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去想去的地方
“我听说了。”落黎给洛云使了个眼色,洛云立刻拿来蒲团摆在她身旁。
凤殇没有犹豫,提起裙摆遍陪同落黎一起跪着。
墙上的画像很有年头,眉眼之间和凤殇十分相像。
身着银白色的盔甲,手执一柄长矛,连脸上的伤疤都是那样栩栩如生。
“你选择留在忘川。”落黎扭头看了一眼她,随后又正过身子,伸手接过洛云递上的茶。
“嗯。”凤殇不情不愿地跪着,没一会儿便觉得膝盖有些酸疼,干脆变成跪坐,靠在凤殇身上。
“洛云,你出去吧,我和她单独谈谈。”
“好的夫人。”
洛云行礼后立刻退到屋外,连同外头的人也一起赶走了。
“这是你父亲年轻时候的样子,比你那个什么夜天凌那可好看多了。”说到这儿,落黎眼里满是爱意,嘴角忍不住上扬。
“得了得了,想说什么说吧,不用拐弯抹角的。”凤殇很是讨厌落黎东扯西扯,总是不说重点的事情。
“姚铃那家伙肯定说我们如何如何对不起她了。必定说,你父神旧情难忘却又娶她为妻,这家伙总是这么执迷不悟地给自己做的事情找借口。”落黎苦笑着摇摇头,“我们相识于一场意外,那个时候的忘川动荡不安,我被自己的叔叔追杀意外落入人间,与你的父神相识,不久就有了你。后来我们上了九重天,我的叔叔找到了我,勾结了几个重臣,把我作为一个叛徒关押在天牢。我那个时候以为你父神默不做声是助纣为虐,于是我对你说了那一番话。可当我知道一切的时候,我的叔叔得位不正被杀,我得回忘川去,所以我抛弃了一切回来,我以为我很快就能回去,却没想到是一辈子。”
她低下头自嘲,本以为是几日结果是永远。
“我和先主做了交易,走不了了。”
她抬起头看着落黎,只见她笑着轻抚她的头发。
“你和他相隔多年再见,别守在这个地方一辈子,说实话挺没意思的。”此刻的她又像一位母亲,又像一位姐姐,“你不要成为第二个我,你娘我不希望你和我一样,别后悔,想去哪儿便去吧,忘川之女从前是我,现在是我,将来等我陨落了,不知是谁,但必然不会是你。有我在,什么都别担心,做你想做的就好,你父神也会高兴的。”
凤殇沉默不语,随后落黎站起身叫来了屋外的洛云。
“夫人。”
她恭敬地站在门边等候落黎的安排。
只见她抬手挥挥,看向依然跪坐在地上的凤殇说道:“送她回屋,等修养好了,送她渡忘川回去。”
“是,夫人!”
等凤殇回过神来,落黎已经离开了,洛云将她送到她的屋子,还是像以往一样干净整洁。
所有人都按照原有的轨迹生活,夜骏醒来后听来希说了苏浅瞳的事情,所以对这个人总是有意无意在逃避。
夜家从不提起这个人,所有的东西很快就被夜天凌处理了,就像这个人不曾出现在他生命里。
结婚照他烧了,戒指他丢了,依然在捉妖局上班,只是王锐还在九重天。捉妖局的人都心照不宣,没有提起,但他的工位一直替他留着。
夜清绝也学着和夜天凌和解,但始终没有办法做到没有隔阂。
反倒是夜霜凝因为什么也不知道所以和夜天凌十分亲近。
面对突然蹦出来的大孙子孙女,来希先是差点吓出心脏病,后来又十分喜欢。
特别是小孩子一样的夜霜凝,几乎是寸步不离地跟着。
一晃三年过去了夜霜凝还是像个长不大的孩子,夜清绝时不时会回到魔界呆上一段时间。
奇翎跟着周子安在人间安了家,说是要守着周子安,直到这一世结束他重新回到她的身边。
百枯岭的日子不再枯燥无味,听百里芜裳吐槽自从她哥哥结婚之后,那屋子里总是充满着酒味,她虽然喜欢她嫂子,但是实在是受不了那个酒味。
偏偏王锐在九重天根本就没办法来找她。
每次回家,都是只有她一个人,一点儿意思也没有,所以干脆泡在剧组不回家了。
这天,她依然泡在剧组,这不等着拍夜戏,天气有些冷了,不知不觉便入了冬。
“芜裳姐,到咱了。”小助理走到她身边说完,她便点点头,脱下外套赶去拍戏。
王锐站在警戒线外,没有出声,就静静地看着她跟男演员搭戏。
她十分敬业,很快就结束了行程。
一结束,小助理马上给她递外套,问道:“今天还要住在酒店吗?”
本来她是这样打算的,但连着几天拍戏她有些乏了,虽然家里没人但至少有一起生活过的痕迹,是她唯一能彻底放松的地方。
她几乎不假思索地回答:“今天回家吧。”
小助理点点头,立刻赶去和司机说行程。
这时,百里芜裳突然愣在了原地,看着本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的王锐愣了神。
他莞尔一笑,向她张开怀抱,她飞奔而去,用力抱住王锐,担心他只是幻想。
然而手上的触感告诉她,这是真实的。
“你,你怎么会在这里?”百里芜裳几乎不敢相信,他真真切切站在她面前!
“嗯……”他故作思考,结果没两秒便缴械投降,“九重天太闷了,天帝有了新的人选,我还是更喜欢自由的生活。”
“所以不走了吗?!”
“嗯,不走了,陪你。”
王锐笑着说完,百里芜裳抬头吻住他,一旁的小助理和司机识时务地没有出声。
他们都知道百里芜裳自从自己的丈夫消失多日不回家之后,也不爱回家,每天都是愁着一张脸,做什么事儿都提不起精气神,和以前相比简直是两个人。
所以他们自然要让他们这对夫妻腻歪腻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