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李秋云教授秦霄武术与医术
半个月之后,秦霄身上的伤势全部恢复,他明白现在还不能回去,自己现在还很弱小;李家父女得知秦霄的遭遇,很同情,而且秦霄长相秀美,五官清秀;而且遇到这么大的困难,人看上去并不悲伤,这样的品行。
秦霄身体恢复之后,去河边照了照,发现秦霄的五官与自己有九分相似,以前常听人说,100年左右,自己的面孔会与曾经的人相似。
李秋云很欣赏秦霄,他的这种性格不屈不挠,适合学习枯燥的中医,他一直觉得遗憾,担心自己一身医术,无法进行传承,女儿李青烟人虽然很聪明,学习学的很快,很多小病,她行医抓药,都做的有模有样,可她终究是个女孩。
还有自己一身功夫,也要传人,当年师傅教授自己医术和功夫时就说过,太平年代治病救人,乱世就要悬壶济世,行侠仗义;而自己对师傅的遗言一样都没做好,自己偷偷躲在这穷乡僻壤之中,对不起师傅的教诲,百年之后也无颜面对他老人家。
现在秦霄的出现,让李秋云觉得,看来上天都看不惯自己的所做所为,特地把这样一个命苦的孩子送到自己眼前来,不知道这个孩子会不会认字,自己还是要问一问他愿不愿学。
晚饭之后,李秋云把秦霄叫住:“秦霄,你认字吗?”
秦霄没想到李秋云突然这样问自己,自己可是双料博士,中文,英文,日文,自己都很棒,按爷爷董晓宇的说法,自己就是天生学习的料,从小读书,就轻轻松松,中华历史上午五千年,对近代历史也是非常了解,对1840年后的中国历史,更是如数家珍。
“李叔,认得一些,东家胡老爷请教书先生来家里教三小姐四小姐时,老爷说我可以旁听,百家姓,三字经上的字,我都认识。”
李秋云听到秦霄这样说,立即拿出一本书递给秦霄,秦霄随手翻了一下,就开始读书上的字,读了两页,他合起书本,开始背诵这两页;秦霄的行为让李家父女目瞪口呆,这记忆力也太惊人。
这等于看两遍,就能背诵,而且一字不差,中医学习,没有极好的记忆力不行;接着李秋云开始给秦霄讲解中医知识,中医看病的核心就是望闻问切这四个字,这考量的是经验,学习中医配方之前,首先要认识各种中草药。
学习武术,每天需要早起登马步,为了提升秦霄的出拳出脚的速度,秦霄的手腕脚腕上都配有沙袋,开始时在平地走,再到平地跑,爬山走,爬山跑;每天秦霄都练得汗流浃背,春夏秋冬皆如此。
秦霄每天的饭量极大,这主要是练武之人消耗大,秦霄从未说过一个苦字,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年复一年,秦霄每天按时起床,按时练武,风雨无阻,四季更替,也没休息过一天,每年休息一日就是除夕那天。
转眼三年过去,十七岁的秦霄身姿挺拔,玉树临风,风流倜傥,英俊潇洒,才高八斗貌似潘安,形容现在的秦霄一点都不过分,李秋云看得出自己女儿的小心思。
经过三年的学习,不管在中医方面,还是在武术方面,秦霄都得到长足的进步,而且秦霄的腕力很强大,三十米外可以用飞镖,一击致命,出手速度比自己还快,很有武学天赋,而且行针手法老练,别人需要十年二十年学习,秦霄只用了三年。
李秋云深感欣慰,他也有意把自己的女儿许配给秦霄,而且自己女儿长相也不差,虽不是什么大家闺秀,但称得上小家碧玉;看得出自己的弟子对他的师姐也不排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