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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屠山屠氏

这是凌牧云下城对敌的原因,也是解决此次危机的唯一途径。

只不过,凌牧云从没有挨打不还手的习惯。

五岁时,在后街,被一个十一岁的孩子王踹了一脚,凌牧云回家取了菜刀,愣是追了他两条街,直到孩子王低头认错,让凌牧云踹回三脚才罢休。

双手搓揉,缓缓分开,一道弧形闪电化作长鞭,脱手而出,向着屠浩杰围拢而去。

屠浩杰长枪如龙,一瞬间十几道枪影点出,如盛开的鲜花。

紧接着,手腕轻抖,原本绷直的枪身弯曲如弓,弹在闪电上。

闪电应声消失。

这一式雷链,是雷法篇中等术法,被屠浩杰轻松写意的破去。

“四中郎将屠浩杰,敢问阁下名姓!”

屠浩杰没有说出枪下不死无名之鬼的瞎话,开口,便是对凌牧云的尊重。

“定北凌牧云,城里人抬举,叫一声公子。”

凌牧云拱了拱手,作为回礼,同时借说话之机,思考着应敌之策。

屠浩杰久经沙场,也猜到了凌牧云的心思,率先出手。

枪身挑起,残影掠过凌牧云。

下一刻,看似未动的凌牧云,已后退一枪之隔,暗暗咽下一口鲜血,数道掌心雷随即甩出,速度极快。

屠浩杰其实并不好受,他的枪法是屠氏的祖传枪法。

屠氏原是塞北大族,受“王与马共天下”的世家王氏迫害,千里逃亡,最后落户屠山。

好在一杆长枪并非浪得虚名,在屠山难逢敌手,仅三年,就有了个屠山屠氏的称号。

屠氏长枪乃是重枪,枪头为玄铁所铸,枪身为千锤百炼的精钢。

当然,无论是什么噱头,有一件事可以确定:都导电。

“半年前,与舍其蓝一战的,可是公子?”屠浩杰单手握枪,刺破雷电,没有继续追击。

“是!”凌牧云随手又打出几记掌心雷。

“如果确是公子,以当日雷霆之威,屠某不敢撄其锋芒!公子大才,何不与我等,共谋大事?”

屠浩杰用枪拨开雷电,没有急于进攻,转而劝降。

交战中劝降,几乎是惯用伎俩。

以凌牧云的年纪和修为,屠浩杰本生了惜才之心,想要拉拢凌牧云入伙。

“和你们一起烧杀抢掠共食人肉?”

凌牧云心有不忿,继续说道:“你们进城的目的,不也是再次抢掠一番?”

说完,右手手腕旋转,手掌徐徐下压,左手结印。

“公子既然无意,那就休怪屠某枪不留情了!”

屠浩杰枪身一抖,枪头绽放枪花,破空之声不绝于耳,因速度太快,形成圆弧。

屠家枪法必杀技:点化轮回。

枪术,讲究的是平正速度,枪出如龙,可屠家另辟蹊跷,以面带点,如猛虎下山。

据说死在此技之下,再无来生。

只是,才跨出两步,就被一道闪电阻住,枪势全用来抵挡雷电的攻击。

“嗯?”没见到凌牧云使用雷法,怎会凭空出现雷电?

屠浩杰试探着再前进一步,又一道雷电劈下。

这闪电来的莫名其妙,屠浩杰不敢尝试:“请公子解惑。”

“雷术:四兽镇邪。本是雷法中用来镇压邪祟的招式。”凌牧云脸上现出歉意:“四中郎将手下留情,才让我有了施展的机会。”

“什么时候?”

“自掌心雷开始,旋腕下按!”

屠浩杰仔细回忆刚才的打斗,凌牧云虽然施展的都是掌心雷,也被自己一一挡下,但每次的雷击力度和方位均有不同,而雷电落的方位,却呈现了规律性。

再仔细的察看脚下,依稀有雷电在地下时隐时现,应是凌牧云所说的阵法。

摸不清阵法原理,加之阵法产生雷电比之雷链还要强盛,屠浩杰皱起了眉头:“能在战场上做到心思缜密,实在是让屠某佩服!”

凌牧云没有得意,他知道,四兽镇邪挡不住屠浩杰,于是开口说道:“屠将军,你说我来个擒贼先擒王,现在冲过去给司马韦劈个外焦里嫩,如何?”

凌牧云在试探。

屠浩杰知道凌牧云在试探:“公子,你真的以为,王爷造反,靠的是位置?”

凌牧云哂笑一下:“是咯,好奇嘛!司马韦修为很高?”

“你试试不就知道了?”屠浩杰继续说道:“屠某奉劝一句,公子,惜命。”

“算啦算啦!曲还没听够,我就不去了!让九爷试试!”凌牧云摆了摆手,说的煞有介事。

“竹林七贤门下!一拳,让舍其蓝退军,让王爷避其锋芒!先生还在城内?”

屠浩杰在试探。

凌牧云知道屠浩杰在试探:“你不会以为,瘸九不在,我敢下来以一人对千人吧?”

屠浩杰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收拢长枪,枪柄轻戳地面,一道涟漪四散开来。

紧接着,屠浩杰动了。

一步一道雷电。

一步枪影绰绰。

最后,随着一声巨响,阵破,屠浩杰喷出一口鲜血。

收起长枪,屠浩杰转身走向阵列。

破阵,他没了再战之力,何况,他早已是疲惫之躯。

“公子,有空可来屠山一叙?那里的曲,异域风情,让人流连忘返。”

“一定去的!”凌牧云咽下一口鲜血,暗暗咒骂:“妈的,怎么没写四兽镇邪有反噬呢,用一次喷一次血,谁着得住啊。”

骂声还没结束,又有一旗官小跑过来,在凌牧云三丈外停住:“奉西北王之命,任命凌牧云为千人都校尉。奉西北王之命,定北城纳粮五十斛,资军。”

命令一出,凌牧云惊若木鸡。

“凌校尉,请受命!”旗官往前几步,硬着头皮将授印小心翼翼的塞到凌牧云怀里。

地上的旗官尸体还没凉透,自己也没活够。

“看来,西北王真的是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了!”凌牧云缓了缓神。

两个命令,一个给的是瘸九面子,一个要的是西北王的面子。

至于命令是否具有法理性,凌牧云没有怀疑,西北王又没说是哪的的千人都校尉,扯虎皮当大旗,说不定用得上。

再说,无论西北王成功还是失败,他现在仍是西北王。

大晋朝群雄四起,割据称王的和雨后春笋一样,朝廷忙着和大秦掰手腕,就没把西北王叛乱当回事。

再说,世人都知道,西域长史府早归了大秦,西北王不过占据一城,徒有其名。

打着清君侧的幌子,借道大秦,反过来,连大秦都没出,就被打了回来,弄得丢盔卸甲。

出师时名不正言不顺,结果徒惹天下笑话。

只留下了“兴,百姓苦;亡,百姓苦”的哀叹。

可这份愚忠,或许,值得一提,毕竟大秦西北之北,还有个西北王,归属大晋。

“定北城只能纳粮二十斛,多了我做不了主。”

旗官再回来时,只带了一个字:“允!”

西北王在城外守了片刻,等粮食到的差不多了,便绕城离去。

运粮期间,凌牧云特意找了一个身材与瘸九相仿之人,穿了瘸九的衣物,站在门楼之上。

自己后退半步,假意恭谨。

“公子,人走远了!”张三长舒了一口气。

“我不瞎!”凌牧云阴阳怪气的说道:“站久了,腿麻,背我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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