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一个俗套的故事
“游天!”
“嗯、嗯!金老师!”游天被喊声惊醒,神情依然有些恍惚。
他心里很纠结,要不要将自己知道的告诉警察,但是…
他有些担心,警方理解不了他的表述,也理解不了这种常人认知以外的力量。
“游天,一会儿你先陪宋书崇去一趟医院。”金老师奇怪地看了一眼游天,摇了摇头,对桑榆暖三名女生说道:
“你们三个先回去吧,今晚好好休息下,不要多想。”
“今晚发生的事也不要对外面乱说,知道了吗?”
向真贞哪里见过这么血腥的场面,已被吓得面无血色,呐呐忘了如何回应。
倒是其好友,那名容貌惊艳的白裙女生,冷静地应答,扶着向真贞离开。
金老师瞥了瞥向真贞二人的背影,转过头对宋书崇说道:
“你们也快去吧。”
游天犹豫半晌,他轻吐一口气,“好的。”
宋书崇连声感谢:
“真是麻烦你了,游天!”
住院部。
经进一步检查,宋书崇手臂裂口很小,只需简单包扎,住院观察一晚即可。
已近深夜,住院楼的照明灯已经关了一半,病房大都寂静无声。
只有一间病房,还不时传来阵阵哄笑和喧哗。
这是一间双人病房,除宋书崇,以及帮着办理住院手续的游天外,还住着一个花臂壮汉。
这名壮汉一条手臂绑着石膏,斜躺在床上,翘着腿,悠然地吹着口哨。
他的病床边,围着六七名皮肤雕虎纹龙的青年,一个个夸夸其谈,满口的脏话黄腔。
从聊天内容可知,花臂壮汉是这群人的头头,叫虎爷,因为斗殴导致手臂骨折住院。
与他对殴的人,则被打得脑花子流淌一地,已经在IcU抢救了十几天,至今还未脱离危险。
而将人爆头的凶器,就是他现在手上的钢钎。
混混们的夸夸其谈,总有故意的成分,为的就是引起别人的注意或者想让人畏惧。
“游天,今天真是太麻烦你了!”
宋书崇给游天倒了一杯水,满脸歉意道:“喝杯水,坐一会儿吧。”
游天无所谓地摇摇头:“不用了,你没事就好。”
“既然你安顿好了,我就先走了。”
宋书崇指了指游天手上的猪肘子,笑道:
“急什么,坐一会儿再走吧。”
“发生这么大事,院里肯定传开了,你回去肯定一群人追着你问,还不如在这里休息一会儿。”
“顺便把夜宵吃了吧,别枉费姑娘一番好意。”
游天看了看手上提着的一小袋猪肘子,微微苦笑。
这是在礼堂外,桑榆暖羞羞答答塞到他手里的,说是给他当夜宵吃。
他想说自己不爱吃猪肘子,迟疑的片刻,桑榆暖已经跟着向真贞走远了。
“也对,呵呵。”游天拉过一个板凳坐下,似想到了什么,问道:
“开学不久,你就请了很长一段时间假,怎么了,是身体不舒服吗?”
“嗯…那段时间,我去了一个地方。”宋书崇点点头,没有继续说下去,转而问道:
“游天,你觉得,读书有用吗?”
不等游天回答,他继续道:“我曾经觉得有用…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游天干脆道:“好。”
宋书崇扶了扶厚厚的镜片,声音平淡:
“这是一个俗套的故事。”
“一对恋人自小在一起,经历小学、初中、高中,男多才,女美貌。”
“在男生辅导下,两人双双考上了汉国最富盛名的大学。”
“可是,环境变了,女生也变了,学识不再被仰慕,上万的手机、数万的化妆品、十数万的挎包,数十万的接送座驾,奢华的物质享受,变成了女生梦寐以求的东西。”
“不止是她,似乎大学里,不少女生都在往这方面转变,在汉国最繁华的城市,乱花渐欲迷人眼。”
“才华在财力面前,不值一提,没过多久,两人便分手了。”
这个故事,已经不是暗示,而是明示。
游天轻叹一口气:“的确很俗套。”
“最繁华的都市,是东中洲市,最负盛名的大学是东中洲大学。”
“故事中的男主人公,就是你吧。”
宋书崇低着头看不出表情:
“没错。起初,她一直不愿见我。”
“我以为,我做错了什么,直到某天夜里,我在教学楼下的一辆豪车后座,看到她与别人激烈拥吻,那个男人的手,在她的衣服下,用力揉搓。”
宋书崇的声音骤然变得激动:
“你知道!”
“那是我从来都不愿亵渎的身体!”
游天静静听着,等他继续说下去。
“我退缩了…你能想象么,我是个懦夫!我甚至不敢冲上去质问!”宋书崇呵呵自嘲:
“第二天我鼓足勇气找到她,想要一个解释,但是只换来一句冷冰冰的…”
“你以后不要再来找我了…”
游天若有所思道:
“所以,你觉得读书没用?”
宋书崇忽然抬头,展颜一笑,声音变得明亮起来:
“错,恰恰相反,我觉得读书有用。”
“我在图书馆不起眼的角落,偶然看到一本奇书,顺着书上的描述,找到了一个神秘的地方。”
“什么地方?”游天问。
“喂,说你呢!傻哔!”旁边忽然传来粗鲁的喝骂。
“啊?我?”游天疑惑地指了指自己。
两人的谈话,被虎爷其中一个小弟打断。
“就是你,小子!”
这名小弟脖子上纹了只狰狞的蝎子,面相凶狠:
“你去把我老大的尿壶洗洗。”
“还有,晚上你就在虎爷旁边伺候着,听到了吗?”
傻哔,滚!
游天心里翻了个白眼,刚要回话,宋书崇反倒替他淡淡地回绝了:
“游天,不用理他。”
很难想象,看着瘦削孱弱的书虫,有这种从容不迫的气度,与开学时唯唯诺诺的状态,完全不同。
“我曹尼玛!你再说一遍!”
蝎子男暴跳如雷,唰地将藏在后腰的铁管抽了出来,凌空挥舞两下,发出飒飒的响声。
花臂壮汉虎爷双眼微眯,看着宋书崇,细细的眼缝透出丝丝凶光。
宋书崇侧头,淡淡地瞥了瞥蝎子男和花臂壮汉,继续刚才的话题:
“刚才我说,去过什么地方不重要。”
“重要的是,我杀了那对狗男女,心里开心,想找个有资格的人,分享我的喜悦。”
游天嗖地起身,全身筋肉顿时绷紧,嘴角一扯,强挤出一丝笑:
“你杀了他们?别开玩笑了,哈哈!”
“哈哈哈!真踏马笑死老子了!”
蝎子男被宋书崇那轻蔑的一眼看得极为不爽,几步走到宋书崇床边骂道:
“小比崽,就你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还杀人?”
“你看什么看,小心老子把你另外一条手也打断!”
“还看,我糙尼玛!”
说着,手臂忽然一挥,照着宋书崇的右臂,直直抽了过来。
磅!
蝎子男手掌震得生疼,但是下一刻,惊得眼珠子都要掉出眼眶。
眼前瘦得像根豆芽的小子,单凭小臂,架住了他的钢钎。
钢钎微微弯曲,而这个小子脸上却没有丝毫吃痛的表情。
“你、小子你哪里混的!”
蝎子男话都说不通顺了,血肉之躯比铁还硬,这还是人吗?
宋书崇不屑同这样的小虾米解释,手腕一翻,猛地将钢钎夺了过来,旋即抬手挥棒,呼地一声风啸,钢管抽打在蝎子男的脖子上。
整个动作如行云流水一气呵成,蝎子男一声不吭地软倒在地。
“糙!”
“这小子做了什么?”
“马勒戈比,小子挺嚣张!”
混混们先前没有关注这边,还以为蝎子男是被宋书崇偷袭打晕,纷纷掏出藏在裤腰、袖兜的铁棒匕首,围了上来。
游天眼里有藏不住的惊骇,身体本能地又退数米。
他刚才看得真切,宋书崇那一击出手狠辣异常,钢钎触碰到蝎子男脖颈的一刻,后者颈椎应声而断。
在礼堂时,游天就惊诧于宋书崇的实力,吓得冷汗直冒,这回再经历一次,他更加确定,正面对抗,他…一丝逃生机会也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