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第五条命
这是第五条命的第一天。
时间又回到了6月28日。
以前富人区只有零星几只丧尸,现在明显变多。
都能以“群”来计量了。
不过还好,这些丧尸在白天很迟钝。
它们像一群呆鹅一样矗立在那。
只要不发出过响的声音,不进入它们的视野范围,它们就不具有任何威胁。
宋惊风清晰的记得路线。
带着沈月白绕开了那些丧尸,翻过公园的栅栏,进入了公园的森林。
公园属于公共场合,丧尸密集度是很大的。
但主要集中在森林的入口、娱乐设施等地。
森林里也倒是有几只,但比起富人区来说,少一些。
很容易理解,即便是公园里的森林,也不可能和购物广场一样熙熙攘攘全是人。
而且这里树木茂密,也没有石板路,应该不是给人来散步的。
在宋惊风的带领下,两人来到了上次的“幸存者房屋”。
但现在已经不能叫做幸存者房屋了。
没有封门封窗,也没有幸存者丧尸,只是普通的林中小屋。
远远看到门开着,沈月白心就已经沉下来了,到了屋里一看,果然已经被搜过了。
宋惊风捡起丢在地上的几个生锈的铁罐头,眉头已经扭成了麻花。
“看来有人跟你英雄所见略同。”
沈月白看看这看看那,语气有点好笑。
宋惊风不知道她为什么还能笑。
眼下的情况实在很糟糕,他心生烦躁感:
“还笑?你一点都不着急?”
沈月白看了他一眼。
她最初来到时很慌,不知所措,为了活下来甚至想出卖身体依附于。
现在却逐渐找到节奏,可以稳住心态。
而宋惊风是怎么了,他虽然在紧急情况下有点凶,但一直挺冷静的。
现在怎么会这么……暴躁。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眼下得先安抚他的情绪,沈月白看着他:
“你以前说过,最大的困难不是丧尸,是我们对这个世界不了解。
你说的对,现在我们开始慢慢掌握规则,所以事情是往好的方向发展的。
而且等我们穿过森林找到市警局,马上就有食物了。”
宋惊风也不知道为什么他如此急躁,他分明是要比沈月白更冷静一点的人。
沈月白说得他都懂,但他现在思维有点混沌,有点过度焦虑。
想……想要弄点什么东西来平复情绪。
沈月白看他在屋里焦急的踱步,拉开抽屉。
然后眼神一亮,解除夹层,拿出了一盒香烟和火柴。
他吞云吐雾了一会,眉头被尼古丁带来的舒畅感抚平。
但眉间的焦虑转移到了沈月白脸上,她真的太奇怪了:
“你一直都抽烟?”
宋惊风被问得一愣。
他抽烟吗?
他读书的时候是抽的,但抽烟会黄牙。
他觉得看起来很脏,所以大学洗了一次牙后,他就戒烟了。
他一直是那种说一不二的人,所以说戒就戒了。
之后就算毕业工作了,也再也没抽过。
直到来到末世,焦躁感支配着他。
他时有时无的想抽烟,这样能让他获得一刻的安宁。
但他不想有太多的解释,他一直就是这种人,吝啬于分享自己的事情。
所以他只淡淡回了三个字:“以前抽。”
哦,那看来公司女同事的八卦网也不是那么靠谱。
看他又恢复以前那副冷淡样子,沈月白也就没多问了。
小屋虽然已经被搜过,但前人应该是个马大哈。
因为他只把食物炫光就走,那些装备是一样没带。
防水裤一人一条,冲锋衣一人一件,小背包一人一个,军用靴一人一双。
逃生绳、手电筒、剪刀、打火机,还有公园求生手册和宋惊风的一盒烟,收获颇丰。
衣物装备对沈月白来说都有点大。
特别鞋子特大号,看上去像是一只企鹅。
宋惊风觉得好笑,但她一脸严肃,就不想评头论足。
于是叼着烟看了看挂着的表:
“现在才中午12点,接下来怎么办?”
沈月白也在想,她翻看着公园的地图,发现宋惊风说的没错。
这整片森林就是用作探险和野营的项目,里面有三个林中小屋作为补给点。
其中一个在西北方向三公里左右的地方,屋边还有个湖泊。
现在出发应该可以在傍晚到达。
即使那边的物资已经被洗劫一空,湖泊也可以提供淡水资源,说不定还能抓到鱼。
最好的是,晚上可以藏在屋子里避过尸潮。
对于尸潮的问题,两人之前在路上有讨论过。
丧尸无法爬高,所以如果进入森林后实在没有庇护所,那就爬上树熬一夜。
但按照地图来规划,看来此次横穿公园,一夜也不用在树上度过。
沈月白不得不再次感叹,地图在末世真是个好东西。
把计划一说,宋惊风马上就同意了。
两人马上启程,然后如沈月白所料,在黄昏前就到了另外一个补给点。
门也是开的,食物自然是没有,但搜到了两把匕首,还有一个女士腕表。
像是谁走的匆忙遗落在桌上的。
是那种老式的没有声音的表,沈月白戴上,这一次由她来主宰时间。
现在是下午6点,离尸潮开始还有2小时。
她从背包里拿出在上一个屋子里捡到的空罐头,跑到湖边洗了干净。
然后灌了水,架了个篝火烧水。
短暂的休息时间,温暖的篝火给了她安全感。
她看着湖面,浅绿色的水中,几道影子若隐若现。
“宋惊风!”
她激动的朝屋里喊。
宋惊风叼着烟,拿着一个杆子出来,痞痞的回:
“别喊。”
她早就习惯了他那副拽哥姿态。
等男人走近了,才轻轻冲他说:“有鱼~!”
宋惊风“嗯”了一声,坐在篝火对面的一块石头上,用匕首削尖杆子的头。
沈月白凑着火,杵着下巴看着。
太热了,他在屋里脱掉了冲锋衣。
上身就穿着一件黑色小背心,下身没穿鞋,裤脚卷到了膝盖上。
他身上没有那种大块油腻的肌肉,但也很健壮紧实。
皮肤很白,还是那种叫人羡慕的冷白。
沈月白以前用了很多化妆品,什么小灯泡神仙水,都达不到他这种又仙又冷的色系。
宋惊风匕首用得很熟练。
认真的打磨掉杆子上的每一根倒刺,他长长的睫毛低垂着,那眼尾的弧度实在太美。
沈月白想起他的眼睛,是真的很好看。
金丝平行四边的丹凤眼,少见,凌厉,嚣张。
可惜那薄情的嘴角随时下撇,一副不爽天不爽地的样儿。
看着看着对面那人一抬头,眉头皱着,像是要把她吃了:
“看什么?”
“看……”沈月白撇撇嘴:“傻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