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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是人都在谈恋爱,只有云森受伤害

林家父子三人汇总了查探到的情况,三日后,县衙派了一名官差,带着他们去了现场。

敲着锣把每家每户都集中起来,官差进行了介绍。提醒百姓,记好济世堂三人的脸和名字,不收钱,谨防被骗。林老爷开口,承诺不收诊费,不指定抓药的医馆,会为家中无劳力的老人送药。

丁希睿在旁看着,很是激动。

每次义诊一共三天,每三个月就会进行一次。林明轩征得了袁大嫂的同意,在她家门口的大树下摆了桌子,就在那里诊病。父子三人轮值,林老爷负责第一天,林明远负责第二天,林明轩则负责第三天。

街区虽然穷一些,但人们彼此之间并没有争抢,不知是约定好了,还是在观望,第一天的人并不多,去诊病的大多是年纪较大的。他们在自家的院子里种菜蔬,有力气的还会出门打零工。据林老爷说,他们基本上都是积劳成疾,身体疼痛,还有几个人因为年轻时饿得太厉害了,肠胃有问题。

施针、按压穴位、开方子,晚间回到家,林老爷觉得有些疲惫,开了门,他发现桌子上放着一碗银耳莲子羹。

“老爷,是如意端过来的。”大顺在门口说。

“好。”林老爷心中一动。年轻时,他很拼,每每外出归来,林夫人都会煮一碗银耳莲子羹给他。

一碗羹吃完,他抬腿出门,去了林夫人的小院。如意却告诉他,夫人休息了。

“希望齐州能有好消息。”林老爷失魂落魄地走回去。

第二日,林明远出门,文悦心征得同意,一起去了。水、点心、衣服,一应俱全。为了防止林明远晒着,她还让青云拿了伞。做这些事情时,她的内心开始感觉到愉悦而满足,不纯为林明远,而是享受统筹事务的过程。

“出门一趟,这么开心吗?”林明远问。

“对。每天看希睿去医馆,你不知道我有多羡慕。”文悦心说,“不过,我在家里陪娘,做家事,也开心。”

“如果你愿意,也可以去医馆。”林明远说。

“我又不会医术,去了帮不上忙。”文悦心笑了,只要林明远有这份心,她就满足了。

两人出发。

林明远帮病人诊脉时,文悦心无事可做,便帮袁大嫂做了些针线活,还用剩余的线头,编了几条手绳。

“少夫人,您这手艺太好了。”袁大嫂拿着手绳,爱不释手。

“大嫂,您过奖了。”文悦心笑道。

“不是客气话,我是说真的。”袁大嫂反复强调,而后接着说:“夫人,我知道您不缺钱花,但您这手艺如果只是留在家里,太浪费了。我卖绣品的那家店,也卖首饰。您这手绳,若是坠上些金珠银珠小珍珠,肯定被人抢着买。虽说不如金银手镯和玉手镯名贵,但胜在奇巧,女子戴在手上,皮肤更白皙了。”

“你是说,我的手绳,能卖出去?”

“那是自然,您愿不愿意出样子,我帮您联系绣品店老板。”

文悦心转头看向林明远,那时桌前空空,暂时没有病人。所以,两人的对话,林明远听得很清楚。

“只要你想做,不累着自己,都可以。”林明远开口道。

自从经历了医闹事件,他对家中的三个女子有了新的看法。以往,他只是觉得文悦心温柔懂事,办事周到,不曾想,她也有勇敢果决的一面。以往,他觉得女子只需要待在家里就可以,但看到丁希睿,他愿意让自己的妻子也走出门。

文悦心笑了笑,转头对袁大嫂说:“成。”

端午节开始就牵挂的事情,她其实已经放弃了,但多亏这次出了门,遇上了袁大嫂。

这日,丁希睿去了郑府。

郑诗慧减重已经快一个月了,现在的体重是一百四十斤(大盛标准),折成现代数据,大概是一百六十多斤的样子。丁希睿去往郑府,在运动一项上增加了些举措,原先只是让郑诗慧饭后散步,现在增加早晚一次的八段锦。

虽然白天还很热,但一到晚上,夜风明显清凉起来,坐在小院里,丁希睿与林明轩讲起郑诗慧减重的事情。

“减重有了效果,你说,郑老爷会不会真的送我一个店铺?”丁希睿笑道。

“你想要店铺?”

“当然不是。我帮她减重,是因为肥胖会让人不舒服,还是康健一些好。”

身体的变化虽然是可喜的,但郑诗慧整天无所事事,这让丁希睿有些发愁。

“闺阁女子都能做些什么呢?”丁希睿思考着,一不注意,就将话说了出来。

“啊?这我可不知道。”林明轩笑了,“绣花?织布?做衣服?管家?你以前在家时都做什么?”

“我工作养活自己啊。”这话当然没说出口。

“反正我不喜欢绣东西。”丁希睿说。

“看出来了。”林明轩从衣服里拿出荷包,看着针脚粗糙的月亮,说。

“不喜欢啊,还给我。”丁希睿要去抢。

林明轩把手高高举起,说道:“那可不行,既然送出去了,就没有拿回去的道理。”

“哼~”丁希睿一手托腮,继续思考刚才的问题。这事,还是要好好问问郑诗慧。

“为何要问这个?”林明轩把荷包重新揣回去,开口问。

“你觉不觉得人要找点事情做,才会觉得活着有意思?以前郑诗慧的乐趣是吃各种食物,现在不让她吃那么多,那每天大把的时间,她要干些什么?”丁希睿扭头问。

林明轩没有回答,不知怎的,他想到了袁春华,想到了洛西村的村民,说道:

“有的人为了生计连睡觉的时间都不够,有的人连吃饱饭都是奢望,有的人却一生下来就锦衣玉食,而且,需要减重,需要特意思考要做什么事。”

丁希睿愣住了。

“你别多心,我只是有感而发。”林明轩拍拍她的肩膀。

“但你说的,确实是事实。”丁希睿怔怔地,还在想这个问题。

“郑家的财富并不是凭空而来的,他们祖上也一定经历过各种磨难,然后一辈人一辈人积累,只不过,郑诗慧恰好出生在可以享受的时期。她并没有胡作非为,伤人害人,她在你面前,也不过是个‘病人’而已。”林明轩劝道。

“这倒也是。但财富积累的过程中,总免不了有鲜血,有牺牲。啊,我都不知道怎么面对郑诗慧了。”

“哈哈哈哈。若商人如圣人所言,将‘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奉为圭臬,就好了。”

“追求富贵,厌恶贫贱,人之常情,但都要以其道得之。”丁希睿点点头,但愿郑家的财富都是以其道而得。

林明轩站起身来,伸伸懒腰,说:“你知道吗,之前在洛西村的时候,我曾觉得自己的衣服非常刺眼。眼前的小孩子都吃不饱饭,我却穿着绸缎,说是义诊,倒像是高高在上的施舍。”

“但是后来,我非常庆幸我穿得起绸缎,因为穿得起,才有余力顾及到别人,才有余力照顾需要帮助的人。”

“从游方郎中到现在的济世堂,林家四代人积累,才让我衣食无忧,还有人照顾,我要感激这样的时机,也要对得起这样的时机。”

丁希睿抬头看着他,出了神。

林明轩伸出手,敲敲她的脑袋。

“也幸亏有你,不然,有些事情我也做不到位,就像其他的人一样,走个过场就算了。比如白大嫂,以前我是绝对做不到持续关心那么长时间的。”林明轩接着道。

丁希睿回过神,也站了起来,说:“安家酒楼有个叫小唐的伙计,家里和袁春华家差不多,他凭着自己的本事在酒楼里做起了跑堂伙计,旁人看着挺累的,每天要说那么多话,要笑那么多次,还要端那么多次的菜,但他乐在其中,虽然赚钱不算多,但已经在慢慢改善生活条件了,他很快乐。”

“这很好啊。”

“如果人人都像小唐一样就好了,既不是粮食堆里的蛀虫,也不是泥浆里拼命挣扎的鱼虾,既不是靠着金山银山为非作歹的纨绔,也不是因羡慕万贯家财而杀人越货的强盗。而是能找到一件自己喜欢的事情,成为一个自食其力、自得其乐的人。”

“所以?”

“所以,王知县责任重大呀。”丁希睿笑了笑,坐下了。

林明轩也随之坐下,道:“哈哈,要实现这些,还真需要官府营造出一个好环境。不打仗,治安好,赋税合理,人人安居乐业。难哦~”

“现如今,我们做好自己的事情就行。”丁希睿倚在了林明轩的肩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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