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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保证书的奸情被杀案

乡间小路,

惊现白骨化尸体。

警方抽丝剥茧,

揭开了这对朋友之间隐藏的秘密。

时间:2011年11月1日,地点越州市仙口区。

警方接到报案在仙口区北山镇一段盘山公路的小树林里,发现了一具尸体。

接到报警后,仙口刑侦大队的民警八百里加急赶到现场。

经现场初步勘查,发现尸体侧卧在松树下,已经白骨化,死者口腔内镶有两颗银牙。

经法医进一步勘查,确认死者为女性,年龄在30至38岁之间,死者的死亡原因为机械性窒息死亡。

根据尸体的腐败程度,结合当地的气候条件。

法医秦明推断,死者的死亡时间大约在2011年9月28日到10月1日之间。

除此之外,民警在现场还发现一副黄金手表,一对耳坠一串钥匙,但现场没有任何打斗痕迹。

据多年的看案经验推断,此地肯定不是第一现场,而是凶手的抛尸现场。

由于抛尸地点位于越州市仙口区和会稽县,以及山阴的三个区县的交界处,为了尽快确定死者身份。

刑警队长周贤亮将这三个县都列入了重点排查范围,民警们在这些区域广泛张贴了协查通报。

另一方面警方开始从死者乡的两颗银牙入手,对三各县区的牙科诊所,进行了地毯式的排查。

终于在山阴县的一家牙科诊所,侦查员王朝与马汉获得了一条重要线索。

该诊所的牙医王医生曾给一位36岁左右的女性,镶过这两颗牙。

至此周贤亮将侦查重心转移到山阴县,与此同时,三县的协查也取得一个重要信息。

警方反映山阴某企业的一位36岁的女职工,蒋雯丽已经失踪20多天了。

警方一边提取了蒋雯丽家人的血样进行dNA检验。

另一边警方用现场发现的钥匙,打开了蒋雯丽的家门,dNA检验结果证实了死者正是蒋雯丽,这串钥匙也正是蒋雯丽家的钥匙。

警方开始对蒋雯丽家中展开勘察,屋内物品摆放整齐,家里没有任何搏斗过的痕迹。

警方在死者床头的一个手提包内,发现了一封奇怪的保证书。

刑警副队长韩平找到了死者的父亲蒋忠,让其对保证书上的字迹进行辨认。

同时警方也调阅了蒋雯丽的工作笔记进行比对,经比对后确认自己并不是蒋雯丽的。

这就意味着,这份保证书是别人写给蒋雯丽的。

从内容来看保证书多次提到了一位朋友,两人之间可能存在一段感情纠葛,但是保证书上没有提及任何名字。

写保证书的人是谁?

到底是什么缘故让她客死他乡?

据警方了解,蒋雯丽与丈夫黄晓明于2009年离婚,因为蒋雯丽觉得胡晓明不顾家,一个月甚至几十天都不回家。

但离婚后不到一年,黄晓明又恳求蒋雯丽复婚,两人关系似乎有所缓和。

但直到2011年7月,蒋雯丽发现黄晓明死性不改,最终没有同意复婚。

综合这些信息,警方提取了黄晓明的笔记进行鉴定,发现黄晓明的笔记与这份保证书的笔记并不相符。

之后通过对黄晓明的行动轨迹排查,也证实了黄晓明不具备作案时机。

至此案件的侦查又回到了原点,刑警队长周贤亮再次把焦点放在了这份保证书上。

周贤亮发现保证书的背面,是公司财务人员常用的差旅费报销单。

侦查员王朝与马汉走访了蒋雯丽生前工作的单位,让人惊讶的是这家单位所使用的差旅费报销单语,用来写保证书的那张一模一样。

王朝与马汉去往移动厅调取了蒋雯丽的通话记录,发现蒋雯丽的最后一次通话,是在2011年10月3日下午14:23,并且这个号码与蒋雯丽保持着频繁的联系。

经过调查这个机主名叫朱一龙,是蒋雯丽的同事,同时也是蒋雯丽的领导。

警方秘密提取了朱一龙的笔迹进行比对后,确认了保证书就是朱一龙所写,经过大量监控排查。

警方发现朱一龙在10月3日,曾从越州市梅县家中开车到山阴县,并且在案发的时间段也到过抛尸现场。

警方对朱一龙驾驶的轿车进行了细致的勘查,将车内发现的毛发进行检验,经NdA检测证实,该毛发属于死者蒋雯丽。

至此警方认定朱一龙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他跑,

他追,

他插翅难逃!

2011年11月1日,张龙与赵虎将犯罪嫌疑人朱一龙抓捕归案。

审讯室内,在警方的大记忆恢复术面前,朱一龙死鸭子嘴硬,拒不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顾左右而言他。

刑警副队长韩平不得已加大了大记忆恢复术的力度,经过12个小时的斗智斗勇。

朱一龙终于交代了自己杀人,抛尸的全部犯罪过程。

朱一龙与蒋雯丽之间,究竟是怎样的朋友情谊?又是怎样的纠葛,让朱一龙对蒋雯丽痛下杀手?

一物降一物,听狗讲缘故!

据朱一龙交代2010年因为岗位变动,蒋雯丽成为自己下属,朱一龙利用自己的职权,开始多方面照顾蒋雯丽,蒋雯丽逐渐对朱一龙产生了好感,之后二人发展为情人关系。

蒋雯丽与丈夫黄晓明离婚之后,一心打算与朱一龙组建新的家庭,但是朱一龙却割舍不下自己的家庭。

2011年9月,过中秋节的时候,因为朱一龙没有陪伴蒋雯丽,蒋雯丽逼朱一龙写下了这份保证书,并答应国庆节陪伴蒋雯丽。

很快国庆节就到了,朱一龙却在放假前的前一天,就回到了越州市梅县的家里,又一次受到欺骗的蒋雯丽,要求朱一龙必须立刻赶来陪伴自己,否则就把二人的私情公之于众。

朱一龙不敢怠慢,立即驾车来到山阴县接上蒋雯丽,后面两人在车内发生了激烈的争吵。

蒋雯丽要求朱一龙把车开到他的老家去,朱一龙清楚的知道把蒋雯丽带回老家,所有的事都将败露,家庭将面临破裂,事业也将走到尽头。

随着离家越来越近,恐惧和无奈的感觉越来越强,最终朱一龙将罪恶的双手伸向了昔日的情人蒋雯丽。

正所谓:“自古奸情出人命,古人诚不欺我。”

至此案件真相大白。

2012年10月11日,朱一龙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山阴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等待他的终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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