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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9章 迷途羔羊要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全民娱乐世代的尝试

钟应坤的老婆很喜欢听唐鑫森的歌,虽说他只有那几首歌啦不算多,但是坊间有一位翻唱他歌曲非常有名气的地下歌手叫“迷途羔羊”,他自费录制了翻唱专辑叫做《ton once》,并将源文件放到了部落格中供人载录。

迷途羔羊的声音比起唐鑫森略沧桑些,大有唱摇滚的感觉,他所演绎的《ton once》多了一些摇滚歌手的放浪不羁。

整张专辑他的个人风格非常浓重,加上唐鑫森的曲子,使得这一张翻唱专辑影响力甚至波及到某些唱片公司关注。

但是迷途羔羊这人比较神秘,他也非常低调,大家并不知道迷途羔羊是谁,也是许多唱片公司星探的遗憾了。

说回钟应坤,他回到家敲门,没人应,只听到音乐声。

他知道老婆夏培芬在里面听歌,火上应该还煨了汤给他喝。

老婆总是这样刀子嘴豆腐心,埋怨他下班不回家去网咖打游戏,却每次不辞辛劳给他煲骨头汤喝,不算很温柔,但很体贴。

一想到过几天同事帮他把整套护肤品带回来,交给老婆那一瞬间她该多少高兴?钟应坤就兴奋得不行。

敲了几声没人来开门,钟应坤觉得有些怪,但也没多想,他自己拿钥匙出来开门。

“宝贝。”

他叫着老婆往里走,陡然看到老婆正以一种古怪的姿势趴在地上。

她显然是盘腿坐在沙发上,想要伸手去拿茶几上的苹果,结果一头栽倒。

那个姿势很搞笑,又很可怕。

如果是看动漫,主人公这个姿势会让你觉得他是一滩烂泥,喝多了似的。

但是钟应坤知道老婆夏培芬是滴酒不沾的,“宝贝!你怎么了宝贝!宝贝!”

钟应坤慌了,他扔掉公文包跑到老婆面前蹲下,轻轻地将她头颅捧起来,发现额角磕破了皮,掰开眼帘看到她黑眼珠在朝上看。

于是他叫了救护车,来之后老婆被果断送往清河医院。

经过拍照主治医师说要会诊,钟应坤立刻意识到不妙了。

他坐在长椅上等了半夜,被主治医师通知说是清河医院不具备治疗{三期脑部胶质瘤}的水平,建议他转院去苔大附属医院。

那还等什么,只有转了。

这一夜不知道怎么过的,钟应坤烟抽了一根接一根。

本来因为老婆不喜欢他早就戒断了,很久很久不再抽烟了。

但是这一次老婆把他吓死了,不抽烟没法解决烦躁。

他想了很多,大都关于如何为老婆解决医疗费的。

他听说癌症治疗机会渺茫,而且很花钱,并没有意识到医生会诊后说的三期是个什么概念。

很快,苔大附属医院的脑部神经外科主任全文僖,背着手满脸阴沉地走了出来。

他告诉钟应坤三期胶质瘤已经确诊了,想要治愈不是没有可能的,但需要病人及家属全面的配合。

“那我健保费有没有在治疗范围内?”钟应坤压抑着心惊胆战,竭力问了个理智的问题。

全文僖像块不会动的冰川。

“这要看怎么说,你想让她靠毅力还是靠医学去治,两种完全不同的解决方案。”

“我当然是想让她用最好的医学去治。”

全文僖点了点头,“那这是一笔很大的耗费,你要有心理准备,一次质子疗法的费用大约是20万台币。

说到这里,全文僖很低声地说:“我建议用药物保守治疗,37种在保药物,加上她个人的意志力,是负担最小的。”

“那成功率一定很小。”

“是拖延罢了。”

“三期很难治好对吧?”

“对,很难,几乎没有希望,她已经醒了,你去看看她,绝对,绝对不要将这件事告诉她,等她稍微适应一些了,有我在场的情况下……”

全文僖把原子笔插入白大褂口袋,手摸着听诊器走了。

钟应坤听他说老婆醒了,连忙抢路来到病房看。

她闭着眼头上打着绷带,侧脸{看}窗外。

“我只能看见一点光,不知道怎么回事晕倒了,是头撞到了导致的吗?该不会是视网膜脱落了吧!”

她用一贯轻松的语气讲话。

但是可以听出一些不自然。

因为放在往常,他会尖叫{钟应坤!你死哪里去了!我晕倒你都不知道!}

“没有,宝贝。”

钟应坤来到病床前握住她的手,原本始终温暖的小手在他掌心里变得很冷。

“你不是视网膜脱落看不到的,是因为你得了癌症,还是很难治那种,有一颗胶质瘤压住了你的视觉神经,所以看不到了。”

钟应坤感到她的手抽搐了一下,很快那十根手指反过来抓住了他的手。

“谢谢你的诚实。”

“宝贝,我会让你重见光明的。”

夏培芬摇了摇头,“我想要最省钱的治疗,我要回家,我在这里不舒服。”

“你听我讲。”钟应坤抓她手更紧,注视着她焦急的脸孔,“宝贝你不要担心钱的事情,我可以搞来钱,现在是你必须要全力配合医生,我们一起抗击癌魔。”

“好花钱的,你把钱用到我身上用光了,我走了你怎么办!”

“我说了你不要担心钱的事情,你现在答应我,要好好的治病,康复之后我们还要去看唐鑫森演唱会,你该不会弱到他第一张专辑都等不到吧,我不是指迷途羔羊那一张,是他真正的第一张。”

“你好嚣张哦!”夏培芬抿了把眼泪,倔强地笑了笑。

“这才是我宝贝,你安心住在这里,我回去把事情告诉妈,让她过来照顾你先,你一切都不要担心。”

安慰好老婆,钟应坤离开医院。

本来与世无争的上班族,这一刻忽然露出了凌厉的眼神。

他拿出手提电话拨通了远在大陆分公司的同事电话,可是,响了几声他,又挂断了。

他回家打开笔记本电脑,写了一封伊妹儿给好先生传媒,他想,如果这封邮件无法传达他明天要登门造访。

{to:好先生传媒唐鑫森先生。

我是你一位忠诚粉丝,网路Id是迷途羔羊。

同时,我还是一位地下音乐人,以偶尔翻唱歌曲为乐。

你可能知道《ton once》这张专辑,它是由我翻唱并在部落格公开了载录资源,希望这一行为没有触犯到贵公司的利益。

接下来我有一个提议,我对唐总所说的全民娱乐世代非常感兴趣,我想借助好先生及唐总的力量,发行我的翻唱专辑。

我可以抽取非常低的比例报酬,万望答复。}

他知道自己这些措辞看起来刺眼,甚至有几分幼稚。

翻唱专辑?录出来是谁来承担售卖成绩不佳的风险?中间的版权费用该如何计算?哪怕一切顺利到最后,能进他口袋里的分成又能有多少呢?

无论如何邮件已经发出了,这毛遂自荐,好像有几分可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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