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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烫手山芋!

第一章 烫手山芋!

公元1014年,北宋真宗年间。

一股流民簇拥着一辆鸡公车步履阑珊地走在阿柴盆地上,鸡公车很大,看得出来是专门打造的。

车上放置了一具长长的木箱子,若是加上盖子,看着挺像棺木。

木箱子里面躺着一个小姑娘,看体型不过八九岁。

“老大,不如丢了吧。”

一名面带青紫的喽啰拄着一根树杈子走到一个中年秃发男子的身边说道。

“老大,兄弟们实在是熬不动了,你说,我们好好地土匪不当,竟然干起镖师来,他娘的,还是没有镖银的镖师。”

“废什么话?!谁他娘的急吼吼地要去打劫那对老夫妇!不是说可以卖给人牙子换不少钱?我让你抢!我让你抢!”

一双露趾破鞋一下下拍打在小喽啰的脸上肩上。

小喽啰不跑也不躲。

让老大撒撒气也好,不然他悄悄跑了,兄弟们就要变成真正的流民了,小喽啰如此想着。

“呼啦啦!呼啦啦 !!”一声声喊叫从四面八方席卷而来。

“不好!老大!是马贼!”小喽啰一把抱住秃发中年男人说道。

“撒手!撒手!他们是马贼,我们是土匪!!tui!怕什么你!啊!”

“老大,他们有马,我们啥也没有!”小喽啰颤抖地说道。

“那就更不怕了,都说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我们啥也没有,还能无端送了命不成?”秃发中年土匪自信的说道。

原因无他,阿柴盆地地属青塘城,已经不是早年间划归吐蕃那般模样,如今的青塘城主是唃厮啰大将军,虽是吐蕃人,但是却一心向宋。

甚至早些年还接受了官家亲封的宁远大将军,所以说,如今的青塘城,说是大宋的一处后花园也不为过。

就算是做马贼或是土匪,求的莫不是钱财,江湖规矩三不劫:孤寡老年不劫,鳏寡携幼不劫,清风官宦不劫。

“老大,我们虽然没有钱,但是我们既不是孤寡,也不是鳏寡老幼,更不是官宦啊.......”看着越来越近的马腿子,小喽啰咽了咽口水。

他只是担心,万一这马贼啥也劫不到,等会心一狠,砍了他们的脑袋怎么办.......

“去去去,你这胆子还比不上车上那女娃,滚一边去,要真的等会势头不对,你跑了便是,哥哥我不怪你。”突发男子把一群小喽啰护在身后,站直了身体,面向迎面而来的马贼。

真是倒了血霉了,都说三不劫,自己就不该破坏规矩!

明明看见那对老夫妇带着一女娃子,就不该动手!

劫就劫了吧,又听了三娃子的鬼话,说什么老两口带着女娃子怕是不好养活,还不如自己做个好人给卖去好人家做个丫鬟来得好。

该死,没想到这女娃子身份不一般,走遍了西宁州,硬是没有一个人牙子敢买,甚至后面不断有人开始追击自己。

好好地一只五十人上下的正经土匪,硬是给逼得如同流民般逃难。

卖又卖不掉,丢也不敢丢,埋了更是违背良心,只好一路流浪,甚至走出了北宋的边境,哎,真是怀念做土匪的日子啊。

“呼啦啦!你们干什么的!为何走到这里来!”为首的马上男子身穿氆氇却又束着汉人的发饰。

“我们,是,土.......”

“.......流民!”中年土匪急忙捂住小喽啰的嘴巴,大声的说道。

“哟呵,我第一次听说流民还分土流民,我看你几个就是不老实!是不是想吃大爷的鞭子!”

马上男子甩下身上的马鞭,“啪!”一声居然裂开了地上一颗卵石。

“我们以前是土匪,后来从良了,就做了流民。”秃发土匪老实的说道。

“既然是土匪,那东西我们就抢得,有什么,都拿出来吧!”执鞭男子居高临下的说道。

“兄弟们,别怕,身上有啥值钱的都拿出来,马匪大爷只要钱财不要性命!”

秃发马匪从善如流对着剩下的七八个衣衫褴褛的小喽啰说道。

看着这一群比自己混得还惨的土匪,执鞭男子的目光转到了鸡公车上。

“那是何物?”

“回马匪大哥的话,那是一个,小丫头。”

“你们还拐卖良民?!”

“非也非也!这是我们在路上捡的,小姑娘一直昏迷不醒,我们也不敢丢了,只能带着她上路,您想想,若是我们要卖,怎么会拉到阿柴盆地来,唃厮啰大将军定然是不准的,我们哪儿敢。”

“大哥!这个小姑娘长得很标致啊!”

一名马匪走到鸡公车面前居高临下的看着说道。

“闭嘴!没看见小姑娘睡着了吗!你说这么大声,吵醒了哭怎么办!我生平最怕女人哭唧唧的!”

执鞭男子大声地说道。

秃发土匪缩了缩头,翻了个白眼。

可就算这群人说话如此大声,车上的小姑娘依然没有醒转的迹象。

“莫不是死了?”

执鞭男子走上前去,定睛看了看,忽然觉得这小姑娘的眉毛看着有些脸熟,正欲说话,就见秃发男子和其小喽啰已经把身上的衣服脱了个精光,转身就跑。

这是王对王的规矩,土匪出山,不能空手而归,哪怕就算是土匪遇到土匪,也要贼不落空,就算对方一粒铜板都没有,也要扒光了对方的衣服。

若是不肯交出一丁点的财物,就是要血拼的意思。

执鞭男子挥了挥手,属下从散落在地上的衣服中翻找起来,真的是一个铜板都没有。

看着车上的小姑娘,执鞭男子猛然想起,之前在青塘城王帐营地门口看到的那张画像,那肆意张扬的眉毛,不就是这个小姑娘的模样吗!

吓得握在手里的马鞭都开始颤抖起来。

这是个烫手山芋。

完了,那帮瘪犊子!

“大哥,这小姑娘也太小了.......”

“啪!”马鞭抽在另一块石头上,执鞭男子大声的说道:

“小怎么样!大又怎么样!良民女子一律都不能糟践!想都不能想!做马匪,也要有原则!”

“是,大哥,但是那群人就这么跑了,这小丫头怎么办?我们走?”

“啪!”

“走了这丫头不得死在这儿!这儿到了晚上遍地都是狼!”

“那?带走?”

“带走你养啊!”

“老大,这留也不是带走也不是,您到是给出个主意啊~”

“你,拿去丢了,丢的远远地,千万莫给人看见!听见没!就丢到苜宿草场那边去!”

“丢了?老大,这.......”

“那边经常有牧民溜达,至于她能不能活下去,就看天意了!”执鞭马匪不再看车上的小姑娘一眼,狠狠心,扭头离开了。

三宝上师保佑,自己是马匪,生出仁慈之心,已经是对不住自己的职业修养了,带回去养是万万不能的,都是一帮大老爷们,鬼知道会发生什么事儿,这丫头看来身份特殊,希望苜宿草场能有好心人捡到。

少女的鸡公车被托在一匹黄骠马身后,慢悠悠往苜宿草场而去.......

........

痒~好痒,从耳朵到脖子,湿漉漉的痒。

如果说痒不会让一个人从睡梦中醒来,但是痛肯定会。

于是,种花醒了。

刚睁开双眼,就看见一只全身泛着金光夹灰毛渐层的土拨鼠......趴在自己的床前,歪着头看着自己。

两颗米粒般的眼睛透着狡黠,锋利的上下四瓣牙齿透着寒光。

家里进土拨鼠了?

这么大是怎么进来的?!

种花一个猛子坐起来,发现自己身处一个巨大的木箱子中,环顾四周,这哪儿是自己花了两千八租的七十平米豪宅,而是一片巨大的草场。

完了,自己肯定是被绑架了!

种花捂着头,拼命回忆,一切都那么平平无奇啊,上班,下班,睡觉,自己是什么时候被人盯上的呢?莫非是家里新开了一个养鸡场的事儿被人知道了?可还没有一夜暴富呢,怎么就被绑架了呢?

那只金渐层土拨鼠似乎对自己的细皮嫩肉很感兴趣,双爪趴在箱子上,使劲伸长了舌头向自己舔来,种花双手拼命的推开,两条细嫩的胳膊引入眼帘。

好家伙,柯南变身?

想不通,就不想,过度用脑子是要夭寿的。

种花在这片草场上足足逗留了三天,草原很美,层叠不着边际,翠绿不染杂色,就是没有任何可以吃的东西。

草汁很苦,哪怕种花已经尝试了四十七种草根。

这是一个草原,旷野无边,十分陌生…种花甚至没有走出去的勇气。

种花全身上下,一套连体皮卡丘睡衣,一块耗费了实习期三个月工资买的卡西欧机械手表…噢,还有头上五个粉色的卷发棒及脚上那双洞洞塑料拖鞋…

饥饿的种花在跟土拨鼠近战了三百八十一个回合之后,终于无力放弃了…

任由土拨鼠坐在自己的脸上,薅自己的头发…

杀土拨鼠是犯法的吧…种花翻过身,一巴掌把土拨鼠打歪在一边,而后死死压住它的脑壳…狠狠一嘴咬在它后背上…

无故杀鼠犯法,但紧急避险对此刻的自己应该也生效叭…

嗯,很好,一嘴毛。

疼得呲牙咧嘴的土拨鼠举起双爪做投降状,种花松开了小家伙,而后,肥胖且灵活的小胖鼠立马向后弹跳开来,撅着屁股快速的往草坪下方刨了一个洞。

完事儿后,胖鼠站在洞口双爪捧成喇叭状,对着种花大叫,接着纵身一跃,钻入了洞里…

挑衅?邀请?

地洞的下方莫非是土拨鼠的大本营?

洞口看起来极大,种花双手测量了一下自己的腰围,同手同脚的跟着爬进去。

越往里,越宽阔,甚至爬到后半段还能弯腰行走。

洞真大。

幻想了一下地底下的甜草根或野生麦薯栗,种花不争气的咽了咽口水,撵着胖鼠的尾巴根,加快了速度。

此时的地面上……来了几个人…

“笃笃笃~吁~三叔,三哥,莫不是刚才的牧民骗我们,我们一路紧赶慢赶,没有看见任何人影!?”

一梭缰绳高高勒住,马头高昂着垫着前脚,伴随着嘶鸣。

在漂亮的骏马疾驰勒停之后,一个不到弱冠且郎满头都是银饰小辫的小儿郎出现在刚才种花消失的不远处,随后两骑快速的奔来,扮相差不离,都是一副草原人的扮相。

其中一个男子年龄明显年长不少,尤其是他身上还佩戴着两把弧形短剑,背后还有一把长弓,相貌英武不凡,张扬肆意的眉毛和浓密的虬髯,像极了草原上最勇猛的金刀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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