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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吃瓜群众也是有危险的

仙管所,侦查科。

“哟~来就来,还带着瓜,您可真客气啊!”看到石飞泉抱个西瓜过来,陈安俊笑嘻嘻的接过来,准备给切了。

“我不过是买个瓜,咋又来到这里了呢???”石飞泉表示很疑惑,这种感觉很奇怪。

就像买了西瓜,切开之后,结果发现里面不是瓜瓤,是榴莲一样。

陈安俊切着瓜,开着玩笑的说:“咋滴,您还不乐意啊?宾至如归,如归家般的感受,这可是我们仙管所的服务宗旨。”

“是啊,进了仙管所就像回到家一样,我一个人在家很无聊,都没有朋友、女朋友玩,这里人各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我超喜欢在这里。”石飞泉绘声绘色的描述的某个非打工人的名言,“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这辈子都不可能打工。”

“咦,想不到您老人家的觉悟蛮高的,我得把这句话记下来,以后说给后来的人听,尤其是这句‘这里人各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

“别扯!快说!到底咋回事,为啥我买个瓜,就接触到了危险分子?”石飞泉不想跟他贫嘴,直接问道。

“实在抱歉,两个字,保密!”

“………………”

“瓜还给我!别吃了!”

“哎哎哎,真的是保密!知道了之后,对您没啥好处。”陈安俊解释道。

“不是,我好歹是当事人,我不知道岂不是更危险。”

“只能跟您说,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人。”

“?”石飞泉表示不解,“就他那数学智商,那点公斤、市斤、g、kg都弄不明白,能有多危险?”

“某种意义来说,智商低的人,才更危险!”陈安俊很有经验的说。

“嘶~你这样说,是有点道理。那你们不把他控制住?”

“田所没有回来,吴队没有把握。”

“话说田所好像出差一个多月了吧?一直没有回来?”

“确实是的,据说金陵那边的突发事件有点复杂,田所去了很久。”

“合着田所不回来,你们就没有战斗力是吧?”石飞泉吐槽道,“难道加上上次两个外援,三个打一个还能输吗?”

“三个打一人被反杀的,又不是没有。田所曾经说过,要是数量多,就有用的话,还修什么仙啊!”陈安俊学着田所的语气说道。

那个大毛腿田所,说话那么霸气的么?

“…………你说的好像有道理。那现在怎么办?”石飞泉问道。

“等!”

“等?等到什么时候?”

“等我们把那个人拿下。”

“什么时候拿下?”

“这要看吴队了。来吃瓜……”陈安俊递过来一块瓜。

石飞泉接了过来,说:“谢谢。不对!这特么是我的瓜!”

“既来之则安之,好好的在咱这住着吧。反正,您也住习惯了。”陈安俊吃着瓜说。

我习惯个锤……,咦~我在这还真的很习惯。

算了,在这个修仙世界,心从一点,并不是错。

阎林迷迷糊糊的苏醒过来,就看到黑糊糊的人影,还有两个血影魔神站在左右,加上阴森森的环境,忍不住说道:“我这是来到了阴曹地府了吗?”

“是我啊,小阎老师。咱们这个世界上是没有阴曹地府的。”叶十梦看着阎林苏醒过来,心里也是长舒一口气。

不是他担心阎林生死,而是他作为一个修道天才,血海魔宗魔子!在学习数学的过程中,居然把数学老师气死,说出去岂不是让人笑话几百年?本来估摸着阎林醒不过来,准备毁尸灭迹,现在人居然醒过来了。

他堂堂血海魔子,气死数学老师,自然是没有的事儿了!

看到眼前的大魔头,阎林想起来了刚才是什么情况,喃喃自语,“哎,还不如在阴曹地府呢……”

o( ̄ヘ ̄o#)

“小阎老师什么意思?若是想去阴曹地府,我可以代劳啊!”叶十梦手一挥,一排血影站开。

这些血影都是血神子,乃是《血海镇魔宝典》之中赫赫有名的魔法,将人练成血色魔神,保留生前法术、记忆,让人闻风丧胆。

阎林看着眼前这几个面容栩栩如生的血影,小腿肚子直发抖,“我是说,还好不在阴曹地府。我昏迷多久了?”

叶十梦自然是没有听错,此时他也不想追究这些,作为一个修仙学霸,让一个数学老师发出这样的感慨,他脸面着实挂不住,“大概十分钟吧。”

想到上次把黄金交给家中老婆,老婆欣喜的场面,阎林爬起来,拍拍身上的灰尘说:“那我跟你解答下,你刚才的问题。”

一番解释下来,着实浪费了阎林不少口舌。

( ̄△ ̄;)

(⊙?⊙)

╰(*°▽°*)╯

过了好一会,叶十梦才绕明白这个弯。

真的是他自己想多了,搞错了。

想着自己还对着那人冷笑的说,“公斤称,懂?笑。”一股巨大的羞耻感涌上脸上,那人怕不是把自己当小丑了吧?

不行,要灭口!

看着叶十梦黑漆漆的样子,阎林也不知道叶十梦是懂了还是不懂,“大仙若是明白了,那么开始今天的课程了?”

见叶十梦点头,阎林继续说:“今天的课程是函数,函数者,凡此变数中函彼变数者,则此为彼之函数。意思是……”

( ̄△ ̄;)

叶十梦宛如中了法术,陷入了呆滞中。

一堂函数课程,好不容易听完,叶十梦脑中宛如浆糊,大概听明白了三四成。

看着阎林留下的数学作业,叶十梦看着满篇的天轴、地轴,就想把作业撕掉。

撕了之后呢?不会就是不会,傅里叶变换自己总是要搞懂的啊,振兴血海魔宗还要靠自己!

叹了一口气,把作业收拾起来,叶十梦决定先找点乐子,把那人灭口。

他简单的布置了法台,上面放置了一些猪羊狗的祭品,燃烧了两根鲸油蜡烛,用茅草扎了一个草人,再用朱砂写了一些咒语,贴在稻草人身上。

这个是南蛮的“唤魂术”,属于烂大街的法术。

他血海魔宗的唤魂法术比这个精妙多了,他一声令下,或是法术拘魂,或是魔神前去拘魂,比这个方便多了。这样使用烂大街的法术,有个好处,可避免使用本门的法术,增加自己的暴露的可能。

这种唤魂术需要人的生辰八字、血液、头发之类的媒介,不过他叶十梦是何人?

在白天的时候,与那人接触的过程中,叶十梦已经在那人身上做了手脚,现在顺着这点手脚就可以唤魂。

“天魂地魂散离兮~命魂在外飞来兮~天冲灵慧随……”叶十梦披头散发,脚踩禹步,口中念着咒语,手指猛的一指草人,顺着冥冥之中的感应,道:“时辰已到,魂魄速来!时辰已到,魂魄速来!!!”

话音刚落,四周乍然起了阴风,似乎似乎有看不见的幽灵重复着“时辰已到,魂魄速来!”的话。

法术施展很顺利,这种得心应手的感觉,让叶十梦找回了自信,不然天天被数学打击的一点信心都没有。

只等一时三刻,就把那人魂魄唤来,把他炙烤在魔焰之上,听着这种惨叫,想必做作业的时候,自己的心情会好点吧。

到时候再问他,懂不懂公斤称?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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