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好处
“老人家,你刚才说的那是什么语言,我们怎么听不懂?”来到楼下客厅,烟鬼,刚刚坐下,便开始询问。
“我说的是这里的语言,他们通称为宇宙语,要我说这语言就是泰坦星人方言。”老人,摆了摆手了,没把这语言当作一回事,把自己脸上的布摘了下来,看着秦宇几人,询问道。“家乡现在可好啊?”
“老人家,你说这是哪?泰坦星?怎么可能?我们……”听到老人的话,四个人均是傻眼,呆立当场,烟鬼缓缓的开口询问道。
“哎呀,600年了,太遥远了,我们当时刚来的时候,也很奇怪,为什么就突然间整个村子的人全都出现在这里,可后来我们就习惯了,其实在这里生活也挺好,最起码我们在这里活了600多年的人还有很多,要是在地球上,我估计能活到60岁就不错了。”
“老人家,除了我们,你还见过其他人来这里吗?”秦宇,从老人的反应看,感觉这老人见到他们似乎并不意外,心中有些疑惑。
“嗯,在我家出现的,你们是第一个,不过,在其他人家或者其他地区,倒是经常听说有人来。”老人,点了点头,对秦宇微笑道。
“不过,这次你们来的可不凑巧,这里正在发生瘟疫,你们看,外面的人每一个都戴着面罩。”
“老人家,你们就没有想过,离开这里回地球?”秦宇散出神识,感应了一下周围的环境,他已经发现了问题的关键。
“有啊,还不少呢,那也是早些年的事情了,毕竟每户人家都有亲戚朋友,思乡情切呀,不过,唉,哪里有办法能回去啊。”老人,给四人倒每人倒了一杯茶,说着说着话,叹了口气,目光凝视着门口,却不知在想些什么。
“呵呵,600年了,恐怕我的那些亲戚朋友早就入土为安了吧,其实生活在这里也挺好的,有的吃,有的住,又没有人欺负,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只要不妨碍别人,就没人管你,你们呢,既然来了就安心的在这里生活吧。”
老人,似在自言自语,又似来劝说秦宇他们不要自寻烦恼。
“这怎么行啊,难道就连一个人都没有回去过的?”王博,眉头深皱,询问道。
秦宇,沉默不语,暗暗使用自己快递员能力与刘艳联系……
“年轻人,我刚来的时候也有你这种想法,也不相信前辈们跟我说的话,自己曾经想过很多办法,可惜都以失败而告终,后来时间过得久了,这种想法也就淡了,回去又有什么意义呢……”老人,见到秦宇四人,似乎在心里产生了同命相怜的感觉,他的话特别多。
“还有你们来的不凑巧,这里正在流行瘟疫,最好不要离开村子,外面的瘟疫幽灵很多,挺危险的。”
“不能离开村子?那你们吃什么喝什么啊?”
震惊过后,几个人心中的疑惑就更多了,为了尽快弄清楚,这是怎么回事,烟鬼开口询问起来。
“种地吃粮食呗,在这里除了春天和秋季,只要不离开村子太远就没事。”老人理所当然的回答道。
“吃的有了,可穿的呢,还有很多日用品呢?”烟鬼,不死心,继续询问。
“除了那些没必要的,我们都可以自己制造出来。”老人,用古怪的眼神,看向烟鬼,感觉烟鬼问出的问题很奇怪。
“可是,你们能造出汽车,能造出轮船,能制造出飞机吗?”烟鬼问道。
“呵呵,你这后生还真有意思,我们又不需要远行,制造那些没用的东西做什么,再说了,那些东西都是污染源,你们没感觉到这里的空气跟地球不一样吗?”老人,给几人添了茶水,朝着门口指了指道。
“老人家,你说的不对呀,你的茶是从哪来的?”烟鬼,抿了一口茶水,询问道。
“呵呵,其实,我们这里经常来一些土着商人,跟我们做贸易,我们卖给他粮食,他们卖给我们其他的货物,我们在这里每一家都有私人的土地,种出来的粮食都属于我们自己的,每年都吃不完,拿出来一些跟他们交换的货物,还是绰绰有余的。”老人道。
就在烟鬼和老人聊天的时候,秦宇的眼中一亮,他已经和刘艳取得了联系,心中更是异常激动,
我之前还以为这是梦,这样看来,我们应该是被那股莫名的力量,带到了这陌生的泰坦星球,既然能跟艳姐联系上,那就太好了,看来,下一步,一定要找到回去的办法,我可不想跟这老头似的,留在这里种一辈子地。
“老人家,你们这里的瘟疫难道就没药可解吗?”秦宇,插口问道。
“有啊,不过那药品太贵了,我们这些老百姓可买不起,一枚解药就要卖10枚晶币,如果换成粮食,我们不吃不喝,要种三年的地才够。”老人,苦笑摇头。
“老伯,晶币是什么东西?”请你继续问道。
他觉得,现在需要尽量的了解这个世界,在众多的信息中才能找到回去的办法。
“晶币,就是这里的货币,不过在我们村子里大多都是以物换物,很少有人手里有那东西,你要想知道,回头我带你去村长家,让他拿出他家的晶币给你们看看。”老人的谈兴不减,语气中还多了一丝骄傲的气息。
“爹,你吃早饭了没有,我给你带了一些,咦,家里来客人了?”一个30来岁的壮汉,推开大门走了进来,说着秦宇他们听不懂的话,将手里的食物放到老人面前。
“他们是家乡来的,你别讲这里的语言,他们听不懂。”老人用华语跟壮汉交代了一句。
“哦,是家乡来的?欢迎欢迎。”
“这是我的小儿子,叫吴耀华,你们认识认识。”
在老人的介绍下,秦宇几人与那汉子互相寒暄了一阵。
只不过,秦宇,在那汉子的眼神里感受到了一丝贪婪之色,当然他并没有多说。
“这就是母亲上的手表吧?真精巧,能借我带带吗?”还没聊几句,汉子的原形毕露,看着秦宇手腕上的手表,拔不开眼睛了。
“你喜欢就送你了。”秦宇,把手表摘下,递给了吴耀华,秦宇戴的手表当然不是一般的货色,那是他从众多战利品中选出来的劳力士,但他并不在乎,在末世里钞票还不如擦屁股纸。
“真的送给我,嘿嘿,那太感谢,这位小兄弟,我看你太顺眼了,你对做生意感不感兴趣,我帮你介绍点生意,怎么样?”吴耀华拿到手表,欣喜异常,立刻就戴在了自己的手腕子上,对秦宇的好感度倍增,于是便要拉着秦宇去做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