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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比学霸更变态,比学渣更懒惰

第31章 比学霸更变态,比学渣更懒惰

郑云帆有恋姐情节。

在他的心中,姐姐是世界上最完美的女人。

没有任何男人配和姐姐在一起。

那都是对姐姐的玷污。

“你姐夫没有那么讨厌,他现在什么都听我的,我说上东,他不敢往西。”

苏飒在陈述事实。

只是这事实的前提有些特别。

“姐,我会去看你的,如果发现他对你不好,我不会放过他的!”郑云帆说的很认真。

“好,我结婚这事,你别和爸说,我怕他唠叨。”苏飒吩咐。

……

养父什么都好。

只是他一个人把苏飒姐弟带大,当爹又当妈。

所以难免很多时候,嘴就比较碎。

比如苏飒第一次来“亲戚”的时候,苏飒没觉得什么,养父却是紧张的一夜没睡。

担心女儿会痛经。

他猫在了厨房里面,把灶上的红糖水热了又热。

以后每逢那几天,养父都会准时提醒苏飒“不要吃凉的”“多喝热水”“别剧烈运动”“出门带个包”。

养父还是一个情感细腻,多愁善感的人,比女生还容易流泪。

就像是苏飒生下一个死婴后,苏飒只是大哭了一场后,就再也没流过一滴眼泪。

可养父却是接连半年,眼睛都是红肿的。

搞得最后还是苏飒安慰他,一切都会过去的。

……

“放心,你结婚的事情我肯定不说,等你离婚了,我再告诉爸。”

郑云帆说得更加认真。

他的声音很大,床上的某男似乎是听到了。

脸上露出了一抹委屈的情绪。

“随你的便吧。”

对于自己这个弟弟的脑回路,苏飒也有些无语了。

“对了,我今天会上街,给你买点辅导书寄回去。”苏飒换了一个话题。

“姐,你知道我不需要。给一个学霸买辅导书,是对他最大的侮辱。”

郑云帆提出了抗议。

他没有吹牛,郑云帆是一个十足十的学霸。

是那种上课可以全天睡觉,然后考试随随便便就考满分的变态。

“你需要,因为你需要熟悉一下高中题怎么做!”

苏飒坚持。

郑云帆已经高三了,面临高考。

苏飒坚信,如果不让他做一些简单的高中题,那么他一定会在考试的时候,把微积分、线性代数、离散数学、矩阵这些概念都用上。

那样除非阅卷的老师是数学系的教授,否则一般的阅卷人都会觉得自己在看天书。

然后一怒之下,不给郑云帆足够的分数。

“姐,你还说我?我还不是和你学的!”郑云帆显得很不服气。

因为他比谁都清楚,姐姐是学霸中的学霸,变态中的变态。

自己做题,顶多是会用一些超纲的知识。

而姐姐呢?

她因为觉得那些题出得太简单,太没意思,都懒得做!

虽然不至于交白卷,但也是只肯做选择题。

并且只保证做完单选。

多选做不做要看心情,填空做不做要看缘分。

作文更是从不会写一个字。

所以姐姐在乡下上学的时候,成绩一直都是吊车尾的原因就在这里。

这是一个懒人的坚持与任性。

“我是你姐,所以你的抗议无效。”苏飒的态度很粗暴。

那边的郑云帆没词了。

放下了电话后,苏飒忽然有些想养父了。

……

苏飒选择嫁给江肆,是因为那时候她真的很需要钱,还是急用。

他是为了保住乡下的那所山村小学。

养父不只是那所山村小学的老师,他还是校长、教务主任、校工和门卫。

因为山村小学就只有郑为民一个人在苦苦支撑。

哪怕工资长年被拖欠,不得不额外种了三亩玉米地,才能勉强维持生计。

哪怕那破学校夏天漏雨,冬天灌风,操场上的野草经常往外蹦兔子。

但那却是山里孩子能够在家门口可以就近读书的唯一地方。

山里的父母不指望这些孩子以后考上大学,光宗耀祖。

能读几年书,认点字,会写自己的名字,以后出去打工不至于连路牌都不认识就可以了。

所以那所山村小学对他们很重要。

学校没有了,山里娃再想读书,就只能去几十里外的镇上了。

镇上的初中和小学都没有宿舍,就是有,山里人也嫌贵。

所以要去镇上读书,只能靠走。

每天需要凌晨3点起床,背着一天的干粮,走四个小时的山路,7点才能到镇上。

一路上披星戴月,不但要小心路边的悬崖峭壁,还总能听到凄厉的狼嚎。

当然,高中就必须去镇上了。

苏飒读高中的时候,按照养父的意思,是让她住宿舍,忽然在镇上租一个房子。

可苏飒不愿意。

她宁可每天走读。

只为了可以每天看到养父和弟弟。

于是苏飒的高中生活,就是在每天往返40公里的山路上度过的。

她不觉得辛苦,相反还很喜欢一个人在山岭中行走的感觉。

然后上课睡觉睡得更踏实了。

直到发生了那件事,意外怀孕后才停止。

因此苏飒的养父郑为民,是十里八村最受人爱戴的人。

别的老师嫌弃山里苦,都跑了,只有郑为民坚持了十几年。

郑家秋收的时候,能来几百人帮忙。

地里的玉米采摘时,都不够这些人分的。

为了替郑老师多干活,经常有人争得脸红脖子粗。

几乎动手。

山里人用这种最质朴的方式,表达他们最朴素的情感。

可是这个夏天,一场山洪,乡村学校没了。

为了重建学校,郑老师拉下脸,到处跑经费,乡亲们也是你出500,我出30的集资,好不容易凑了20万块钱可以重建小学时,却得知,小学所在的那块地,连着后面的山头,都已经被拍卖了。

有搞旅游的老板看中了这个地方,打算围起来,弄一个集猎场、高尔夫球场、马场于一身的旅游区。

郑为民过去据理力争,说这是孩子们读书的地方,不能被这么糟蹋。

那老板拿出了合同拍在了桌子上,告诉郑为民,想建学校可以,这块地我拿2000万拍下的,你们想要回去,就拿3000万来赎啊。

否则山里孩子有没有地方读书与我有什么关系?

那老板甚至还给郑为民出了一个主意,说这些山里孩子读书没用,脱不了一辈子给人打工,当牛做马的命。

现在野生动物越来越少,老板还很担心猎场以后的生意不好做。

那些辍学的孩子不如都到他的猎场来打工,穿上兽皮的衣服装动物,引得城里人拿弓箭射。

一般是射不死的,就算是有几个倒霉蛋被射死了,家里面赔个几十万,那也是稳赚不赔的买卖。

谁让穷人命贱呢?

郑为民又急又气,回去大哭了一场,还病了。

这时候,苏飒已经到了沪城。

她去找亲生父亲要钱,得到的却是苏家人的嘲讽与白眼。

苏飒一气之下,这才嫁进了江家。

也因为这件事,让苏飒从之前视金钱如粪土,因为嫌麻烦错过了很多发财机会。

变成了现在时时刻刻都会把钱挂在嘴边。

她很赞同那句话。

钱是王八蛋,但长的是真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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