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犬派侦探的猫派任务1
国北市一角的咖啡厅中,她悠哉地走着。
那姿态极其优雅,却又彷佛微服私访民间的女王般,隐隐带着傲气──不,她就是这里的女王。
尽管是平日,这间咖啡厅凭借着特色,仍有络绎不绝的人潮。
不过说到底,他们有一半都是为了自己而来的吧!她瞥了顾客们一眼,忍不住想道。
“呀!好萌好可爱喔!可以拍照吗?”“记得不要使用闪光灯喔。”
吧台后的男人微笑着对两名并肩走进的年轻女孩说道。
只见女孩们连忙各自掏出手机,对着正想找个位子歇下的她投以热切的目光。
拿你们没办法。她十分了解顾客要的是什么,只要摆好姿势、表情,越显露出不谙世事的天真越好,再配上她招牌的嗔声,绝对无人不沦陷。
“喵──”
“哇!拍到了吗拍到了吗?”“有,超棒的。赶快打卡!”
是的,她是只猫,还是只懂人话、知道怎么取悦客人的猫──但是她累了、倦了。
她也并非打算就此不干,但休个长假应该不过份。
岂料那男人听了要求却只是一贯地微笑着,甚至对她说出些过分的话。
她不能接受。她决定要好好惩罚这些自以为是的人类。
“喵!”“好乖好乖,来姐姐这里坐。”
她回头看了眼其他有着类似外貌的同事们,又看了眼吧台后忙着煮咖啡的那男人和享用餐点的客人们。她的机会只有一瞬。
“叮铃铃!”
随着门被推开,她趁着没人注意之际,悄悄透过缝隙钻了出去,奋力地奔跑着──向着那名为“自由”的新世界。
“听好喽!请说出保障妖怪生存权中,两部最重要的法律。”
“唔,刚才有背到……”
贺辅侦探事务所中,彩欣和另一名青年面对面坐着。
他满头金发,挂着耳环,额头上绑着蓝色发带,大喇喇地翘着脚。然而听到问题,任凭他怎么皱起眉头,就是想不起几分钟前才记下的名字。
“是『人妖和谐促进条例』跟──啊,『多元妖怪社会法』!”
“都错了啦!是『种族和谐促进条例』跟『多元种族社会法』。立法后有跨性别者游行抗议才统一把妖怪改成种族喔。”彩欣叹了口气,随意地翻着手上的笔记本:“再一题,三十人以上的公司必须雇用妖怪员工,是哪部法律的规定?”
“妖怪──等一下,『种族工作平等法』对吧?”
“是『妖怪工作平等法』。”
“为什么这个名称没有改啦!”青年捂着额头,忍不住向旁一瘫,整个人躺在沙发上:“烦死了!为什么特考要考这种东西啊?”
青年名为亚马诺?锦懋,绰号金毛。除妖师家族亚马诺家长子,同时也是彩欣的哥哥。
由于彩欣在事务所打工,他偶尔也会以监督贺辅有没有对彩欣乱来的名义在此消磨时间。
锦懋就读国北科大应用外语系四年级,目前正在积极准备明年的国家除妖师特考。
对于从小就能使用,并训练除妖术的他,术科根本不足为惧;真正的难关横亘在术科之前。
“哥,你要是考不过笔试,术科连考都不能考喔。”彩欣阖上笔记,将其轻轻搁在桌上。
“知道啦。”锦懋坐起身,搔了搔凌乱的金发:“唉哟!到底记这些法律干嘛?跟除妖术又没关系。”
“呐,金毛,你要在这边念书我是没意见。”
就在此时,始终坐在办公桌后面的贺辅头也不抬地说道:“但是声音别这么大。事务所是用来工作的地方。”
“从刚才开始就一直低头滑手游的人说些什么呢……”
贺辅无视彩欣的牢骚,随口问道:“那什么国家除妖师特考的,非考不可吗?有能力使用除妖术的人又没多少,而且外面不也有人打着除妖师名号接案子?”
“有证照才有保障,也才能接警察的案子。”锦懋站起身,深了个懒腰后续道:“最重要的是,有纠纷时国家会罩。”
“所以才会在考试时刁难嘛,上面那些人有够好懂。”贺辅幸灾乐祸地笑了声。
“比起那些,我的薪水什么时候才会发给我啊?贺辅先生。”
彩欣冷不防的一句话让贺辅的笑容瞬时僵掉。
只见他搔搔后脑,眼神左飘右移:“那、那个呀,你知道嘛!上次刮到的那笔被扣税,剩下的部分付房租和抽卡后就没多少了──共体时艰、共体时艰嘛!”
“付完房租后做了什么啦……”彩欣才刚抱怨完就灵光一闪,她忍住差点上扬的嘴角,叫住正想去装水的锦懋:“对了,哥,忘记跟你说了。上次我们去调查的时候,贺辅先生他──”
“慢着,你想说什么?”
彩欣用眼角余光瞥了着急的贺辅一眼,随即轻掩着嘴,红着脸低下头:“差点把我给扑倒了。”
“你这妖怪,对彩欣做了什么──”锦懋倏地回过头,眼神彷佛燃烧着火焰般凶狠:“看我灭了你!”
“别紧张啦,只是误会而已。”贺辅双手一摊,挑起眉毛,语气里满是嘲讽:“呵,你的招式我以前看过了,对我没用啦。”
贺辅话都还没说完,锦懋脚下马上显现出蓝色的法阵,伴随的光芒在他手上化成一把淡蓝色的弓箭:“亚马诺家除妖术式?射!”
“没用啦──咿!好烫!”箭擦过贺辅的肩膀,他瞪大双眼,下意识捂着刚才被掠过的部位:“等、等一下,你别冲动,这次感觉真的会死人啦!”
“抱歉,射偏了。”锦懋啐了声后,脸上浮起暴虐的微笑:“我最近改良术式后,好像对混血也会有作用。那么,你到底对彩欣做了什么?从实招来。”
“那、那真的是误会啦!我可是救了你妹耶!”贺辅连忙举起双手,虽然表情仍有余裕,语气却不自觉颤抖着:“先把武器放下,我、我记得,没有证据的除妖行为视同杀人喔。”
“『除妖师行为规范条例』第十三条,我也记得。”锦懋作势拉弓,冷笑了声续道:“条例里只提到妖怪,对于混血没有规定。”
“什──漏洞啊!法律有漏洞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