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4章 《社会契约论》(二)
这是一本在前世影响力很大的作品,冠在它名头上面的荣誉数不胜数——现代民主制度的基石、启蒙运动三大神书、《独立宣言》和《人权宣言》的理论基础……
总之,只要谈到现代国家的民主就绝对绕不开这本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尤其是它书中最重要两大思想——天赋人权和主权在民。
可以说在前世对于任何一个现代国家来说,这两项都是国家的基石,当然,一些君主专制国家除外。
对于这本神书而言,来到提瓦特绝对可以引发一场大地震,但对苏均来说更是一场巨大的挑战。
这种挑战不仅是关于书本身的内容,还有对于提瓦特独特的国家形式而言。
不过说起来如果从“神”与“人”之间的角度来看倒也符合——人与神通过订立契约来建立国家,国家就是人神契约的结合体……
岩王爷还在的时候,璃月就是这种模式,只是也有所不同。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最核心的一个观点就是区分了国家与政府的关系,国家的主权在人民,政府只是人民的受托方、法律的执行者,是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一种契约。
而对于璃月来说,主权更多的是在神,一部分在民,毕竟对于提瓦特国家的建立都是遵循一条原则——魔神庇护人。
从中就可以看出一个很有意思的东西,这与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大相径庭,那就是相较于“人人生而平等通过订立契约建立国家”,提瓦特更多是“人寻求神的保护,神回应人而订立契约建起国家”。
总体来说两者还是有着很大的区别是,这种区别可以说本就是根本性的,关于“人与神”契约建立国家的说法也更加复杂难分。
所幸对璃月来说,岩王爷不在了……仙人们也决定遁世……璃月的国家权力从岩王爷的手上转移到了璃月七星的手上。
这才是苏均要考虑的,对现在的璃月来说就是处于“人人生而平等通过订立契约建立国家”的状态,因为岩王爷的离去导致原来“人与神契约建立”的璃月转变成了“人与人契约建立”的璃月。
这一点很重要!!!
璃月的主权在璃月人民,璃月七星只是人民的受托方、法律的执行者!!!而这就是主权在民!!!
别看似不起眼,实则很厉害,它直接杜绝了一种情况——七星逾矩。
换句话说就是随着权力在握,七星可能会想着凌驾于人民之上,简单来说就是璃月将成为君主专制!
对于以前的璃月来说这几乎不可能,因为岩王爷才是契约者,七星只是代他管理而已。
也就是说对于璃月七星的监督权在岩王爷手中,而现在苏均要做的就是把监督权放到人民手中。
更别说什么七星以后不会变成这样,这种可能性很小很小。
要知道岩王离去……仙人遁世……而璃月七星是人!!!
神不会投骰子,人也不会不变。
就算凝光不会,刻晴不会,天叔他们也都不会,那下一代七星呢?下下代七星呢?下下下代呢?
权力足以腐蚀任何东西,就像老孟(孟德斯鸠)说过的“一切权力拥有者,皆会滥权”。
苏均要防止的就是如此,更是因为他知道凝光不会、刻晴不会、天叔他们不会,才想把《社会契约论》带过来。
如果真的等到以后的以后再来谈这种话,可能苏均也会像卢梭一开始想要发表《社会契约论》一样被逼的四处逃窜。
但不管这么说对于苏均而言都是一次很大胆的尝试,因为这算是苏均第一次在社会制度、国家形式上面提出学说。
之所以以前没有这样做是没必要,毕竟璃月乃至其余六国的社会制度、国家形式已经相当稳定了,直到今天的璃月。
岩王爷的离开彻底改变了这种情况,苏均也不得不做出回应,璃月不可能后退成“君主专制”所以只能前进,但又不可能直接前进成“共产社会”。
所以苏均只能慢慢来,至少这种主权在民、天赋人权的思想要被人们接受,被接受他就成功了,因为他苏某人后面还有大杀器。
说起来,其实提瓦特其它六国的社会制度或多或少也发生了改变,有像至冬国女皇一样把权力牢牢握在手里的神,也有像温迪一样已经放权或者开始放权的神……
虽然《社会契约论》是苏均写给璃月的,但其它六国或多或少也能从中获得一些灵感。
只是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对于《社会契约论》。
这还是要谈到提瓦特中“人与神契约建立国家”与书中的“人人平等契约建立国家”有着不同。
对此也不是没有办法解决,而苏均的解决办法就是依旧着重论述璃月目前“人人平等契约建立国家”的情况,但在此之外还可以再加上第二种情况。
既在每一章的最后加上一节苏均自己对于提瓦特“人神国家”的分析——人与神与社会结构与社会契约、神的主权与人民主权、人与神契约国家及其运作形式、神的监督权。
这对于苏均来说都是不小的挑战,这意味着他最最最少也要把《社会契约论》彻底吃透才能写出自己的分析。
另外,关于卢梭在《社会契约论》的最后一章中探讨的关于前世罗马、雅典的几种民主社会组织,苏均也要斟酌考虑。
总之只有一句话,苏均的工作量很大,几乎不亚于他曾经在“图书馆”里苦学《自然哲学的科学原理》,某种程度上更甚。但为了璃月日后的道路他别无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