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孟子梁惠王下2.7
作者:【先秦】孟子
孟子见齐宣王,曰:“所谓故国者,非谓有乔木之谓也,有世臣之谓也[1]。王无亲臣矣,昔者所进,今日不知其亡也[2]。”
王曰:“吾何以识其不才而舍之[3]?”
曰:“国君进贤,如不得已,将使卑逾尊,疏逾戚,可不慎与[4]?左右皆曰贤,未可也;诸大夫皆曰贤,未可也;国人皆曰贤,然后察之,见贤焉,然后用之。左右皆曰不可,勿听;诸大夫皆曰不可,勿听;国人皆曰不可,然后察之,见不可焉,然后去之。左右皆曰可杀,勿听;诸大夫皆曰可杀,勿听;国人皆曰可杀,然后察之,见可杀焉,然后杀之。故曰:‘国人杀之也。’如此,然后可以为民父母。”
注释:
[1]以上三句意为:所谓历史悠久的国家,不是说国中要有高大的树木,而是说要有世代建立功勋的大臣。[2]以上三句意为,大王现在没有亲信的臣子,过去任用的人,都不知哪里去了。进:进用。[3]吾何以识其不才而舍之:我怎样才能识别无能之人而不任用他们呢?[4]以上五句意为,国君进用贤才,如果不得已,将会使卑者超越尊者,疏者超越亲者,能不慎重吗?
原边注:
民意为上。
点评:
本章论述选用贤才和罢免不才,强调了民众意见的重要性。本章的观点,应是受到孔子“众恶之,必察焉;众好之,必察焉”(《论语·卫灵公》)的影响,但孟子突出了民的地位,强调民意在决策中的重要性,将其作为官吏任免的重要依据,是对民本思想的一个重要发展。
本章提到“使卑逾尊,疏逾戚,可不慎与”,并不意味着孟子反对尚贤。相反,《孟子》一书中多次谈到尚贤,主张“尊贤使能,俊杰在位”(3.5),要求“立贤无方”(8.20)。孟子这样讲,可能是因为“卑逾尊,疏逾戚”在当时还是一件大事,故要求执政者谨慎处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矛盾。
不久,孟子接受了宋君馈赠的七十镒金,离开宋国,回到邹国。《梁惠王下》记载说,邹国同鲁国发生了冲突。邹穆公问孟子:“吾有司死者三十三人,而民莫之死也。诛之,则不可胜诛;不诛,则疾视其长上之死而不救。如之何则可也?”孟子回答说:“凶年饥岁,君之民老弱转乎沟壑,壮者散而之四方者,几千人矣;而君之仓廪实,府库充,有司莫以告,是上慢而残下也。”他说,这就像曾子说的那样:你怎样对待人家,人家就将怎样回报你。现在,您的百姓可得到报复的机会了,您不要责备他们吧!
滕定公死了,滕文公使然友两次到邹国来向孟子请教怎样办理丧事。滕文公嗣位,孟子便来到滕国。滕文公亲自向孟子请教治理国家的事情。孟子说:“民事不可缓也。”他认为人民有了固定产业收入,才有稳定的思想道德和社会秩序。而人民生活有了保障后,还必须对之进行“人伦”的教化。“人伦明於上,小民亲於下”。滕文公又派他的臣子毕战询问井田制的情况。孟子说:“夫仁政,必自经界始”。接着讲了一遍井田制。最后说,我说的是大概情况,您和您的国君参照着去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