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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对质

不过这时穿的却不是黑衣,而是牢房里面囚犯们穿的囚衣。而原本跪在地上的韩林在这刘三进来之前,就已经站到了程政的身后。

“堂下所跪何人?犯何事,还不快快叙来。”惊堂木一拍,冯知县官威十足,冷冷的说道。

“禀知县大老爷,小人刘三,一时贪财,与朱宝儿,黄小六一起接受了博闻书愕掌柜韩林的指示,去林家的书斋放了火。小的认罪了,不过这一切都是受那韩林蛊惑指示。请大老爷明鉴。”

“你说是那韩林指使,可有证据?”旁边的程政出声了。

堂下跪着的刘三悄悄的看了一眼,发现是一名不认识的小郎君,旁边与他并坐的还有一人,都是年龄相当。穿着华丽,年龄不大,不过身上的那股威势就算浸染官场多年的冯知县都不及。应该也是一个贵人,身份也是尊贵的。

“回大老爷,草民已经将韩掌柜,不是,将那韩林给的银两交与了县衙,一共有百两。”

“小公爷,这事是真的,他们交上来了百两银钱。”

小公爷,那就是国公后裔,一听到小公爷这三字,地上的刘三心里就是一颤。

“这些都不算意外,也不能算是证据。我来问你,你们是在何处交接?与你们交接之人可是掌柜本人?”程政马上问道。

“回诸位官爷,与草民交易的就是韩林本人,是在书局后面的巷道里面。”

“当时只有你一人,还是三人一起?”

“是草民自己与他交易的。”

“何时?”

“戌时!”

“那韩林现在可在堂下?”

程政与刘三二人一问一答,那冯知县几乎成了透明人。他真想大喊一声,你们礼貌吗?我才是这大堂的话事人,你们看看我,看看我。这里应该我做主,小公爷你过分了。

而程政也随时给刘三下了套,注意他说的话是堂下的人中,而不是大堂。因为堂下跪着一人,穿着也是韩林一般的打扮。

那刘三稍抬头,眼睛向着四周看了一下,发现只有旁边跪着的那人。而这个时候还能在此跪着的,肯定就是韩林了。他虽然见过那韩林的画像,但是画像毕竟不是真人,哪有那么像。所以他用手指一指旁边那人,大声说道:‘‘就是他,与我交易的人就是他,他就是韩林。’’

那冯知县原本在心里还祈祷着,千万不要掉进对方的圈套里,不要瞎指认。结果意外还是发生了,这个不靠谱的还是指认了。

冯知县在上面咳嗽了几声,以示提示。结果被下面的刘三听在耳朵里,以为是鼓励他,所以就更有底气了。于是就更坚定的指认堂下所跪之人就是韩林。

“行了,你先下去吧。不过要到另一边,不可与别外的两人见面。来人,带他下去,看住他,不要让他与任何人接触。”

“喏!”这出来的人是程政和尉迟修寂带来的人。而外面的另外两人,在另外一边,也是由县衙里面的衙役与程政他们带来的人一起看押。

很快又一人朱宝儿也被带上堂来。走过流程,便到了对质环节。结果朱宝儿说是三人一起与韩林达成的交易,交易地点与金额这个没有错,似乎有对过口子,说的是一样的。到了让他认人的时候,他的想法与刘三的想法差不多,也是指认了堂下的工具人。

那工具人心里也苦,就连犯人都可以换一下跪,我这工具人,能不能也换一下。真累啊!什么?你们说不累?来来,你们来试试,看看累不累。不仅累,而且疼呀。

朱宝儿下去,便是黄小六了。黄小六却说自己去参与的,其他两人不知道,自己达成了交易,放才告诉了刘三与朱宝儿。交易地点与金额都是一样的,没有出入。不过认人的时候,黄小六却说当初对方说是博闻书局的掌柜韩林。因为对方没有露脸,所以没有看清脸面。

看着这漏洞百出的证人证词,程政与尉迟修寂不由得会心的笑了。而大堂上面的冯知县的脸却阴了。他们准备了一顿,结果就准备了一个寂寞。就跟考试一样,准备了半天,结果出题的考官出的题太偏了。假的终究是假的,这不一对质,问题出来了。

程政让人将人带下去,说一会再过堂。

“冯知县,你现在看看这事如何处理?”

“小公爷,这案子却是有蹊跷之处。从他们的对答中,可以看出与韩掌柜无关。这应该是故意栽赃。”

程政心说,你也觉得是蹊跷吗?这分明就是你知道的栽赃。甚至你也是参与者。

“行了,既然你也知道这是有人故意栽赃,那本将军倒要看看是何人出的这断子绝孙的主意。继续审吧。”

于是继续过审,经过一番审问,一顿板子加身。最终有人还是招了。最先招的是朱宝儿,只打了十板,就鬼哭狼嚎的招了。有一个招的,另外两个也没有抗住,也先后招了。

从一开始林家派他们去博闻书局放火开始,到最后林家家主在牢房里让他们栽赃,全部招了。

其实他们对博闻书局下手的时候,几乎快要得手了。不过就要在点火的时候,突然出现了两人,轻松的将他们制服,将他们掠到了一处地方。对他们用了点手段,让他们说了出来。他们再出现的时候却是出现在了火场旁边。他们三人却不敢隐瞒,直接将经过说与了林家家主,林家家主以他们的家人相威胁,让他们不准说出。

后来林家家主在牢房里同样以他们的家人为质,让他们栽赃冤枉韩林。并让人将韩林的画像给他们三人看过了。甚至于还对了口,教了如何应对。人证有了,冯知县这边也做了工作。

他们不相信就这样还不能拿下韩掌柜,只要韩掌柜的罪名坐实了,那么博闻书局就会被县衙查封。同时这书局的官方引子也会被回收回去,再想办,他们官方的人就会盯死,一般会是办不下来的。

“行了,既然知道是林家家主,冯知县派人去拿人吧。本将军的人会配合你们县衙一起去拿人。”

“应该的,应该的。来人,去林家将林家家主林平带到县衙来。”

很快,在县衙捕快与程政的人双重努力下,林家家主林平被带到了大堂。

由于程政与尉迟修寂在场,那冯知县也不敢放水,很快就审问清楚,自此本案盖棺定论。

根据唐律:“纵火罪:放火烧官廨宇及私家舍宅的人,处三年有期徒刑;纵火造成的损失满五匹,流放二千里;损失满十匹,处以绞刑;造成人员伤亡,以伤害罪名论处。”

林家家主林平挑唆刘三等三人去放火烧博闻书局,虽然没有造成博闻书局的损失,但因为他的这一行为,间接造成了他自己家的损失超十匹。事情发生后,还意图诬告博闻书局的韩林掌柜,以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所以被反坐。

上面的这些内容是在程政和尉迟修寂的监督下进行的,而且林平的判罚还一波三折。林家家主林平原本被判了三年,结果两位小公爷提出异议,后改为流放二千里,希望能保林平一命。结果两位小公爷摆事实讲道理,说林家火灾的实际损失大于十匹,而且还指示别人诬告,应该是主犯,最后被判了死刑,罚银两百两。

而刘三等三人因不是主犯,而且没有成功,全被判有期徒刑3年,杖二十。

不过到底是谁阻止了这三人,并最终放火烧了那书斋,还是不得而知。刘三等三人也没有见过,对方当时也是全身黑。只是记得两个个头都不矮,武功很高。

而韩林掌柜是中等身材,整个书局都没有符合条件的身形。虽然大家知道这些人与博闻书局有关,可是没有证据,再加上这两位小公爷在这里盯着,只能先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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