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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解忧

(为白银萌人在梧桐下加更3/10)

巍峨的天山北麓,夏塔古道的尽头,回北望,是冰峰雪岭,时而云雾迷漫,若隐若现,时而天高云淡,冰山毕现。顺着河流往南,则是片一望无际的草场,野花还未绽放,但已是一片生机勃勃。

几只旱獭正站在洞口,口中不住咀嚼,却忽然耳朵一动,嗖的一下钻回到洞里。少顷,便有一支百多人的乌孙马队疾驰着呼啸而过。

三月下旬,位于后世昭苏县的草原,是乌孙的夏牧场,上万落乌孙人刚从赤谷城的冬窝子转场至此,女人们带着孩子在搭建毡帐,男人们却已按捺不住,骑上各自的骏马去靠近山谷的地方,参与贵人的狩猎活动中去了。

当中最引人注目的,莫过于几名养鹰人,他们手臂上是厚厚的皮革鹰垫,吹着口哨不时仰望天空的几只猎隼,乌孙人与后世的哈萨克生活地域重合,习俗也相似,养育当地鹰隼作为助手,协助搜寻猎物。

猎鹰现猎物后出了鸣叫,乌孙人立刻在呼哨中分成数队,往林子而去,鼓噪高呼,不一会,林中的飞禽走兽惊慌逃窜,被驱赶着往开阔的草场跑去。

几名乌孙的贵人,早已带着亲卫在此等候多时,见猎物到了跟前,他们纷纷驱马疾射。

这其中便有一位辫左衽,身着锦面毡服的乌孙贵族,但他的长相,却不似乌孙,反而跟普通汉人一模一样。

这是解忧公主与乌孙昆弥之子,元贵靡,他骑射之术似乎也不太好,得让马立住,才能瞄准施射。

元贵靡的部下们,为了让主人占到风头,则在尽力将最好的猎物往他面前赶,那是一头双角巨硕的大角鹿,人们的目光很难不被它的双角吸引注意。

“大王子,射那头大角鹿!”

在部下们的鼓劲声中,元贵靡拉开弓箭,却不料那鹿却猛地一调头朝另一侧冲去,让他的箭矢落了空。

欢呼声停了,元贵靡也不免有些泄气,叹息一声后,正要追上去再试试,这时候,一匹乌黑色的西极马却从他侧面冲了出去!

“兄长射失的猎物,就交给我了,今夜便将它的大角献给昆弥!”

说话的是一个长着匈奴人圆脸面孔,却蓄了赤须的乌孙贵人,正是昆弥与左夫人、匈奴公主所生的乌孙二王子,乌就屠。

乌就屠操纵马匹,直接越过元贵靡,开始追杀那头大角鹿,此举让元贵靡的部下们纷纷露出了愠怒的神情,但元贵靡骑射之技显然不如乌就屠,只能远远跟过去。

乌就屠却不管他们,眼里只盯着那头大角鹿的双角,大拇指扣着弓弦瞄准其后腿。

但就在他即将得手时,对面天山脚下的林子里,却驰出两骑来,其中一骑飞速上前,也射出了一箭,正好扎在大角鹿正前方,吓得这鹿停住了步伐。在那骑手的驱赶下,转了个圈,反向后方元贵靡的位置跑去。

“大胆!”

这让乌就屠的箭也射偏了,他正好破口大骂是哪个牧民坏自己好事,却见那纵马而来的人,竟是个女子,还有些眼熟。

乌就屠的骂声止住了,来人正是他的同父妹妹,乌孙的瑶光公主。

其身后还有一骑赤红马,上面坐着一个手持大汉节杖的男子,正若有所思地看着眼前这一幕。

“好!”

欢呼从乌就屠身后传来,回头一看,不容易啊,那头大角鹿,终于被元贵靡射翻了,且还没死,元贵靡停住了马连补了两箭,才取了它的性命。

“兄长射到了大角鹿!”

瑶光鸟都不鸟乌就屠一眼,直接从他身边驰过,举起弓箭,为同母兄欢呼。

而任弘紧随其后而去,瞥了一眼乌就屠,现这个乌孙王子正恨恨地看着瑶光,其咧开的嘴里豁了颗门牙,以金牙补上镶嵌。

任弘微微点头,暗道:“好,以后就叫你大金牙了!”

不能怪任弘,他看乌孙人长得都很像,名字还那么拗口,不给对方暗暗取个绰号,压根记不住啊。

而前方,元贵靡让部下们去割那大角鹿的角,他则骑行到瑶光身边,诧异地问道:“瑶光,你不是去大汉学鼓琴礼乐么,怎回来了!万年何在?”

“万年安好,他已先行走南道去了鄯善。”瑶光知道事情复杂,一两句话解释不清,先介绍身后的任弘:

“此乃大汉使者,任君,这是我兄长,乌孙大王子元贵靡。”

“汉谒者任弘,见过大王子!“

任弘朝元贵靡作揖,这位大王子面相就舒服多了,竟是一点乌孙特点都没继承,全然一副汉人面孔,这样的容貌,在乌孙内部恐怕不会太受拥戴吧?

这时候,那乌就屠阴着脸过来了,也开始质问起瑶光来:

“瑶光,你奉昆弥之命去龟兹、大汉,为何忽然归来,莫非是沿途惹了祸?我早就说过,汝你汝弟办不成事……”

瑶光却举起拳头,用乌孙语笑道:“乌就屠,我的兄长,你的门牙,还想同年少时一样,被我打掉一颗么?”

……

“乌就屠乃是匈奴公主所生,与吾等素来不对付,若不是昆弥护着,我早就……”

早就如何,是杀还是打,瑶光没说,但能看出,她是极其厌恶乌就屠的。

任弘心中嘿然,这乌孙国最开始与汉和亲,以汉公主为右夫人,而匈奴单于听闻后,也将匈奴公主送来为乌孙左夫人。一汉一匈奴,要能处得来就神奇了,这乌孙国的“后宫”已经不是宫廷暗斗,而是直接上演拳脚相向了。

而汉匈公主所生的子女们平日里势同水火,这在乌孙国内是人尽皆知的事。

瑶光断断续续地与任弘说着乌孙国内情况,而元贵靡则在消化瑶光提供的消息。

“不曾想龟兹竟做出这种事来,幸好有汉使相助,让你与万年安然脱身,对了,护送万年的人可靠么?”

任弘道:“我挑选了最可靠的部下,还给南道诸邦君侯带了信件,必保万年王子无事。”

“对了大王子,可否派骑从去天山道路脚下接应我的部下?他身体不适,要休憩一番才能缓缓下山。”

“好,我这就派人去。”

从始至终,元贵靡都声音柔和,礼节周到,身上几乎看不出乌孙人的强横,这在中原,会被认为是有很好的教养。

可在乌孙,这儿崇尚的可是强横、贪狼啊。

任弘瞥了一眼瑶光,元贵靡有些过于柔懦谦卑,刘万年小孩子脾性不着调,听说她还有一弟一妹,年纪皆幼。正因如此,瑶光作为长姊,才要处处都表现得强势罢?否则兄妹几人,都要被那乌就屠欺负惨了。

这时候,瑶光问起乌孙昆弥的所在。

元贵靡说道:“昆弥与众翕候在北面射猎,母亲倒是昨日刚至,已在温泉宫室里了。”

所谓的温泉宫室,便在北面十余里外,他们轻骑驰骋,很快就到了。

这一路上,出现在任弘眼前的都是芳草如茵,远处墨绿的山峦层层叠叠,犹如潮涌般的海洋。伊犁河谷可谓西域最湿润的地方了,昭苏更不愧是后世,新疆唯一没有沙漠的县啊,这也是乌孙能坐拥如此多部众的原因。

温泉很快就到了,坐落在一座山丘旁,隔着很远就能看到冒出的腾腾热气。这是乌孙王室的领地,昆弥将其送给了解忧公主,围绕温泉,建了一圈小木屋,并没有想象中“温泉宫”的壮丽。

然任弘倍感亲切的是,这些木屋外围,居然还圈了一片地,里面种着蔬菜,有葱有韭,葵菜就更不能少了。

干活的是几个卷着裤腿的汉人,瑶光打马过去与他们打招呼,却是跟随解忧公主来到乌孙的陪嫁奴婢,二十年过去,早已头斑白,当看到汉使节杖时,他们都眼前一亮,纷纷放下手中的活过来,用中原话向任弘问好。

“汉使是哪里人?”

“是从长安来么?”

“路过过陇西否?”

“在西域饮食不便罢?无妨,在此多待几日,我保你每一顿都吃上地道的汉地食物,用这地里种的蔬菜,来闻闻,这韭香不香?唉汝等推我作甚,让我多跟汉使说几句话。”

末了他们却又摇头:“这次的汉使,比上次的更年轻了啊,还是因为,吾等都老了?”

这是来自家乡人的热情,望着脸上尽是皱纹,须斑白的陪嫁奴仆们,任弘有些动容。只可惜自己从未去过敦煌以东的地域,无法告诉他们家乡的近况。

瑶光挽着其中一人的手,询问她道:“乳母,冯夫人呢?”

“冯夫人奉主命去了大宛,长公主、汉使,请随老妇来。”

一个年长的奴婢带着他们,沿着木板修筑的栈道往最大的木屋里走去。

旁边就是温泉,任弘犹豫要不要先去洗下脚,这汉式屋舍,一般是要只着足衣进去的,但他这双靴又是登山又是骑马,踩过冰踏过泥,几天下来早就臭烘烘的了,足衣怕是又黑又黄,太过无礼了。

幸好瑶光告诉他,穿靴进去也无妨。

“你还指望乌孙众人进去时脱靴?”

此处也没有想象中,面见一位公主复杂的拜谒和礼仪,到了门口,只听到里面有些唧唧之声。

老仆和瑶光先进去少顷后,这声音便停了,随后便传出一个中年女子的传唤。

“汉使请进。”

任弘刚入内,就看到了一架巨大的织机,原来方才的是机杼声?

而坐在织机前,刚放下手中线圈的中年女子,想必就是大名鼎鼎的解忧公主了。

但和任弘想象中的容貌秀丽,气度非凡的公主不同。解忧公主一点都不耀眼,反而有些瘦小,头上不是汉地贵妇人越高越好的瑶台高鬓,而是普通汉妇喜欢的垂髯,以玉钗固定。

她容貌清秀,虽然已年过四旬,看上去却才三十多岁,头依旧乌黑,笑容柔和,神情里丝毫看不到瑶光的强硬。

瑶光正侍立在母亲身边,记得在外面时,她言必称解忧公主,话语间满是对母亲的维护与崇拜。

但此刻,瑶光却没有任弘想象中,在母亲身边撒娇的模样,反而有些僵硬,刻意保持着距离,身子挺得直直的。

任弘上前数步,长拜作揖:“汉谒者任弘,见过公主!”

这一拜,任弘心甘情愿。

大汉联合乌孙灭匈奴的重担,扛在这个一个瘦小女子的肩膀上,确实太重了。尤其是考虑到汉朝撤离西域,十余年汉军未西出玉门。少了母家支持,一定过得不容易。

但解忧一扛,就是二十余年,当得知汉朝重返西域后,便立刻打子女前往长安,欲重建汉乌联盟。而原本的历史上,当她终于在历经磨难,重新回到长安时,已是年过七旬,白苍苍。

不敢望到酒泉郡,但愿生入玉门关,这句班超求归时的肺腑之言,也能用在解忧公主,还有那些随她陪嫁到乌孙的奴婢身上吧?

可惜后世之人只记得王昭君,知晓解忧公主者却寥寥无几。

“三年了,三年没见到汉使了,这八尺汉节,真是让人怀念啊。”

解忧公主笑着请任弘起来,却在让奴仆出去后,复又摇头道:

“不过任谒者,你这节杖,哪怕要作假,也做得太不用心了,起码有三处破绽,让人一眼就能瞧出来。”

任弘抬眼,瑶光对他摇摇头,表示自己什么都没说。

“公主,下吏……”

任弘正要解释,解忧公主却笑着伸出了手:

“给我,我正好有些金缕丝线,能帮你做得更真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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