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序曲
1984年,尖沙嘴,和记金铺。
卷闸门轰得落下,扬起了地上厚重的灰尘,三个男子小心翼翼挥着手里的枪,隔着面罩仍可以感受到他们的紧张。
“动作快点,警察要来了。”为首的人个子高大,虽然是精心掩饰过,但不知从哪个地摊上买来的便宜头罩向右边隆起一块,他半长不短的头发在劣质的布料下艰难挺立着。
和记金铺不大,生意也不算好,一上午的时间陆陆续续进了三个客人——假如在角落里玩衣服的那个小男孩也算上的话。恰好这三个客人都没走,于是,三个劫匪,三个客人以及老板共同挤在这不大不小的金铺里。
“把东西交出来。”领头的劫匪压低了声音,与之相悖的是他高调的摆手瞬间将挡在柜台前的女人打在地上,老板依旧站在原地,眼神却不安分地漂移起来,地上的女人不知是由于害怕还是疼痛,颤抖的肩膀让人联想到马达坏了的跑车,突然,原先站在角落里的男孩像极了一只受刺激的小兽,冲上前想要咬住劫匪全副武装的手,可惜劫匪太高大了,男孩奋力一跃才刚够上他健硕的腰,伴随着女人的惊叫声,男孩被甩到地上,这是一只羸弱的小绵羊。
劫匪冷哼了一声,换了一种颇为不屑的声调,带着些许耐烦,问,“东西呢?”
金铺老板外号“鸡仔坤”,看得出来年轻时候就是个爱耍滑头的人,年纪越大,反倒是显得阴郁狡猾起来,他哆嗦着转身,从最边上的柜台角落里摸索了一阵,啪嗒一声像是按到了什么开关,接着掏出了一个黑色塑料包,领头的似乎在顾虑什么,一抬下巴示意旁边的人把东西接过来,那人走了过去,手指还未触到落了灰尘的袋子就被一声枪响惊倒在地,紧接着又是两声枪响,鸡仔坤口中的鲜血喷溅到地上的塑料袋,里面露出一角泛黄的报纸。
领头的劫匪瞥了瞥地上的同伴,摇摇头,有些责怪道,“不说了小心小心的吗?活该不长眼。”
他平静地转过身,深深吸了一口气,随即马上转回来对着地上的尸体猛踢了十几脚,愤怒让他有些失去理智,一把扯下头上的面罩,一张眉目坚毅的脸曝露在白炽灯下,苍白的光让这张脸透出一些稚嫩。
躺在地上的男孩迷迷糊糊地睁开眼,只看到略模糊的人脸,他转头往卷闸门看去,只能从缝隙上看到轻轻晃动的人影。
“动手。”
男孩听不见声音,劫匪的口型和母亲惊恐的眼神让他不舒服。
“坏……坏人,不准欺负我妈妈,我……我爸爸是警察。”说出这句话后,男孩心里有了一种不平凡的感觉,一种自然而然的骄傲。
“哦?小朋友,你爸爸叫什么?”那张冷峻的脸瞬间染上了一些浮夸。
男孩以为是自己的话震住了劫匪,声音最后竟带了一丝喜悦,“我爸爸叫何强,是行动组的组长,他很厉害的……”
谁能想到这个丈夫以及伟大的父亲正在和记金铺外,他对着车窗,抹了抹新理的头发,又把系得太紧的领带松开些。
这是何强最后一次风尘仆仆地执行任务,过了今天他就会升职,再也不用在犯罪现场出生入死,他心里有些兴奋、急躁,迫不及待地想为自己的警察生涯刻下一个完美的里程碑,他今年已经三十四岁了,有一个温柔的妻子,一个聪明的儿子,就差一个好的前程。
刚当警察的那几年很辛苦,但都过去了,何强觉得自己就像一座死火山,以往的热血在低温中凝固,在他的身体里汇成一条黑色的血脉,虽然照镜子的时候会觉得丑陋,但却如标志般证明了他的地位与那些刚进警署的毛头小子是不同的,他撑得够久了,该得到应有的东西。
还有五分钟,他必须在这五分钟里做出决定……卷闸门哐得掀起,让何强的心有些激动,金铺的光线没有想象中的暗,甚至比外面略带阴沉的天气更明亮一些。
为首的劫匪慢悠悠地晃出来,他的面罩已经戴上,但那双眼睛是任何见过的人都不会忘记的,冷漠,带着一些嗜血的蠢蠢欲动,他一挥手,从门栏边拽出一个女人,当何强看清女人的面容后手不住颤抖起来。
“交出武器放开人质。”何强木讷地转过头看向身边说话的警员,那是个内向的孩子,刚从警校毕业,做事很认真,只是……老油条们都知道,是不会有前途的那种。
“交出武器放开人质。”何强说,但却只是一遍毫无感情的重复,也许自己都不知道在做什么。他举起枪的手平稳了很多,这双手曾被封为九龙尖沙嘴警署的枪神,曾击毙过二十多名匪徒。
劫匪出乎意料地平静,“给我一辆车,三十万现金,马上放人,否则……”女人发出微弱的呻吟声,喉咙已被匕首划破,血液打湿了毛衣,那件衣服是结婚十周年的礼物,温暖的紫色毛绒上流淌着湿漉漉的红。
何强点头同意,做了手势要A组的人从金铺后门攻入。
五秒,十一秒,一分钟过去了,A组还没消息,女人的血快流尽了,随着一声剧烈的爆炸声,金铺里传出浓重的烟雾,劫匪丢下女人往屋里跑去。
警员有秩序地涌进屋子搜遍金铺也没有发现劫匪,何强跪在地上,小心地托起妻子的头,粗糙的大手捂住伤口,他的手上没有戒指,只有左手的无名指上有一圈小小的印迹,他悲伤地低下头,手心里的温度和妻子脖子上早已停止的跳动形成鲜明对比,忽然,他感觉有什么人的目光停留了下来,他直起僵硬的脖子,看见金铺门口,五岁的儿子正盯着他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