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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闹婚(1)

1

天有些阴,飘着非常小的毛毛细雨,对于生活在气候干旱的西北人来说,夏季遇上这种天气是非常舒适的,有点江南的湿润气息。

高速公路的路面上有些湿滑,叶清晨的摩托车紧随着前面一辆黑色的越野车飞驰着。越野车似乎感觉到了后面摩托车的追随,不断的提高车速,叶清晨也不断地加大油门,紧追不舍。她的摩托车很一般,但马力强劲,她在头盔里嘴角扯着微笑,很享受这种风驰电掣的感觉。

突然,前面的车猛然地开始减速,叶清晨也快速地撤油门,但因为前面车减速的很突然,摩托车还是猛然拉近了与越野车的距离,如果不是她刻意地和越野车保持着一定的车距,很可能就会撞上去。

黑色越野车减速后打了转向灯变换车道像是绕开前面的障碍物,黑色越野车让出车道后,叶清晨看见前面是一辆发生了事故的摩托车倒在车道中间,黑色越野车绕过事故现场时似乎迟疑了一下,但还是加速离开了。

叶清晨驶过事故现场,看见一辆红色摩托车被摔在了车道中央,骑手被压在摩托车下动弹不得,不知道是死是活。

叶清晨在伤者的身边停下了车,她没有下车,一脚撑着地面,观察事故现场。叶清晨看了看摔倒在地的摩托车,是辆价格不菲的好车。受伤的是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此时,他正痛苦的紧皱眉头。当她正想取掉头上的头盔上前仔细检查询问情况时,一眼看清了伤者望向她的脸,她愣了一下,“林洛豪”?她停住了取头盔的手。歪头打量了伤者一会,确认的确是她认识的那个人后,重新骑上摩托车绝尘而去。

走了一段路后,她又停下车,向后望向事故现场,看见往来的车辆路过事故现场时都没有停车帮忙的意思。

她前后看了看,见没有车辆经过,掉转车头来到了受伤人跟前,掉转车头,依然没有下车,单腿撑地,也没有取掉自己的头盔,低头看了看伤者有意识地压低了声音问道:“你打电话报警了吗?叫救护车了吗?”她认识这个人,但不想被他认出。

受伤的林洛豪白净净地一张长方脸,大大的眼睛,高挺的鼻梁,和他的父亲林清浩很像,是个美男子。此时,他脸上不知是雨水还是泪水,有气无力地说:“我的手机摔坏了”,说着指了指远处摔的支离破碎的一部手机。显然他没有认出与他说话的人是谁,他也想不到自己会遇见她。

“你是什么时候出事的?被撞的吗?”叶清晨问,她的声音从头盔里传出不,变声了很多,再说他们也有八、九年没见了。

“没有被撞,想超车时滑倒了,摔了大约半个多小时了,具体时间我也记不清了”受伤的林洛豪说话时声音不大。

叶清晨坐骑在摩托车上,拿出手机,声音冷冷地问:“你伤的怎么样?”

“我的腿可能断了,现在动不了,请帮我报警,叫救护车吧!谢谢你能帮忙,日后一定重谢”林洛豪显然对她离开又回来的行为心存疑惑。

叶清晨冷笑了一下没有理会他说的话,掏出手机拨打了110后,又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准备离开时,看见过来的一个车速度很快的轿车,来车到了事故现场跟前才急速刹车,显然司机开车时思想有些跑毛,没有注意到车祸现场,到了跟前才手忙脚乱地刹车。这是高速公路,四个车道被事故摩托车和林洛豪占了两个,林洛豪躺在这里久了会很危险。

叶清晨想了想很不情愿地下了车,支好自己的车,走到林洛豪身边,查看了一下他的伤情,被压在车下的是右腿。她伸手去抬压在林洛豪身上的摩托车,林洛豪说:“这个车很重,你抬不动”。

叶清晨没有理他,单手一使劲将摩托车抬起,然后将车移向路边,然后又一言不发地回过头来抱着林洛豪的双臂,把他拖到路边离开车五十多米外的人行道上放好,避免哪个不长眼的司机把他再撞了。

受伤的林洛豪吃惊地看着她抬起那么重的摩托车并移向路边,在她把他架到路边后感激地向她连声说 “谢谢”。

叶清晨冷冷地“哼”了一声,再没理他,准备离开时,林洛豪又说:“能用一下你的手机吗?我给我妈打个电话”。

叶清晨迟疑了一下,把手机递给了他。

叶清晨离受伤林洛豪三米之外都能听到手机里有个女人尖声吼叫的声,这个声音她觉得有些陌生,但又有那么一点熟悉。

叶清晨收回了电话,看了看手机上的电话号码,心里默念:这是姚丽的电话,想起了这个女人十几年前的模样,那是个离她很遥远,却又刻在她心里的女人、精明、强悍、敦实,卑劣无耻。

听着远远地有警车的鸣笛声,她转身骑着摩托车离开。一边走一边在心里骂自己:“救这些忘恩负义的王八蛋干吗?”

2

叶清晨的摩托车进了市区,嘈杂和拥挤扑面而来,西北市是首俯城市,高楼林立,车水马龙。叶清晨并不喜欢这样拥挤喧闹的城市,她喜欢骑着摩托车在天高地远的地方驰骋,但她的母亲喜欢这里,希望她能在这座城市或者更大的城市里扎根,觉得那样才能替自己争口气。

叶清晨虽然不喜欢这个城市的拥挤和喧闹,但像现在这样,骑着摩托车穿行在大街小巷,她觉得自己象是游在这个城市车流里的鱼,自由自在。

她正在西北大学上研究生了,她是学工程的,大学毕业后,她刻意到最偏远,最艰苦的沙漠工地去磨砺。她喜欢自己的工作,她喜欢站在高高的建筑上想,远离纷杂的人事,远离那些让她感到恶心的损人利已的鬼蜮伎俩,感受天地间的博大苍茫,静谧安祥,以平息内心的痛苦与不甘。但是她的内心也很茫然,那藏匿在内心最深处的痛苦不甘像个不知疲倦的小虫一样,日日啃蚀着她,让她不得安宁。

她很想认真很专注地生活,象自己希望的那样,象其它所有人一样,做一份喜爱的工作,平心静气地生活,可她做不到,她心有不甘但又无可奈何。但她不想就这样沉溺,她想抛开过往走的更高,走的更远,让自己有能力冲破过去的枷锁,生活的更自由。所以,工作三年后,她又考回了自己的大学上研究生,又来到这座城市,去面对那座高耸在这个城市东头的大厦--“万家百货批发大厦”,这是姚丽的大厦。

这座大厦在城市东面的火车站附近,这里是这座城市也是这个省最大的小商品批发市场,里面有好几座专门批发各类商品的大厦,还有其它很多商铺,“万家百货批发大厦”就是其中的一座。

叶清晨的家在省城东面的玉阳县,离这里有一百多公里,每次她进城和出城时都要经过这里。这座大厦在这片林立的高楼里变不特别显眼,可是她每每向那边望去,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这幢大厦,她想不看都不行。

每次见到它,叶清晨都觉得心里被堵的难受,这座大厦下埋着肖家的眼泪、林家的尊严、叶家的不平、聂家的痛苦和聂明宇的尸骨,这座大厦像一要刺扎在叶清晨的心头。

而这座大厦的主人姚丽,现在是西北市一个成功的商界女强人,被众人羡慕,被媒体追捧。

3

叶清晨将捆扎好的两摞书,一手提一摞扔到了门外的小货车上,转身进书店时见朱媚站在门边的收银台前挡住了路。

叶清晨挥手在朱媚的后背拍了一掌叫她让路,朱媚立时觉得自己的后背如受到重击一般从胸口发出“咚”的一声,她“哼”了一声,转身叫道:“叶清晨,你要死呀!”。

叶清晨扯起嘴角笑了一下道:“谁叫你挡路了,我就轻轻拍了一下,用的着这么大喊大叫嘛!”

朱媚被叶清晨不经为然的态度气的失去了平时的温柔娴雅的风度,愤愤地斥责道:“你知不知道自己的手有多重,我要被你拍的吐血了”

叶清晨停下脚步说,转头一脸认真地说:“是吗?那要我给你揉揉吗?”说着向朱媚伸出了手。

朱媚立即跳开道:“你离我远点,让你揉,还不得搓掉一层皮”。叶清晨朝她翻了翻眼睛说:“矫情,你是纸糊的”。

“我可不是纸糊的,但你是铁打的,手脚那么重,哪里象个女人”朱媚气道。

叶清晨倒退回身,伸出纤长的手指,点着朱颜面前的收银台说:“我哪里不象个女人了?”

叶清晨脸形纤瘦,眉毛乌黑上挑,眼睛深黑,睫毛浓密,神态清冷,看人时总是用一种远远的审视的目光,笑时有一种难言的妩媚,但不笑时却有一种拒人千里之外的傲然锋利。

她的肤色是淡淡地小麦色,有着健康的明亮的自然光泽,象阳光的时时都落在她脸上。她的仪态很沉静,有种不在意人关注的随意。她很漂亮而且漂亮的与众不同辨识度极高,把她与任何人放在一起,人们都会把目光首先落在她的脸上,太与众不同是朱媚给她的评价。

她虽然身形纤长,但别的女人纤瘦的身形体现出的是娇弱,而她则是显现的是不容置疑的力量,她的一举动中让人感觉到她紧绷的肌肉的力量,朱媚一直觉得叶清晨是练过武功的。

朱媚最怕和叶清晨身体接触,让她抓过的地方不是青就是紫,有一次她摔倒被叶清晨拽起来,胳膊差点被她拉脱臼。

朱媚是“星辉书店”的老板,“星辉书店”在西北大学附中对面,西北大学附中是西北市最好的中学,她的书店卖的基本是教育辅导书和少年儿童经典读物。

朱媚是这个学校毕业的,父母也曾在这个学校任教,她的辅导书都是经过认真挑选的,很得这里的师生认可,因此生意一直很不错,因为经营有方,她又在另外两个学校附近开了两家分店,几年下来收获颇丰生意做的很不错。

叶清晨就读的西北大学就在西北大学附中附近,认识朱媚后就经常在她的书店帮忙,同时也跟着她为自己家在县城的书店进货,她母亲在离西北市一百多公里远的玉阳县也经营着一家同样类型的书店。

4

叶清晨一直说自己是朱媚的救命恩人,朱媚对此很不以为然,说自己只不过是醉倒在路边,被她碰到了。如果她不把自己捡回家,也会有警察或者好心人把她送回家。

叶清晨则很不客气地说:“深更半夜的,街角小巷,如果是哪个别有用心的好色之徒先把你捡回家,那你是不是小命难保或者生不如死了?”

朱媚心里心里虽然认可她的说法,但在嘴上从不承认,她觉得自己那天很丢人,认了这件事有损尊严,她是个很在意自己形像的人。可她又没有办法反驳,因为,她根本不记得那天自己怎么走出酒吧,又摔到在了哪里,如果当时真的被哪个别有用心的人拖走,后果的确不敢想。

朱媚对自己的定位是洁身自好的大家闺秀,对男女间的事情一直很是慎重,此生只想谈一次恋爱,嫁一个男人,从没想过自己会有这种醉倒街头艳遇。

喝醉的第二天早晨酒醒后,朱媚发现自己躺在一个陌生的房间里,顿时吓坏了,看了看自己的身体,感觉没有什么异样才稍稍放心。

但看了看自己身上穿的睡衣,心又提了起来,不知道谁给自己换的睡衣。

后来,看见一个短发女人站在卧室的门口,她算是彻底松了一口气,为自己的好运气暗自庆幸。她盯着这个女人看了很久,她也穿着睡衣,身材高挑,脸和露出的腿、手臂呈现女孩子少有的健康色,浅浅的麦白色像有缕阳光总在她脸上。脸型容长,眼睛深黑、睫毛异常浓密,鼻梁挺直,高扬的眉毛高扬,嘴唇饱满线条清晰,让她脸上有种凛然之气的同时又有些性感。

她随意地站在门口饶有兴趣地打量着朱媚,像是在打量一只捡回来的小动物。

朱媚问她,她是谁?这是哪里?自己怎么在这里?

她说她叫叶清晨,这里是学子路的春城小区,她是从小区外路边的绿化带里把她捡回来的。

后来,朱媚问叶清晨,她是怎么把自己弄到家的,

叶清晨口气轻松地说:“你不算重,抱回来的”。

当时,朱媚看着身材纤长的叶清晨还不是很相信她说的话。后来叶清晨送扭伤脚走不成路的朱媚回家时,领教了她的手劲,朱媚才信她所言不虚。

揉着被叶清晨拽的生疼的胳膊,朱媚咬着牙对她说:“凭你的手劲,若我是个铁疙瘩,你也能抱回来”。

叶清晨走后,朱媚脱了衣服揉着上下楼时被叶清晨拽的生疼的臂膀,坚信自己的右臂的上的青紫印肯定不是自己喝醉时摔的,而是被叶清晨捡回去的路上生拉硬拽留下的。

朱媚被叶清晨捡回家后,发现两人其实住在一个小区,只不过不在一幢楼里,相距不过百米。

叶清晨住的是小区内两室一厅的小套房,而朱媚住的则是一百多平米的大套房。

这个小区就在西北大学和附中的对面,当年叶清晨在西北大学上学时,她母亲曲凌为了让她将来在西北市立足,给她在这里置下的立足点,她母亲的人生目标就是把女儿送进大城市或者更大的城市。

自此以后,她俩成了往来亲密和好朋友,两人同年,朱媚比叶清晨大三个月,虽然性情相左,但相处和睦。

叶清晨说她自小练跆拳道,但手劲大是天生的,她母亲就是天生神力,当年长跑和标枪是省记录的保持者。

朱媚听的牙疼,向她吐槽道:“你一个女孩子,你妈为什么不让你学琴棋书画?却把你培养成这种刀枪不入的铁汉子,不知她当初是怎么想的?”

叶清晨乜斜着眼睛嘲笑道:“下棋,你能赢我吗?再说了,我不是我妈培养的,我现在的一切都我是自学的,和她没关系”。

朱媚被怼的无话可说,只能朝她翻白眼。她俩都爱下围棋,每每交锋时叶清晨的确赢多输少。

围棋本来是朱媚的强项,她自小学围棋,曾获得过全市青少年组前三的成绩,但跟叶清晨下棋她心里总是有点悚,她不喜欢叶清晨那种攻城掠地般的凌厉棋风,每每输了棋子就抱怨跟她下围棋象是在下军棋,拉低了围棋档次。

叶清晨则说她是在为自己的失败找借口,是真名士自风流,君子不羁于外物,摆那么多排场棋技不行,只能算是个花架子。朱媚被她气的无言以对。

朱媚是个热爱精致生活,讲究生活情趣,生活中很有仪式感的人。她们第一次在朱媚的书房下棋时,朱颜备了好茶,焚了香,放着清幽古琴曲,叶清晨只下了几手就嫌音乐吵,香味冲,让朱颜关了音乐,灭了香,只留下了一壶清茶。

下棋时,叶清里一边盯着棋盘吃着她的棋子,一边扯着嘴角嘲笑她的那些作派故作风雅,朱媚气的说她牛嚼牡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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