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美味的老鼠
林妙妙要哭了,她真的忍不住了,刚刚甚至还拿自己跟王燕比,有可比性吗?
人家搬大米只是暂时的,搬完之后可以舒舒服服的洗个热水澡,可以吃一顿美味的大餐,自己呢?
“快点儿,别磨磨蹭蹭的,你们现在应该都知道粮食的金贵吧,给我记住了,掉一粒儿,一个大嘴巴!”
老绵的手下挥舞着棒球棍,打着哈欠,昨晚折腾了一宿,还真的有点累了。
不过,心里面是爽的,那可是32袋大米啊,够吃好一阵儿的了。
老绵之所以让三个女人去搬米,不仅仅是为了休息,更深层的含义是怕余良过河拆桥,放钢箭。
而余良让王燕搬米,其实也是这么想的。
老绵搬到了b13栋附近,对于余良来说百害而无一利,但现在自己暂时还没法制约老绵,只能维持短暂的平衡。
相比于王虎和宋飞扬而言,以前靠在山林里打猎的老绵一伙,似乎更强一些。
林妙妙在心里骂了无数次老绵,却只能带着乔林和赵敏出来搬米干活。
其实她只是不想承认自己输了而已,刚刚看到王燕娇嫩如水的脸庞,林妙妙就已经有些崩溃了。
现在,她的脸上开始多了很多雀斑,由于长时间没有蔬菜吃,皮肤的颜色已经有些发黄了。
这个末世前最愿意跟别人比的女人,此刻,真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余良觉得惩罚的差不多了,从空间里搞出了一个遥控的玩具车,把遥控器递给了王燕。
王燕笑嘻嘻的亲了余良一口,并保证以后再也不乱说话了。
玩具车相当实用,刚好能装上一袋大米,到了指定地点之后还能升高车斗,将大米卸下,一切就跟玩一样。
别墅外,看着笑容满面的王燕,林妙妙再次遭到了暴击,原来这一切,只是余良跟王燕开个玩笑而已!
三个女人每人抱着一袋25公斤的大米,每一步都异常费力,就在赵敏大口喘着粗气时,儿子林妙妙出现在了他的身边。
二话不说,直接将大米扛在了自己身上,不仅如此,连林妙妙和乔林的也被他一手抓了过来。
一个十岁的孩子,还不到一米六的个头,竟能扛起三袋大米。
而且,小乐脸不红气不喘,好像一切都很轻松。
b12栋里,老绵和手下看到这一切,惊讶不已。
赵倩竟跟在小乐的身后,边走还边喊:“你把大米放下,我能拿,快放下。”
这一次,小乐听妈妈的话,依旧匆忙往b12栋走。
七十五公斤的重量,换做是力气还算不错的成年人也不敢说手拿把掐,但小乐却一趟接着一趟,愣是一个人把32袋大米全搬回来了。
“小子,真看不出来,你力气咋这么大?”老绵手下的一个马仔兴奋地问道。
小乐如实回答:“我也不知道,我从小力气就大。”
b13栋别墅里,余良和王燕站在落地窗前,对小乐进行了分析。
“你是学医的,从医学的角度讲,有没有天生力气就大这种事儿?这符合常理吗?”
王燕摇了摇头:“那个孩子可不止力气大,你看他走了十几趟,脸不红气不喘,这就不是医学能解释的了。”
沉默了几秒钟之后,余良恍然大悟般自言自语道:“奥,原来是这样!”
这一次,刚刚受到惩罚的王燕没敢说什么,只是用她那双晶莹剔透的小手拽着余良的胳膊:“主人,我饿了,我想吃好吃的。”
余良掐了掐她的脸蛋:“小馋猫!”
……
海城大街上,宋飞扬腰里别着手枪和自动步枪,满大街的找吃的。
他太饿了,也太累了。
来到了一个超市门口,超市的玻璃门早已经被人砸烂了,宋飞扬拿出手枪,径直走了进去。
前前后后找了个遍,宋飞扬失望透顶,这么大一个超市,竟然一点吃的也没有!
宋飞扬找到了一把椅子,打算休息一下,自从当了警察之后,他是第一次有了这么大的挫败感。
谁能想到,一个手握火器的警察,昨晚一晚上就葬送了四十余人。
而就连他自己,这个末世前在海城不可一世的刑警队长,也是向人家求饶才能偷偷跑出来的。
摸着自己已经有些结痂,还火辣辣疼的脸,宋飞扬下定决心,一定要报仇,杀了罗婉清,杀了秦若雪,杀了余良!
但现在,摆在他面前的问题是,没有粮食,该怎么活下去。
腿已经有些不听使唤了,彻夜的行走奔逃已经将宋飞扬的体力耗尽了,没有能量补充,真的要被饿死了。
宋飞扬站起身来,决定再仔仔细细寻找一下,哪怕就是地上有老鼠吃剩下的东西,他也不嫌,他要活下去,只有活下去才能报仇!
吱吱吱!吱吱吱!
想什么来什么,宋飞扬竟真的听见了老鼠的声音,他赶紧拿出了手枪,顺着声音追去。
终于,在楼梯拐角的下面,宋飞扬看到了一个纸壳箱子,声音就来自这里。
宋飞扬小心翼翼的走了过去,手握着枪丝毫不敢松懈,毕竟在末世,人和老鼠,未必谁才是赢家。
掀开了纸盒,令宋飞扬开心的事情发生了,吱吱吱叫的是小老鼠崽子,都这种情况了,老鼠竟然还在生!
宋飞扬拿出了匕首和火机,给自己做好了心理建设,吃点儿,没什么的,而且吃的还是鼠崽子,或许它们身上的细菌还没那么多。
终于,宋飞扬对着毛发还没长全的老鼠下手了,一刀一个,然后直接将小老鼠的老家点着,准备来个烧老鼠吃。
十几分钟之后,火焰渐渐熄灭,宋飞扬拿着烧焦的鼠崽闭上了眼睛,刚要张嘴,却又迟疑了。
自己现在还有那么一点点体力,要不要再去寻找一次,如果最后实在没找到,再回来吃老鼠?
大概半分钟之后,宋飞扬还是没迈出去半步,毕竟刚刚烧了鼠崽。
那种烧焦了肉的味道,在末世之前,就很少有人能抗拒的了。
看了看手上烧焦了的鼠崽,宋飞扬又一次张开了嘴,这一次,他攥着拳头,将鼠崽放进了嘴里。
咀嚼,恶心,想吐却吐不出来,肉烧焦的味道不再有吸引力,有的只是无尽的折磨。
终于,宋飞扬将五个烧焦了鼠崽全部吃下,虽不至于饱腹,却也真的没那么饿了。
就在宋飞扬起身想走时,他发现纸壳的灰烬里好像有什么东西。
宋飞扬用刀扒了扒地上的灰,看到了一个烧焦了东西,拿起仔细一看,竟是人的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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