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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毒酒祝寿

七夕之夜,李煜倾其所有,在他的宅院里举办了一个小小的聚会,也有几个零散客人前来祝寿,那是经朝廷批准的。

三巡酒后,李煜让从金陵带来的歌妓奏乐。

小周后依偎在李煜怀里,李煜心下恻然,搂抱着小周后的手在她身上轻抚着节拍,泪水情不自禁地溢出,他放开嘶哑的喉咙,亲唱这首《虞美人》词,声音苍凉悲苦冲向夜空。

见到主人这样,歌妓乐工们抹去眼泪,强打起精神,一时间,鼓乐喧歌声闻于外。

吓得小周后抖衣而战,“你这不是找死吗?”

李煜的泪水滴落到小周后的脸上,他凄然笑道:“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只是早一天晚一天的事,我认命了。死则死矣,且再听仙韶一曲吧。”

那小周后也多吃了两杯酒,脸若桃花,浑身燥热,她从李煜怀中挣脱出身子,樱桃小口嘤嘤道:“也罢!时至今日,管不了那么多了,奴家今晚再为君王舞上一曲。今夜咱俩个喝到醉死,倘使天可怜见,明天有人把我们一起抛进汴河,也算是成全了我俩,借这东流之水,回转那江南故国啊!”

小周后泣不成声,玉体仄斜地站起身来,腰肢袅袅,袖袂飘飘,随着乐声翩翩起舞。

平日里死气沉沉的小院居然也热闹了起来,有了点生气,立刻吸引了周边邻居的注意。乐声一起,院门外的街巷里,就聚了一群人,一个个仰着个头,有滋有味地听着院里的乐曲声。

退仕的翰林学士井光春,他的家就夹杂在这条街巷里,院子不是很大,和周围邻居相比不上不下,只是青砖到顶,结实高雅了许多。他平日不出门,只在自家院子里闲坐,读书品茗。

“咦,井老学士,您老今晚怎么也出来啦?”有人问道。

他望望那面高墙,笑着答道:“是呀是呀,外面听得清楚些,这样高雅的曲子轻易听不到呀。”

人们一边听着还一边评判议论着,有人问:“知道这里住的是什么人吗?”

有人立刻炫耀道:“这个俺可门儿清,这就是那个被灭了的南唐的国主,还是个大词人,他的祖宗三代我查了个一清二楚。”

一个赤膊汉子撇着嘴,“哼哼,你还不如说祖宗八代呢,更显得你牛。”

那人并不理会他的嘲讽,回道:“对不起,南唐就是三代而亡,他倒是想传个八代、九代的,你去问问朝廷能答应吗?俺今晚趁这个机会卖弄一下,谁让这墙里墙外的,只闻其声不见其人啊。这个李煜呀,在填词上的成就可比他当国主成功多了,形成了以他为核心的南唐填词中心,南唐词的成就及影响,风头盖过了人文荟萃的西蜀。以他为代表的南唐词,词风大变,与传统的专写饮席应歌、乐筵按曲的花间词有了很大区别。一些着名文人、评论家做出南唐、西蜀词有‘文野之分’的评价,说以前的填词格调不高,属于伶工之词,也就是乐工、歌女制作的词曲。到了李煜这里,填词才变为士大夫之词。”

“什么叫文野之分?”有人颇感兴趣。

赤膊汉子推开他道:“不听他的,井老先生您给说说呗。”

井光春摆手笑道:“听他说,他说得挺好。”

听井光春这样一说,那人更有了底气,“文,当然是文人、文采了;野嘛,就是粗野、低俗。用在人身上,俺就代表了文,那位”,他一指赤膊汉子,“他就是野。”说得那个汉子直冲他翻白眼。

那人并不理会,继续说道:“用到填词上,说的就是风格。你听听这飘出来的乐声,曲子和词多么美妙啊,一江春水,妙哉!他和前蜀的王衍,两个都是做过国主的人,你们听听王衍填的词啊,他有一首醉妆词,是这么写的,‘这边走,那边走,只是寻花柳。那边走,这边走,莫厌金杯酒。’你们说,这叫嘛玩意儿?两个人一对比,文野之分,高下立判。”

旁边有人喝采,连井光春都微笑着点头,赤膊汉子再没还嘴,不服高人有罪呀。

议论稍停的时候,一个人羡慕道:“啧啧,看看人家这大宅院,周遭还不得有半里地?回头再看俺家那三间房,只能算狗窝。”

又一个人嘲笑道:“金大郎,呦,今儿怎么不吹啦,你不是见天儿吹你家那三间房吗?其实你也就是井底之蛙,没见过多大世面,就你那三间土坯房,墙薄得跟纸似的,一脚就能踹塌,真比狗窝强不了多少。”

金大郎怒道:“二驴子,谁说都行,就是轮不到你褒贬。俺那房子再不济,也比你强,那也是俺自己个儿的。你还不是死皮赖脸地在人家的东墙下搭了个小棚子,闻臭不说,还没有人家的东厕大。”

二驴子不急不恼笑道:“你看你看,还没说什么呢,你就急了,这不是话赶话嘛。刚才说到哪儿了?就是这大宅院?你也知道这院里住的什么人了吧,在他眼里,这就是个破院子,狗窝!人家原来那家底,比咱们大宋朝都厚实。话说回来了,那么大一个家要是败了,搁谁身上受得了?还不得去死。你听听,人家这肚量,这不照样载歌载舞。俺有自知之明,比你比不了,比那要饭的还强点儿,人呐,有吃有喝就行了,哪怕挨点儿饿受点儿冻,活着就好。”

忽然,风风火火地从巷口处跑过来一个半大小子,抓住金大郎胳膊就往人群外拽,气急败坏地道:“金大哥吔,还有心在这儿瞎白话呐,快回家吧,你家房子塌啦!”

金大郎一反手扣住半大小子肩头,惊问道:“怎么回事?不刮风不下雨的,好端端的怎么会房塌了?”

“咳,街边几个小子玩相扑,有点儿急眼了,俩个抱成一团,一下子撞在后山墙上,轰隆一声,楞从街上撞进堂屋里了。俺嫂子,就是你那婆娘,吓得光着身子就跳到院里了。”

“呸,这个倒霉娘儿们,到处丢人现眼的。”金大郎倒不太在意,解嘲地道。

“可不嘛,对面厢房的胡老大立马就端着个油灯到院子里看究竟,还好,你婆娘身上只蹭破点儿皮。”

“哼,你他娘的倒看得真切。”

“那可不,你以为谁傻呀,谁不想借机?上一眼?你是没看见胡老大那色样子呢,两眼放光……。”

金大郎甩手一巴掌抡过去,半大小子嘻笑着侧身躲过,嘴里还不停调侃着,“哎呦,别呀!我好心好意地来报信,你别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我可是实话实说。我要说天黑看不清楚,我说我闭上眼睛,你信吗?快回去吧,回去晚了,再让人顺走几块砖坯,明儿垒墙都不够了。你打算留个后门,给野汉子行个方便?”

气得金大郎一脚踹了过去,这回半大小子没躲利索,被踹了个狗吃屎。

正在乱哄哄的当口,一队轿马来到门前,将人群驱散。来的是开封府尹赵廷美,奉皇上之命来送御酒。

原来,早有人将李煜的一举一动报入宫中。皇上赵光义听了禀告,愠怒不已,本来他就对故国、愁思这些字眼非常反感,李煜今晚这样高声地叫唱,明显是在诉说对亡国的不满,词曲明早就会传遍京城,现在想堵住他的嘴也来不及了。

哼,大宋朝养着你不杀你,不知感恩,有那才气写点欢快的、歌功颂德的,朕还能留你一命。如今这样不识时务,不死等什么?还有那个小周后,始终都不肯在朕面前强颜欢笑,倒真是两口子。

李煜呀李煜,你不是想死吗,朕偏不让你们死在一块。他下了两道口喻,一是派其弟赵廷美送去一坛酒,二是召小周后入宫。

赵廷美看着跪在脚下的李煜,面无表情地轻声道:“皇上听闻你今日寿宴,特赐你御酒一坛,解你烦愁。”

李煜接了酒坛,恭恭敬敬地摆到桌上,对着酒坛行了大礼。

赵廷美公事已了,轻声对李煜道:“不打搅了,你们继续、继续!”在他转身的一瞬间,耳尖的小周后仿佛听到赵廷美鼻腔中发出轻微的叹息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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