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爷来了(4)
因为她的一声大哥哥,在夜辰煜以后的十年里,无数次生死关头,就像一股无形的力量,支撑着他奇迹般的挺过来,直到他走上最顶端。
他明白自己的世界不适合她,所以一直没想过来打扰。再一次踏上东国京都,本来只为朱雀楼而来,没想刚来就得知她的死讯,他必须亲自验证,他清楚的记得小东西左手腕下侧有个特别的胎记。
所以他还没去朱雀楼,先来了国相府,结果小东西不玩狗钻洞了,改翻墙了,还来个金蝉脱壳。呵,小东西,干得不错!
国相府,先给本宫等着,本宫先找到人再来收拾你们!
夜辰煜派出去一帮又一帮的影卫,甚至都接受了东国皇帝的拍马屁,动用了官府的力量一起寻找,但对于一个很少露面的女子,画像还是三年前的,确实难度挺大,连夏知初的影子也没抓到。
就算夜辰煜查到夏知初义父母家的时候,还是晚了一步,被告知,她已离开半月,就连在她义父母面前,她都是改了容貌的,只知道在这里她改名郭容容。
夜辰煜有点生气,也有点郁闷,更有点悸动,一种莫名的感觉,他如此大动作的找她,他不信她不知道,这小东西莫不是在与他玩捉迷藏,试探他,还是害怕他?
夜辰煜也惊讶自己的复杂情绪,到底是想报恩,还是小东西激起了他男人的征服欲,或是好奇心……
夏知初内心骂了千万遍草泥马,这该死的直觉,见到他的那一刻,她就知道事情有变数,完全没按她计划的走,她以最快的速度应变,还是没能离开,他的手下找人的速度不仅快,还花样百出,这还是人吗?这要是换到现代,那简直厉害的吓死人。
夏知初在几次城门口没能混出去之后,恨的牙痒痒,但她能确定一件事,那个大爷的只是在找她,并不是要杀她,但为何呢?原主记忆里并没这一号人物。反正,不搞清楚,她是不会现身的,所以她决定好好陪他们玩玩!
街头一乞丐拄着拐杖,披头散发,满脸脏污,穿着破洞补丁加破草鞋,拿着个破碗,摇摇晃晃的沿街乞讨着。
夜黑夜暗拿着画像比对着,夏知初认出这俩货,正是那大爷跟班,她慢慢走近,伸出破碗,用快断气的声音哀求着:“大,大爷,行,行好,给口吃的,大,大爷,行,行好,给囗吃的……”
夜黑皱了皱眉,抛了一个铜板到碗里,走去一边继续比对过路人,夜暗扫了夏知初一眼,心想夏小姐会不会扮作乞丐的样子,后又摇头,怎么说也是相府小姐,肯定受不了这样的脏污,随手摸一块银子丢进夏知初碗里,她莫名的松了一囗气,这家伙好敏感,差点被他盯上啊,不过这家伙手里的画像还真是丑,不知道女大十八变吗?就不能画漂亮点!
“多,多谢大爷,大爷是好,好人”夏知初边谢边吃力的往前走,心里却是:两个白痴,拿着这样的画像找得到人才奇怪!站到面前的大活人都看不到。
夏知初等到拐角无人时,恢复正常速度,回到一处废弃宅子,乞丐聚集地,立马在场的乞丐都热情的喊:“九爷!九爷回来了!”
夏知初把讨来的银钱随意的扔给一旁的小乞丐,“小林子,去,买些吃食,大伙分着吃!”
小林子接住银钱,“好了,九爷!”高兴的带着两个乞丐一起走了。
夏知初看着眼前情景颇为感慨,没成想自己前世两个月的自主生存经历,如今也有大用途。当时一百人进入一座四面环水的孤城,她以为两个月到了,会淘汰一批,留下一批,结果是留下二十人,八十人在两月内直接挂掉,自此后,她不再天真,也开始变的冷心冷情,唯独只对一起经历生死,走到最后的兄弟绝对信任,可最终却死在他手里。现在老天给了她重活的机会,她不会相信任何人,只要用钱能解决的就用钱,她也不想有大的目标,只想尽快逃离京都,去游山玩水。
来到这里一年里,她计划好了一切,唯独没计划到会临门跑出一个程咬金,打乱了她的计划,还好,她有个习惯,总会给自己留个后路,平时溜出来慢慢混在乞丐堆里,不知不觉收服了他们,这些乞丐不在乎别的,只求一个填饱肚子,都只知道她是男的,排名第九,所以都称她为九爷,话说这九还是她进组织时的代号。
这时,一个八九岁的小男孩,风风火火的跑了进来,打断了夏知初的思绪。
“九爷,九爷,这,这朱雀楼,您就别想进去了,消息都打探不到!哼。。。”小男孩说着一屁股坐在一旁的草垛上。
“小七,这里就数你的消息最灵通了,那你对这朱雀楼了解多少?”夏知初把玩着干草。
小七略想了一下说:“我只知道这朱雀楼是两年前才建起来的,也不知道那位大爷是何来路,但他似乎能调动官府,之前有兄弟见到他进宫,后来官府就开始查相府大小姐,不过,这相府大小姐也挺厉害的,满城的人都在找她,却找不到,万两黄金啊,九爷,你说,要是我们找到她,是不是就发财啦!\\\小七说完两眼放光,夏知初很是无语,腹诽着你还是算了吧,永远也找不到,人在面前你了不认识。
夏知初点点头见小林子吃的买回来,首先递到她面前,她便随意拿了两个肉包子吃了,靠在一处比较干净的草垛上睡觉,这算是她身为九爷的特权,没人会来占用她的地方,其实她并不霸道,只是因为一年来,她给了这群乞丐很多吃食,他们自然把她供起来。也因为他们,她收集到了京都乃至东国很多信息,还真别小看这些乞丐,有时候会有大用途。
后面两天,夏知初在暗处观察夜黑夜暗,依然拿着不像她的画像满大街找,她摸着下巴,总觉得哪里不太对,一时也说不清,这现代与古代人的思维,还真是差别挺大。
作为组织里顶尖人物,她出任务配备的都是最先进的高科技,除了一身功夫是实打实的,她更喜欢自己设计的各种顺手的武器,她的枪法可是组织里无人能敌的,来到这里,遇上那大爷的,她的功夫估计都打不过面前这两白痴,又没有武器,免强过的去的也就易容术,反侦探,逃跑,哎,感觉好无力,咋有种猫捉老鼠的感觉。
对啊,游戏,猫捉老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