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反派亲闺女[穿书] 第49节
上大学后,她学会了化妆、学会了穿衣搭配,出国后见了形形色色的人,审美水平也提高了一个层次。
用粉扑轻柔地按压着鼻翼两侧,看着镜子里的这个女生,和当年学生时代的青涩相比多了一些成熟,眉眼中也多了一股灵动。
七年多的时间宛如一条细长的丝,把自己包裹起来幻化成蛹。最后破茧化蝶,焕然新生的迟微微出落得更加亭亭玉立。
“本届GMA的冠军得主是……”
主持人故意卖弄关子,吸引了所有观众的注意力。镜头跟随着主持人的手势,指向了后面的大屏幕:“Jimmy!”
休息大厅的电视上正播放着前天晚上第五十届GMA的决赛录像,昨天登机前,迟微微就从头到尾看了一遍,没想到现在竟然还在播。
“要不是有黑幕,你能拿个季军就不错了。”看了眼屏幕里的白人男星,迟微微自言自语道。
这场比赛,迟微微从海选就开始追,每一次选手的晋级结果都和她预料的差不多。
偏偏就是从半决赛开始,这个Jimmy就跟开了外挂一样,将其他选手完全碾压最后得冠。可凭他的能力,真的拿一个季军都算勉强。
除了黑幕,迟微微实在想不到有什么原因。
黑幕?这两个字吸引了后面那个男人的兴趣。
同样等待着朋友来接送,同样是跑错了机场,男人倒一点也不着急。反正只要电脑在身边就能安心办公,也不拘着在哪里。
“黑幕?”背对着迟微微,男人稍微偏过头看了眼她手里的镜子,“小姐,如果这样说,那你是觉得他的水平称不上冠军了?”
“当然了。”迟微微回了一句。
听他的语气,看来也是个看GMA的同道中人。只不过那一口字正腔圆的普通话,听着直让人浑身起鸡皮疙瘩。
她好久都没有听到这样标准的普通话了,就像是从广播电台里走出的主播一样。
Jimmy的颜值很高,吸引了不少的小迷妹,每一次迟微微和身边人提到唱功问题,她们就会用颜值来说话。
难得遇上了个想要了解自己看法的人,迟微微一下子就提起了兴致。
迟微微自顾自地补着妆,轻描淡写地解释道:“先不说他的音线不适合高音,半决赛那一场高音直接破音了,就算是后期修音也能听的出来。而且他之前选的歌都是中规中矩,没有难度可言,只要正常发挥就能唱得很好,毫无亮点。决赛晚上的那首帮帮唱,他更是没唱几句,全靠嘉宾帮他……”
打开电脑的录音机,刚才迟微微说的每一句都被他录了下来。
最后,将录音文件通过邮件发送给了通讯录最上面的一个名字,文件中还加上了自己的一句话:
——尊敬的贺先生,我和这位小姐都对您前天的结果表示不满,这份语音文件表达了我们对比赛结果相同的看法。
另,告诉我妈一声,之前在岛国买的伴手礼已经给你们寄过去了,我现在在华国,勿念。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贺琰:我现在说话还有口音吗?
迟微微:没有啊,显得特别有魅力,特别好听。
贺琰:其实我还学了另外一种语言,也很好听。
迟微微:是什么?
贺琰:腹语,要嘴唇贴在一起才能听到。
迟骋彦在旁边咆哮:他在骗人!骗人!
第46章
说是马上就到,迟微微又等了一个半小时,黎梓琛才姗姗来迟。
他身下那台哈雷摩托车简直不要太显眼,两侧的排气管发出“突突突”的声音引得路边的人纷纷侧目。
一个急刹车停在迟微微面前,摘下头盔的时候,他还耍酷一样地捋了一把头上的短发,简直和电视剧里的黑老大一样。
那一身皮夹克也不知道从哪买来的,袖子处有几处磨破的痕迹,领子上还印着一只白骷髅,一身黑色调的装束,看着就给人一种不可接近的距离感。
迟微微改变了剧情的发展,不过似乎并没有改变黎梓琛的生活轨迹。
尽管比书里那个下手狠毒、藐视一切的黎梓琛比起来,现在这个弟弟已经好了很多,不过流里流气的样子,还是让她有些嫌弃。
“上车。”将自己的头盔丢给她,黎梓琛睨了眼她旁边的行李箱。
二十四寸的箱子看着就装了不少的衣服,手臂搭在车把上,黎梓琛在心里还在暗骂酒吧的伙计。
没有车,这箱子可怎么带回去?
抱着黎梓琛的头盔,一股扑面而来的烟味从里面蔓延出来。嫌弃地用纸巾蹭了两下,迟微微嘀咕道:“哇,一股烟味,不觉得呛吗?”
对吸烟的人来说,尼古丁的味道是一种享受,但是对不吸烟甚至讨厌烟的人来说,烟草的味道简直就是一种折磨。
咀嚼着嘴里的口香糖,黎梓琛朝手心里呵了一口气,迅速地递到迟微微面前,“有吗?我怎么没闻到。”
迟微微:“找打!”
抬手就是照着他的肩膀上就是一下,刚才还面无表情的黎梓琛,脸上一下又露出了笑容。也就这时候,才看得出他的脸上有些初中时的纯真。
摘下手套,黎梓琛皱了下眉环顾着周围停着的车。从车上跨下来,黎梓琛挺拔的身材好像又比之前长高了不少。
“你先在这等我,我去把你的行李安排一下,让机场的人寄到家里。”
推着迟微微的行李箱,黎梓琛无意中斜了眼迟微微只穿了一层打底裤的腿,还有身上那一件薄外套。
这是准备回家?还是要参加party?是嫌衣服太多妨碍她蹦迪吗?
顺势将那一件皮衣也脱下来,想也不想就推到了她怀里,“穿上。”
S市的深秋天气早已经转凉,黎梓琛的里面只搭了一身黑色的内衬。衣服递到她怀里的时候,除了那一阵烟味,还有一股淡淡的酒精气息。
靠在车上,迟微微这才听到挎包里的手机在震动。
这才十分钟没有回迟骋彦的消息,他就开始了微信轰炸。
微微?到家了没?
微微?中午想吃点什么?
微微?怎么不回我消息了?
微微?是嫌爸话太多了吗?
从下飞机开始,迟骋彦几乎是一分钟就要发一条微信过来。想着他昨晚才从国外出差回来,迟微微才没让他来接自己,不过看着这几十条微信,她还真是有些后悔了……
回到家的时候已经快到下午一点了,一桌子的菜热了一遍又一遍,唯独那一道炒土豆丝,迟骋彦说什么都没让刘妈回锅,任谁都不让碰。
那是他特地给闺女炒的一盘菜,别的菜对他来说难度太大,就连着一盘土豆丝,都是他捣鼓了半个多小时才做出来的。
这可是自个的一片心意,要是被热坏了可怎么整?
“爸,姥姥,我回来了!”推开家门,迟微微兴高采烈地张开双臂道。
姥姥年龄大了,带上老花镜才勉强看清迟微微的脸,“微微啊,是我的微微啊!姥姥可想死你了!”
年过六十,姥姥的头发又白了许多,趴在姥姥怀里,相比去年,姥姥似乎又瘦了不少。
一年多没见她,姥姥的手一个劲地抚摸着她的长发,脸上也笑成了一朵花。
“妈妈妈,该我了,该我了!”站在旁边,迟骋彦一个劲地搓着手,一双眼睛里满是热情。
迟骋彦已经年过四十,不过岁月在他的脸上却好像没有留下什么痕迹,除了眼角多了两条皱纹外,整个人比几年前还要精神。
在国外的这一年多,迟骋彦每天都要跟迟微微打视频电话,算起来,这才刚超过一天没见,他就迫不及待地想要女儿一个抱抱了。
踮起脚尖,迟微微的双手温柔地搭在他的肩膀上,抱着女儿的后背,迟骋彦一直起腰来,女儿就被他从地上抱了起来。
“哎呦呦,我闺女瘦了也高了,在加国没少吃苦吧?”将迟微微放下来,迟骋彦往上扯了下她的领子。
女儿出落得比以前更好看了,浓淡得宜的妆丝毫看不出一点学生气。捧着她的小脸,那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简直和她母亲一样明艳动人。
“等等,你脸上粘了有脏东西。”
迟骋彦年龄大了不少,眼力可一点都没减退。看到她眼睑上一条黑色的东西,立刻提起了警惕。
捏住那一条黑线,迟骋彦慢慢地向外撕扯,只见一整条睫毛就这么从迟微微的眼皮上被揪了下来……
高三毕业后,迟微微考上了一所省内的211大学,大四那年被学校选为交换生,去了加国学习一年。
上大学的那三年,迟微微每周都要回家,所以这出国的一年,是她离家最久的一次。
餐桌上,姥姥一个劲地给她夹肉,见她碗里堆得满满当当,迟骋彦还主动又拿了只空碗继续往里面夹菜。
“微微啊,这一年多有没有谈男朋友啊?”姥姥突然问了一句。
扭过头,姥姥正笑吟吟地盯着自己看。
被姥姥这样一问,迟骋彦和黎梓琛同时停下了吃饭的动作,下意识地抬起头等着迟微微地回答。
“没有啊。”迟微微随口回了一句,“每天都忙着学习,哪有时间谈恋爱。”
听到这,黎梓琛才松了一口气,继续吃着碗里的饭,他的耳朵却一直竖起来等着迟微微说别的事。
“不过,之前有几个男生追我来着,我觉得不合适,就没接受。”迟微微又补充了一句,“有个同学今天我回来的时候还跟我告白来着。”
这几年,迟微微就像是站在沙漠里的少女,等待着爱情的雨露会落在自己身上。可见的男人不少,却没有一个合适的,连她自己都觉得身上一定是披着一件雨衣,否则为什么会沾不到半天爱情的雨水?
不过,知道迟微微没有谈恋爱,迟骋彦这心里可乐开了花。
闺女才二十五岁,还是个小女孩呢,现在就应该好好努力工作,等长大了再谈恋爱。
替迟微微盛了一碗汤,迟骋彦语重心长地劝说道:“闺女啊,你得记住,除了你爹,所有的男人都是大猪蹄子,不能轻易相信,知道不?要是真有人追你,你先让爸给你看看。来,喝点猪蹄汤补补身子。”
听到这,黎梓琛突然嗅到了一丝不好的预感。
“现在啊,一定要以工作为主,只有工作了,能自己赚钱了,才能让那些大猪蹄子都把你当成凤凰而不是金丝雀,懂了吗?”将勺子拿在手里,迟骋彦主动舀起一勺汤递到她嘴边“来,啊~”
迟微微:“我也想找工作来着,只是还没想好做什么。”
“来咱家的公司吧!”迟骋彦两眼冒光,赶紧接了一句,“爸现在手里有好几个子公司,你想当哪个公司的老总?直接去!爸找人带你!”
果然不出所料,迟微微一回来迟骋彦就想着把她往公司送。黎梓琛心里这样想道。
黎梓琛从来都没想过继承家业的事,凭他对迟微微的了解,她也对迟氏集团没什么兴趣,否则大学也不可能学艺术鉴赏这样不搭边的专业。
含着嘴里的汤,迟微微半天没说话。
按照现在的剧情发展,如果柳湘云还在他身边的话,现在的迟氏集团正是向其他行业扩张、形成垄断的阶段。
也正是这个时候,那些曾经和迟骋彦要好的伙伴都被他压垮了,迟氏集团也成为了国内第一大商业帝国,地位无人可撼动。
现在,柳湘云已经不在他身边了,但是迟微微对这段故事的发展还是有一些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