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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章:七进七出

转眼间,旭日初升。

不远处,狼烟滚滚。

季节已是夏初,即使北方的春来得稍晚,此时也过了草长莺飞的季节。

能有如此的阵仗,只有一个可能。

“又是你伐我、我伐你的把戏,腻烦。”凌牧云叹了口气。

从定北开始,一路上就没见到其他事。

不是叛乱,就是攻伐,没一点歌舞升平的盛景。

偶尔听个曲,都是急匆匆的样子,好像后面有条恶狗追似的。

人心浮躁,起于祸乱,一点不假。

“邓!这行军规制,再加上军旗,不用问,肯定是冠军将军邓景。”

王纳起身,用手遮住额头远眺。

安定邓氏最出名的莫过于“万人敌”邓羌,其死后,仍能使用邓字龙旗的,也只有其子邓景了。

“看样子,是为了姚苌而来。”

“确实,大秦丞相传檄四方,号令讨伐姚苌和慕容垂,响应的人不在少数。想必,邓景便是其中之一。”

凌牧云和王纳的对话,引得桓琴从车厢内伸出脖子。

不要惹出什么乱子才好。

凌牧云自言自语。

有时候,越是怕出乱子,就越容易出乱子。

前锋部队才与马车擦肩,便停了下来。

为首的是校尉,叫李明,见路边高头大马,比自己所骑的果子马威风不少。

其中一匹,更是四蹄棕白、马身腱肉,极为神骏。

颇得李明喜爱。

“车上人家,马可卖么?”

李明勒紧坐下果子马,用马鞭指着叶二哥,趾高气扬的样子,让人不喜。

“不卖!”

叶二哥是一个合格的侍卫,几乎不说话,却把每一件事安排得妥妥当当。

让凌牧云不用再做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如喂马、套车、赶车。

甚至,连烤肉、烤馕的本领,都比凌牧云这个二道贩子要强得多。

尽管桓琴嘴上说什么凌公子做得最是合口,但明眼人都知道,不过是私心作祟罢了。

“诶?这人家恁不讲理,将军看上你等烈马,不说要拱手送上,断不会直言拒绝!”

李明没有说自己喜欢。

邓景的马是清一色的汗血马,据说可日行千里,自然看不上这等拉车的马匹。

可连年征战,除了将军能骑上心仪的骏马,谁还能有这等神驹?

就说自己坐下的果子马,还是前年将军赏赐,否则,自己千人都校尉,还在步行。

牛车那种东西,哼哧哼哧的,在战场实在不怎么好用。

“就是天王老子来了,我家公子不说话,你也拿不走!”

叶二哥的八宝瓮金锤熔化在了闪电之下,可李明并不眼拙,一身肌肉,条条泛着精光,一看就不是普通的侍卫。

能有这等侍卫地,想来也不是什么普通的世家门阀。

驱使坐下果子马,绕过马车,背后,凌牧云和王纳并肩而立。

凌牧云一袭雨衣显得极为出尘。

可王纳骨子里的傲气,让李明认为,他才是侍卫口中的公子。

“敢问公子,姓甚名谁?”

李明与叶二哥的话,两个人都听见了,此间,不用想也知道李明的算盘。

“不卖!”

王纳答非所问。

李明一怔:问你名姓,是怕惹了哪家高门,你非但不答,反而直接将他后面的话噎了回去。

“即是如此,按大秦律令,所有马匹均应登记在册,你等可有相关文书?”

“你又不是马政,怎敢逾矩?”

不愧是太原王氏,深谙大秦律法,王纳的话,可谓是滴水不漏。

“给脸不要!来人,征马!”

既然不敢报上名姓,想必不是什么世家门阀,李明失去了耐心,准备来一个强行征用。

事后,便是将军追究下来,大不了几军棍罢了。

士兵可不管你是何人,只听得李明的命令,三五个亲卫就要上前牵马。

“敢!”叶二哥眼睛圆睁,声音大如瓮钟。

看得士兵战战兢兢不敢向前。

“哎!叶二哥这等侍卫,凌公子要不要转让给我?”

王纳看得心头一喜,说不上的稀罕。

“那你得问了家母,我可做不了主。”

凌牧云拒绝的委婉,不伤和气。

叶二哥的来路,王纳并不知晓,也不曾打听。

只知比试着忽然变成了促膝长谈,最后,稀里糊涂的,慕容敏的侍卫管凌牧云叫上了世子。

让凌牧云好一顿说教,才改口凌公子。

“废物!上!”

手下士兵畏首畏尾的模样,让李明脸上多多少少的有些挂不住。

既然得了校尉指令,即使明知送死,也只能不要命的往前冲。

亲卫一拥而上。

只不过,这三五人,连叶二哥的衣角都没沾到,就被蒲扇大的手掌,扇的当场晕厥过去。

这还不算完,所谓擒贼先擒王,是李明惹起的事端,那就由李明解铃。

叶二哥一脚踏在车辕上,纵身一翻,不等李明有所反应,一拳,连人带马飞出三丈远。

果子马挣扎了几下,再也没起来。

“得,有的玩了!”凌牧云一脸无奈,抽出墨刃,闪身来到马车前,与士兵对峙。

“凌公子,你说,我现在提太原王氏还有用么?”王纳紧跟其后,淡淡的说着。

“太原王氏可以殴打军队校尉?”

“不能。”王纳叹了口气。

“公子且后,看我杀他个七进七出!”

叶二哥不弑杀,可若是有人拿刀对着姬凤仙,或者凌牧云,那他眼中透出的,不止是疯狂,还有残忍。

此时,叶二哥也有了几分表现的欲望。

昨天与凌牧云一战,没占几分便宜。

开始是受了慕容敏指令,出手三式。

尽管对于慕容敏强抢的作风极为不耻,可慕容垂毕竟于己有恩,看在东家的面上,听命行事。

本想着一式过后,对手能知难而退,不成想,年纪轻轻的凌牧云,有那等身手。

一时间,生出钦佩之心,便不肯再次出手。

现在,机会来了。

说什么也不能让公子小觑了。

“这么勇猛?”

凌牧云与瘸九,看似主仆,实则相依为命。

除了瘸九,他再也不曾有过仆从,更无论侍从。

所以,对于驭下之术,他实在谈不上什么心得体会。

在叶二哥耳中,此话等同于鼓励。

“瞧好吧,公子!”

脱缰的野马,来不及束缚,叶二哥已扑向了军队。

总听说万人敌,凌牧云没有什么太大的感受。

直到见了叶二哥,像狼入羊群,左右厮杀,他才体会到力量爆发的美。

如果非要形容,凌牧云想起了定北城割麦子的时光。

有个刘老汉,精瘦,割起麦子来,十个八个小伙赶不上他。

不一会,整个部队就倒下了不下百八个士兵。

关键是,叶二哥下手有轻重,都没要了性命。

再回到凌牧云身边时,整个马车都被团团围住,却没有一个士兵敢上前,捅出第一刀。

“还不让开?那免不了大开杀戒了!”

叶二哥有些难堪,这些士兵和狗皮膏药似的,让自己白忙活半天。

公子还不觉得自己实力不够?

可惜,刚夺了几把刀枪,过于轻飘,使用起来极不顺手。

他还是更喜欢锤子,一锤下去,地动山摇地,威风凛凛。

攥紧了拳头,一阵噼啪作响,叶二哥准备再来个冲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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