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6章 小别胜新婚
悠闲的日子没过多久,温久年拍摄结束回来了。
他是大半夜来的,林南知耳朵好,半夜听到有人进屋的声音,然后就是七月的汪汪叫,她立马爬了起来,想着也不可能进贼啊,是谁来了?
她疑惑的打开监控,发现是温久年,立马高兴的下了楼。
温久年刚把东西放下,换了鞋子,想着去楼上看看林南知,刚走到外面,林南知就从楼梯上下来了,扑进了他的怀里。
“你回来了!”
“嗯,你怎么醒了?”
“因为我耳朵好使阿。”
温久年闻言,伸手揪住她的耳朵,然后低头用眉心蹭了蹭她的额头,语气亲昵:“那倒是,我们家吱吱厉害着呢。”
“你这么晚还回来?肯定很累,赶紧去洗澡,对了,你吃饭了吗?我给你弄点米线?或者是小面?”
温久年刚要回答又听林南知说:“还是米线合适,给你做个清淡的,小面太辣了,这会吃不。”
“好。”
他笑眯眯的看着林南知。
或许这就是为什么人要成家的原因。
一个人工作结束后累得要死,回到家里有个人出来迎接自己,关心自己,就会觉得这累了一天也是值得的,不是吗?
想到这里,他看着去厨房忙碌的林南知,嘴角扬起一抹笑容,去楼上洗漱了。
等他洗漱后下来,林南知也做好了米线放在了桌子上,看到他立马招手,他走过去坐下,拿着筷子吃了起来。
林南知就盘腿坐在地上,杵着下巴看着温久年。
“你工作忙完了。”
“嗯,目前忙完了。”
温久年想了想,又和林南知说,“吱吱,你说我把工作室弄到乌蒙来可不可以?”
林南知愣了一下。
“你有病吧?京都那个超一线你不待,你要来这个三线城市都不是的乌蒙?”
“我……”
“啧啧啧,温久年,我才发现,你有点恋爱脑啊。”
温久年闻言笑了。
“恋爱脑不好吗?网上不都说男人是恋爱脑的话,家庭幸福美满吗?”
林南知:“……”
我竟然无言以对。
“那你得累死,工作室的艺人也得累死。”
工作室之所以选在京都,是因为大部分活动都在京都展开,而且京都是首都,飞机通往全国各地和世界各国。这要是来了乌蒙,艺人结束工作就要跑过来,要工作室又要飞到别的地方去。要是通行方便也没问题,可是方便吗?
林南知作为当地人,都不好意思说方便。
南省虽然是个旅游大省,却也是这两年才开始的,如今的南省还比较穷,很多地方都是一样的。飞机少得可怜,很多地方都不能去,只能转机,很麻烦。
“我知道了。”
温久年没有再提这个话题,倒是林南知和他说起了小院:
“我把小院的多余的树木全部移栽了,才发现院子很大,一座房子孤零零的,打算再建造几座,把它弄成一个古色生香的复古风宅子,你觉得怎么样?”
“你家,你喜欢就行,我支持你。”
“敷衍。”
“这不是敷衍,真心话。”
“那行吧。”
林南知耸了耸肩,没再说什么,温久年也就大口吃着米线,发现林南知依旧盯着自己,便问:“你饿了,要吃吗?”
林南知点头又摇头。
温久年蹙眉。
刚要问清楚,林南知就凑上来吻上了他的唇,他先是愣了一下,随即抱住她回应着她的热情。
吻了一会儿,林南知觉得身体发软,不受控制的往后一倒,温久年扶着她就倒在了柔软的地毯上,依旧没有放开她。
不知道过了多久,直到林南知有点喘不过气来了才轻轻把他推开,温久年也气喘吁吁的看着她,亲了亲她的脸和眼睛。
她盯着某一处,有些不好意思的爬了起来。
“你赶紧休息吧。”
说完她就跑了,温久年看着她乱慌而逃的背影,再低头看着自己那处,不由得用舌头顶了顶腮帮子。
米线还剩一个,却是已经冷掉了,他只好倒掉把碗洗了,顺便洗了一个脸,才感觉清醒了很多。
林南知回到房间躺在床上,望着床头柜上摆放着的两人合照,目光不自觉的往下移动又用被子把头盖住。
“林南知,你想什么呢!”
她暗暗的在心里唾弃了自己,掀开被子这才惊觉,自己穿的睡衣是一套吊带裙,而此刻胸前还有一些湿润。
是某人的口水!
她扯了几张纸巾擦干净,觉得擦过的地方烫得很。
“啊,要疯。”
她真的有些色了,可谁让对面的是温久年呢?
她躺在床上胡思乱想,不知不觉就睡了过去,温久年上楼发现她房间灯光还亮着就上去看了看,发现她睡着了就替她盖好了被子,最后在嘴角落下一个吻。
“什么时候才能让你上我家户口呢?”
他微微叹了口气,最终把灯关了,下楼睡觉,没有吵醒林南知。
第二天一早,林南知就起来给自己的花草树木浇水,温久年在屋子里的跑步机上跑步,一切都很温馨。
万宝宝和云锦起来时看到他,万宝宝并不意外,云锦也不意外,两个人对视一眼,打了招呼。
“早餐在锅里,你们先吃。”温久年说着,拿着毛巾擦了擦汗就走了出去,万宝宝就感叹了一句:“有颜值有身材…知知有福气啊,以后生活很滋润。”
云锦:“?!!”
没听懂你在说什么,但是怎么感觉你的语气有点贱贱的呢?
不确定,再看看!
“吱吱。”
“嗯?”林南知还在浇水并没有回头,温久年就上前从后面抱住了他,然后说:“说好的,给我拍的生日大片呢?”
林南知:“……”
我敲,忘记了!
她茫然的眨了眨眼睛。
“我搞忘记咯”说着转头看向温久年。
刚起床的温久年穿着白色t恤,搭配运动裤,头发也没做什么造型,蓬松且随意的搭在头顶,他皮肤又白,跟着大学生没什么区别。不过到底是二十多岁,马上奔三的男人了,只是一个晚上下巴和人中就长了一些胡茬。
有胡茬的他也不丑,反而平添了一种别样的成熟魅力。
林南知感觉自己需要速效救心丸。
欧买噶,男朋友太帅了。
一大早就看到了盛世美颜,简直考验她的定力。
话说,以前也没这么觉得啊?
难道说古人说的是真的?小别胜新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