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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7章 又见马伦

早上,陈志学和沈茹同时很早便醒了,在飞机上,他们就睡了不少觉,睡眠还是非常充足的。

沈茹一直记着陈志学的话,因此一醒来,便迫不及待地将落地窗的窗帘拉来。

正对着的金门大桥,因为阳光的照射,折射出金黄色的光芒。

“哇,好漂亮。”沈茹惊呆了。

昨天晚上,由于深夜的原因,还只是看到灯光下的大桥,还没那么震撼。

如今,大桥与蓝天、太阳、大海融为一体,第一次看到它的人,的确会觉得非常漂亮。

此时,是早上的七点多,12月份的三藩市,气温与纽约那边有着不小的差别。

纽约此时的气温在零下,得穿棉袄。

而三藩市,气温还在十几度,在温暖的阳光照射下,穿多件普通外套就不冷了。

“去洗漱一下,咱们先去吃早餐,再带你去晨跑逛逛。”陈志学走到还在看着外面景色的沈茹旁边,从沈茹的身后搂住她柔声说道。

“嗯!”

陈志学将富贵他们叫醒后,在酒店吃了个自助早餐,便带着他们出门了。

从酒店去金门大桥,需要经过要塞公园,一路上风景的确非常好,很多人在晨跑。

来美利坚这边,陈志学基本不会独自出去,这边相比港岛更乱,不带保镖的话,陈志学还真有些害怕。

带着他们来回晨跑一圈回到汇丰银行酒店后,已经是两个小时后了。

与沃兹尼亚克约好的见面时间是在晚上的七点钟,因此倒也不急。

陈志学打算,等中午在这边吃完午饭之后,再过去硅谷那边,参观一下自己的分公司。

回到汇丰酒店大厦,陈志学带着沈茹直接进了汇丰银行大堂。

第一次来美利坚的时候,正是因为有这边的汇丰银行负责人马伦的帮忙,才非常顺利。

如今既然来到人家的地盘,自然要见一见,否则的话,也说不过去。

汇丰银行里面,和两个多月以前,依然没有什么变化,办理业务的客户不是很多。

陈志学和沈茹直接来到了总经理办公室,透过玻璃门,可以看到马伦正在里面办公。

敲了敲玻璃门,马伦头也不抬地说道:“请进。”

“马伦先生,你可真忙啊!”陈志学推开门之后,哈哈笑道。

这时候马伦才把头抬起来,一见是陈志学,赶紧从座位上站了起来。

“陈先生,没想到你又来三藩市了,怎么不提前跟我说,我好接待你!”

见到陈志学,马伦脸上都露出职业般的笑容,这可是汇丰银行的大客户,而且是和总公司那边大佬有关系的。

两人礼貌性地握了握手。

“这次来美利坚,没有什么事要麻烦你,所以就不用联系你了,不过上次合作得非常愉快,因此我这次来三藩市,想到的便是来你这里。”陈志学笑着说道。

对于马伦的帮助,陈志学还是很感激的,虽然那只是一场交易,但人家足够用心去帮忙办事。

“我马伦随时欢迎陈先生的到来,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开口。”马伦客气地说道。

“要不,中午咱们一起吃顿饭吧,刚好我把我们公司硅谷分公司的负责人介绍你认识,以后你们往来也方便。”陈志学呵呵笑道。

如今,在挖人才这块,陈志学已经不再依赖汇丰银行了,毕竟在美利坚这边,相比汇丰银行,张中谋的人脉更加厉害,想挖什么人才,张中谋那边保证给你挖到手。

“好呀,正好我今天不忙。”马伦不客气地说道。

随后,他将目光转向沈茹身上。

“这位是?”马伦越看越熟悉。

作为三藩市这边的总负责人,他大半年前曾去过港岛那边总公司开会,而当时沈茹正是在总行办事,因此有过见面之缘。

“噢对了,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沈茹姑娘,我的女朋友,说起来,你们还是同一家公司的呢,她也是汇丰银行的。”陈志学笑着介绍道。

而沈茹也微笑着说道:“马伦先生,我是汇丰银行港岛那边一家支行的副经理,沈弼是我的亲伯父。”

这个在整个汇丰银行里面,基本不是什么秘密。

沈茹耍了个小心机,知道陈志学这边也有产业,有时候可能会需要到马伦的帮助,因此她将自己的身份透露出来,马伦帮忙的话也会更加积极。

“原来是沈茹小姐。”马伦恍然大悟。

他之前便听说过,陈志学与沈弼关系密切,是因为沈弼一个后辈的原因,没想到居然是真的。

这让马伦庆幸地松了口气,幸好上一次陈志学过来的时候,尽心尽力地帮他办事了,要不然的话,这份工作,都不一定能够保得住啊!

中午,陈志学带着沈茹和巴雷特、马伦他们在附近一家中餐厅吃了个午饭。

来美利坚这边,基本都是吃西餐多,陈志学早就腻了。

三藩市这边华人比较多,整个美利坚,就数加州这边的华裔最多了,毕竟当年从华夏横跨太平洋过来,落脚地便是这边,尤其是三藩市,曾经的金山阿伯在粤省可是非常出名的,因此这边中餐厅非常的多。

“这还是我第一次吃中餐,原来这么好吃。”巴雷特用着筷子夹了块扣肉上来,可惜用法不对,最后掉到了餐桌上,他也不怕脏,用筷子直接穿破扣肉撩起放嘴里,大口地吃了起来。

“这筷子太难用了,我想用叉子吃菜。”马伦也有些崩溃地用着筷子夹菜。

可惜这是一家纯正的中餐厅,除了筷子,并没有备有刀叉。

不过,聪明的他很快想到了一个办法,那就是再拿多一双筷子,左右手各拿一双筷子,双手并用,夹菜果然容易多了。

陈志学看着觉得好笑,却又不好意思笑出来,他教了很多次这两人,可是他们就是学不会,干脆放弃了。

而沈茹握筷子的方法就正宗多了,在港岛,特别是住进陈志学的别墅之后,菲佣基本都是做的中餐,因此经常吃中餐的她,早已经学会了如何使用筷子。

ps:晚上有事出去很晚才回来码字,还有一章要晚点发,熬夜也会码出来的,谢谢大家的支持,各种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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