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婚约无效
苏晴满脸悲怆:“丁舅父,我娘临终前告诉过我,我并不是父母的嫡亲闺女,我只是养女。”她说到此处,从脖子上掏出一块紫檀木寄名锁,“我娘说,终有一天,我嫡亲的爹娘会来寻我。我娘还说,养父的真名叫苏林,我娘的名字叫丁满坛……”
坐在旁边的师爷听到这两个名字,当即跳了起来,大声道:“你说你养父叫什么名字?”
围观的人群里,中年女子已经挤到最前面,目不转睛地看着公堂上的少女,即便为奴为婢,但身上的气质沉静而贵气的,真是她么?他们寻到太子妃姣的女儿?
苏晴回道:“我养父叫苏林,我养母叫丁满坛。”
这名字有何不对?
周知县看着中年女子失了平静,知道这二人就是他们正在四下寻找的人,中年女子几个箭步,迈入公堂,蹲下身子,捧着苏晴脖子上的紫檀木寄名锁,“是这个寄名锁,是这个……这是老候爷当年亲手雕刻的,用候府紫檀佛像的剩下材料雕的,拢共有四个,确实是老候爷的雕刻手法……”
中年女子的手微微轻颤,寻了整整五年了,方才打听到一些消息,后来线索指向苏林与丁满坛。
中年女子扶了一下苏晴,这是他们要寻的人,她说的都对得上,尤其苏晴的眉眼,与太子妃有六分相似,还有三分像极了太子殿下,“你们丁家,一子配两妻,我只问你们一句,你们想保哪一桩婚约?”
丁足粮觉得有些不对劲,这可是公堂,这个女人怎么就闯进来了,周知县没有喝斥,神色里还有几分讨好。
丁舅母大声道:“谁想要她一个不知来路的野、种,天晓得她是什么人?还敢告我们,如此不孝,我们只认马家三小姐是儿媳,旁人谁都别想。”
他儿子是要做大官的,如何能娶个奴婢为妻,自是娶富家小姐为妻。
中年女子朗声道:“周大人,既然他们不认苏晴与丁大平有婚约,劳你当场判决,苏晴与丁大平的婚约无效。”
周知县看出中年女子的异样,她嘀嘀咕咕看着那块木锁不知道说了什么,但一定有大事发生,惊堂木一拍,朗声道:“仁和县石庙镇苏晴与丁大平婚约无效!”
丁舅母洋洋得意地微抬着下颌。
师父走近周知县,在他耳边低语了一阵。
周知县道:“苏晴与丁家再无干系,丁家花掉苏晴的银钱就得细算一下,师爷,你来计算吧!”
师爷接过单子,这两位贵人是东宫心腹,他们寻的人,必与东宫有关系。他似乎听人说过,十四年前,京城发生“六王兵变”,太子妃虽为女流,却英勇睿智,护着太子的姬妾儿女保命,当时太子妃正身怀有孕,腹中孩子没了,而她刚满周岁的嫡女也在那场混乱中失踪。
难不成……
面前的苏晴亦只十五岁,算算时间,那位郡主是在十四年前丢失的,该不会她便是太子嫡女?
师爷觉得自己猜到了真相,一定是这样,面前的小姑娘乃是皇家金枝玉叶,是太子妃唯一的骨血。
太子妃当年在宫变兵乱之中早产落胎,痛失嫡子,之后嫡女也失了踪迹,但她贤惠有加,视东宫庶子庶女如己出,更是拼死保住了太子的两个儿子。
因着这儿,满朝没有人不说太子妃贤惠的。
师爷心情激荡,谁能想到,太子丢失的女儿会出现在数千里外的绵州仁和县,他轻咳几声:“丁家变卖苏家房屋二十两,处理丁满坛后事花去四两银子,当有十六两;丁家得苏晴自卖银钱五两……”
待师爷一项项地诵出来,丁家当支付苏晴纹银一百八十两,原该五十三两,他还给算了利钱,越滚越多,从五十三两变成了一百八十两。
丁舅母望着师爷,“你是不是她的相好?怎的帮着她说话!”
周知县吓了一跳,师爷猜到的事,他现在亦猜到了,这是诋毁皇家郡主的名节,当真不要命了,“咆哮公堂,污人名声,杖责二十!”
令牌一丢,丁舅母被差役压住,砰砰砰砰直接司杖刑。
丁舅母痛得撕心裂肺。
打罢了人,周知县惊堂木一拍,“责令丁家当朝退还苏晴身契文书,苏晴恢复自由身……”
丁舅母刚被打了一顿。
丁足粮吓得不轻,“我……我儿是举人老爷,你们……”
“如此忘恩负义之辈,本官自会上禀朝廷,剥夺他的功名,他若为官,这样的人必会为祸一方。”
立有官差取过苏晴的身契。
中年女子接过,瞧看了一眼,身契上写有苏林、丁满坛的名讳,果真没错,是他们一直寻找的两人。
苏林五年前已经战死,临死前,将苏晴的事告诉了军中的好友,此人遵他遗命,将他的书信传给燕国公府,不想遗书在中途再生变故,信入大海,根本未传到燕国公手里。
东宫寻找嫡郡主波折重重,太子妃当年兵乱中负伤动了胎气,早产下一个男胎,生下便是死胎,且被御医诊断:太子妃被毒箭伤及宫床,再不能生育子嗣。
唯一的嫡女是太子妃所有的指望,每至郡主生辰,太子妃就会把自己关在宫里,所有人都不见,这是一个母亲的愧疚与对孩子的思念。
因着这事,两位郡王、太子对太子妃多有亏欠,司马良娣因看护嫡郡主不力,自责、内疚而郁郁病亡,临终请求娘家与左右心腹,一定要为太子妃寻回嫡郡主。
上天垂怜,此次不负此行,总算寻到太子妃之女。
她当即将身契撕成碎片,蹲下身子道:“苏晴,你随我走,往后你是良民。”
苏晴知道自己的身世,这一次,她见到了东宫派出的兰姑姑,这是太子妃苏氏身边的陪嫁丫头。
兰姑姑扶起苏晴,“你不必害怕,往后只有人敬你、怕你,再不会有人伤你。”
苏晴随兰姑姑自公堂边角门去了后堂。
周知县判了丁家赔偿一百八十两银子,三日内送到县衙,由他转交给苏晴。
周太太听说兰姑姑带了苏晴住入客院。
待周知县判完案子,便寻了过来。
“老爷,那位民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