的压力,但金赐从心里觉得,这个舔狗没有多大威胁。
只要沈熙妍心里有自己,其它都是小事。
再不济就是一女侍二夫,带个绿帽子罢了,软饭还是照样能吃的。
但如果沈熙妍变了心,恐怕等待他的就是被沈富扫地出门了。
“凌风,那个油头粉面的小子你认识不?”
上流社会圈子就这么大,如果是附近的富家公子哥,凌风一定认识。
凌风却淡定地摇头道:“我也没见过这个人,而且我要是知道的话,早就告诉表妹了。”
金赐撇撇嘴,暗道这小子是不是缺根筋,怎么这么大方。
此时,沈熙妍正痴迷地端详着那副下联,时不时地拥入怀里,嘴里嘟囔着韩公子……
造孽啊……
这小妮子真是一个花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