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法律宣讲会(下)
紧接着游戏进入到下一个环节,鹿邑哲侧身对着大屏幕说道:“题目在这,如果觉得是错,需要说明理由。
“你们也可以查询一下《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律条文,前十名的选手有十分钟的时间,十分钟后,请告诉我你们的答案。”
一语毕,一群人开始左顾右盼的拿着手机讨论,而一班的关注点也都集中到了季听风一个人身上。
但你风哥依旧是一副寡欲清心的模样,盯着那大屏幕上的题目一动不动,不知道是发呆还是沉思。
题目是这样的:
“某市家具装饰城举办一回馈客户活动,承诺“购买家具超过15万即可参与抽奖活动”,一等奖为“上汽奥迪轿车一辆”;二等奖为烘干机一台;三等奖为笔记本电脑一台。
“甲刚好消费16万元,且抽中一等奖,但在要求对方履行承诺交付轿车时,对方的法律顾问提出:该活动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的内容。
“请判断这个说法是否成立?”
于凡一顿搜索,皱着眉问:“哎,季听风,你到底有没有在想啊?”
苏凌也拿着手机在看相关条文,下一秒却看到季听风撑着头在傻乐。
苏凌一愣:“......你笑什么?”
然而还没等到季听风回话,就听到鹿邑哲拍了拍话筒,“时间到,请前十名起立并告诉我答案。”
苏凌偏过头小声问季听风:“你觉得对还是错?”
“错。”季听风瞟了眼四周的人,“你猜他们说对还是错?”
“......我只能说我觉得是错,但是他们没准都说对,毕竟法条那么写,但是如果答案那么明显,这题就没意义了。”苏凌捏了捏下巴,“但是我不知道错哪里?”
季听风嘿嘿一笑,“风哥等会儿跟你讲解。”
苏凌:“......”
说着他站起身,插着口袋往后靠在隔板上,懒洋洋的等着别人先回答。
而一群人也不出苏凌所料,答的都是“对”。
毕竟《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五万元,否则该活动无效。”
这上汽奥迪轿车,明显超过五万元。
轮到季听风回答时,他语气懒洋洋的说了个“错”,同时也是十人里唯一一个说“错”的人。
现场突然安静,一群人皆是一脸迷,这法条写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还错?
语文理解能力有没有那么差?
眼神似炸弹般狂轰滥炸,于凡转过头去问他:“你认真的吗?”
“不然呢?”季听风低着头想了想,老妈好像处理过类似案件来着......
鹿邑哲看了看全场反应后,开口又问了一遍:“你确定吗?”
“嗯。”季听风看了眼巨型杰瑞鼠痞痞一笑,“所以答案是什么?”
“你的回答是......”鹿邑哲说着笑着左右看了看自己的的同伴,向全场卖了个关子。
一班锤胳膊跺脚的私下议论:“你倒是说啊,差你一个字吗?”
欧阳可星转头看苏凌,“凌凌你觉得对还是错?”
“我信季听风。”苏凌抱着手一脸淡然道。
欧阳可星:“......可是法条上写的意思不是无效吗?”
苏凌点点头,“嗯。”
“那你还信......”
“信。”
季听风听得一乐,看着苏凌,眼里的星星比灯亮。
紧接着鹿邑哲站起身,看着季听风好一会儿才开口:“可以说说你的理由吗?”
听到这话,季听风将视线从苏凌身上移开,抬头看向他,自信且慵懒道: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三款所列规定,这个有奖销售明面上是违反了最高额5万元的规定,但是实则该规定的目的是在于维护市场竞争环境,而非禁止交易本身,所以这个判断是不正确的。”
苏凌瞬间眼睛一亮,恍然大悟,当即朝季听风竖起一大拇指,棒!
鹿邑哲也是不停的点头,脸上挂满了笑容,“你说的完全正确。”
台上的老师纷纷鼓起了掌,脸上全是震惊之色,本来还想着学生大抵是回答不出个所以然的,他们还特地做了ppt打算进行讲解。
目前看来,是他们小瞧了现在的孩子,真是后生可畏。
现场也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
季听风压下椅子坐下,朝苏凌一眨眼,“哥厉害吧?”
苏凌一顿点头,“你超厉害的!”
然而苏凌懂了,现场还有一大堆不懂的,就比如于凡,搭着季听风一顿问:“什么叫非在禁止交易本身?这不是交易吗?”
季听风:“......”
他叹了口气刚想回答,就见有一个女生站了起来,有些扭捏的转身看向了季听风,脸颊微红道:“你能不能...能不能再讲一遍?没听懂。”
而有一就有二,有二就有更多,一群人齐刷刷:“风哥,我们不理解。”
季听风:“..........”
于狗,我错了,我不该骂你蠢。
苏凌看了看四周,转头一本正经的拍了拍他,“这是你的文化高光时刻,好好享受吧。”
“......我不需要。”
在你面前嘚瑟一下就够了,别的还真没必要。
两人说话期间,鹿邑哲已经拿着麦走了下来。
“那这位同学,就麻烦你再说一遍吧,毕竟你是唯一一个到最后的,接下来的论述题也只有你回答了。”鹿邑哲说着将话筒伸出去递给了季听风。
你风哥的脸当即抽搐了一下,这接也不是,不接更不是。
为了凌凌老师,我真的好拼啊!
他叹了口气再次站了起来接过麦,然后轻轻拍了拍话筒,全身变扭的“喂”了一声。
苏凌没忍住瞬间笑出了声,肩膀直抖。
季听风:“?”
接着一班一群人像是被莫名戳中笑点一样,也跟着发笑。
而笑是会传染的,这笑着笑着全场都在笑。
一问笑什么?大家都是摇摇头。
不知道。
季听风:“......”有病啊?
生活不易,烛龙崽叹气。
待全场平息笑意,他才开口讲:“这规定虽有禁止有奖销售的禁止性规定,但是目的是为了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毕竟如果企业做生意,不把心思放在好好提高产品和服务上,都去搞有奖销售,那一般谁家给的奖金高大家就去谁家买东西。
“这样既妨碍了商业的发展也会极大扰乱市场公平的交易秩序,大概就这意思,我说清楚了吗?”
话是那么问,然而下一秒季听风就把话筒放到了桌子上,话筒适时的发出“咚”的一声。
没有别的,他就是单纯觉得这话筒拿在手上就很鬼畜,浑身变扭。
但是大家听得很享受,毕竟季听风的声音很好听,音色清润纯正,像夏夜的微风,随性中带着一丝慵懒。
苏凌听着听着还想起了他在自己耳边唱歌时的模样,不自觉的红了脸。
鹿邑哲低头一笑后看向四周:“各位同学听明白了吗?”
一群学生乖巧的回应他:“明白。”
这时另一位讲授民法的老师突然站起身看着季听风问:“我插句话,如果是你,当场你会怎么回答那位法律顾问来取得车的所有权?”
于凡见状眼疾手快拿起话筒放到他嘴边,季大少爷差点口吐芬芳,还好被苏凌及时拉了一下衣角。
他眼神有些无奈的看了一眼那老师,下一秒像是想到什么,拿过于凡手里的话筒就站了起来,“请问,回答这个问题,是不是多一份奖品?”
全场:“......”
不愧是一中你风哥,任何场合都不逊色。
民法老师当即一笑开口道:“当然可以。”
季听风点头,“行,这个简单,我会跟他说如果你不履行承诺把车的所有权给我,法律后果就是这车必定归我,而且你们会受到工商局的处罚,自己看着办。”
“......”民法老师忍不住一笑,“你小子,不简单啊,要我儿子有你这种觉悟,我做梦可要笑醒。”
季听风没管他,坐下后转头问苏凌:“除了玩偶,你还想要什么?”
苏凌:“......”
季听风:“那你慢慢想,我等会儿再要。”
苏凌突然脑子一懵,什么意思?不是为了炫技?
“季听风...你...你就为了拿那玩偶所以参赛?”苏凌手指蜷缩着,心里一阵凌乱。
季听风翘着二郎腿,吊儿郎当的转了转手机,“是啊,不然呢?”
苏凌低着头,神色复杂:“可是我没说......”
“你哪次都没说啊,但我哪次都知道。”
“......”
他嘴角一扬,低头在手机里发微信,还伸手点了点苏凌示意她看。
汤姆猫:【只要你喜欢的,我都可以给你。】
苏凌点开看到时突然鼻子一酸。
小杰瑞:【我还以为你是想炫技......】
季听风看得直乐,关上手机,“看来我形象不太好,得改改啊。”
“不是的...不是这样的......”
“没关系,我懂。”
我懂你不愿意给任何人添麻烦,懂你情绪不外露,什么都藏在心里,什么事都宁愿自己承担......我都懂。
季听风余光看着她,有些心酸,傻瓜凌凌啊。
在不知不觉中,落日也偷走了时光,天色渐渐暗了下来,燕雀的狂躁穿过暮霭,在天空回绕。
宣讲会随之进入了最后一环节,应战者只有季听风一人。
论述题的题目是——法律人就该对法律保持忠诚。
在场的学生看到这题大多都是脑子空空,这要说什么?
先正再反再正,最后来个总结?
李光豪转过头,“风哥?你要怎么说啊?”
于凡也问:“实在不会干脆不讲了,反正我看你也没什么兴趣。”
季听风看了李光豪一眼,再看向他,谁说我没兴趣,宝贝凌凌的杰瑞鼠还没拿到呢。
“别吵我,让我回想一下法言法语。”季听风撑着头,看着屏幕上的倒计时,同时手还悄咪咪的握住了苏凌。
让我充个电先。
苏凌偏头去看他,想了想说道:“不然算了,不要太为难。”
“我不为难,给我点时间。”
袁逸民、马俊几个频频往后看,而此时台上的金向前却十分的气定神闲,似乎很相信季听风。
马俊搓了搓手,“我都不知道我在紧张什么,整得好像是我要去讲一样。”
“别说了,我更紧张。”袁逸民叹了口气,好像寄托了希望就很怕失望。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鹿邑哲看了眼屏幕后适时拍了拍话筒,“还有最后一分钟。”
听到这话,四下的空气无形中被带上了一种高气压,与比赛无关的闲杂人等也莫名跟着紧张。
但是其实吧,风哥并不紧张,不知道是习惯了被当做焦点还是脑子里有话可说,反正就跟金向前一个样子,十分气定神闲。
并在时间归零的那一刻,一脸淡然的站起了身,手拿话筒,照例先是一句“喂”。
这次苏凌没有笑,而是盯着桌面聚精会神地在等着季听风开讲。
周围的人和声音在那一刻仿佛都不存在,唯有她的柴柴在绽放光彩。
季听风拿着话筒缓缓说着:“法律人对法律保持忠诚,它不单单是一种社会责任,同时也是出于对法律人自身职业前途的考虑。
“换句话说,在面对法律的种种不合理或者不完善的地方,一般民众和法律人都会有对法律做出批判的冲动。
“但是民众的批判往往都是一种彻底的否定式批判,觉得不合理的都是恶法,恶法就没有存在的必要,就可以不必服从。
“但是法律人的批判,是一种保守的体系内的批判,用拉伦茨的话来说,如果一个法律人,他彻底的否定现行时代法制度或者现行时代法制度存在的合理性、正当性和必要性的话,那这个人根本不适合跟法律打交道,更适合做一个革命家,而不适合做一个法律人。
“法律人以守护秩序为自己的天职,以维护法律的尊严为自己职业的基本要求。
“博尔曼说,法律必须被人们所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而我想说的,法律首先强调法律人对它保持忠诚,否则法律事业根本无以为继或者没法展开,所以说法律人必须对法律保持忠诚。
“我的论述完毕,谢谢大家。”
季听风说完深呼了一口气,还好知识进脑了,还好老妈讲过。
四下一片寂静,皆是一副发懵的状态,直到几个法律学者挂着微笑站起身鼓掌才将众人拉回现实。
这已经不用打分了,季听风的发言完全超出了他们的预想,所引用的名家他们自己都没想到。
整个会堂霎时掌声雷动。
于凡擦了擦手心的汗,“季狗,可以啊你!从哪背来的?”
“我妈。”季听风一笑实话实说,随即他便被叫上了台。
聚光灯打在他身上的那一刻,如同被群星簇拥了一般,散发着整个宇宙的光芒。
只是此刻的他看不清楚台下,也看不到苏凌望向他的目光。
一群人默契的拿起手机咔咔一顿拍照,但苏凌没有。
毕竟照片只有三原色,与她眼中的季听风无法相比。
花那时间拍照,倒不如好好的看看眼前人在台上光彩熠熠的样子。
况且学校官网肯定有高清版,到时候去存一下就完事。
宣传部的人此时也将六位讲授人的签名书和巨型杰瑞鼠抱到了季听风面前让他挑选。
鹿邑哲赶紧拿着话筒开口说:“这本书上有我们的签名。”
言外之意就是,你应该会选这个吧。
这可是唯一一本签了六个人名字的书籍,别人想要都没有的。
结果你风哥只是挂着个礼貌性微笑看了书两眼,转而一把把一边的杰瑞鼠抱走了。
六位法律学者:“......”
教师层:“......”
底下的学生:“......”
苏凌捂了捂脸低下了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