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泾河诗会,上品法宝
第70章 泾河诗会,上品法宝(求订阅)
长安城外,泾河。
花船停在水面上,垂珠作帘,丝竹不绝,其中有窈窕女子轻歌曼舞,皆是面容姣好,身姿曼妙,软语清歌,幽香细细。
有士子将杯中酒一饮而尽,竖起大拇指,赞叹道,“李兄,真有你的,没想到你能从松竹馆一下子拉出来这么多清倌人,佩服,真是佩服啊。”
“是啊,是啊,李兄了得。”
“美人,醇酒,诗会,没来的人可是要后悔死了。”
“这样发展下去,泾河诗会说不定会成为长安的一件雅事。”
其他的士子也交口称赞,笑容满面。
李天权举杯和众士子应和,如鱼得水,姿态从容。
从隐天阁得到大量金银珠宝后,他就索性找人将刚买的古宅修葺一番,起名闻道斋。
而后就在城中外地士子进京赶考汇聚的茶楼、客栈挥金如土,邀请各方士子谈诗做乐。
反正他手中有钱,不惧挥霍,在大量金银地支持下,再加上是自己的主场,可以定下主题,有选择的抛出几篇上佳的诗词,使得他在短短十日内声名大噪,于年轻一代士子中声望日涨。
吃人嘴软,这些常参加诗会宴饮的文人士子回去后自然不吝啬吹捧,再加上他的书法和诗词,被称为诗书双绝,也有人称他双绝公子或双绝斋主。
到现在,李天权文采之名,长安城上下广为流传,这样猛烈地上升势头,远比他在修行领域的上升势头还强烈。
又和在座的文人士子寒暄了几句,李天权大袖一展,进入楼船的雅间。
罗素坐在亭中,玉质凝肤,妍美纤丽,正在窗口眺望着河面。
“天权弟弟你这段日子可是越来越出名了,双绝斋主,名动长安。”
罗素打了个招呼,指了指面前红泥小炉上正温着的酒壶,笑道,“这是我从江帅那里顺来的烈岩青霜酒,别有一番味道,伱最近在士林中风光得意,声望大涨,我便借花献佛,以此酒作为贺礼了。”
“于我等修行之人而言,声望如浮云,若非是如今科举之路,世家当道,我也不会出此下策。”
李天权这段时间和罗素打交道很多,关系也随之亲近,说气话了也少了很多避讳。
“如今科举并不糊名,来参加科举的士子,不是世家大族,根本没有丝毫希望。”
“虽然我所求只是明经,却也是困难重重,只有博得一二名声,才能让那些人稍有衡量,不至于直接落榜。”
罗素眉眼一挑,嘴角有着笑意,说着:“我可是听过你的那首昨夜星辰昨夜风,又情真意切,又岂会是单纯为了功名?”
她说着轻轻吟唱,嗓音清亮而空灵,引人遐思。
“昨夜星辰昨夜风,画楼西畔泾河东。”
“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
“隔座送钩冬酒暖,分曹射覆蜡灯红。”
“嗟余听鼓归斋去,走马长街类转蓬。
罗素叹道:“这诗一出,不知多少女儿家要闻之落泪,不知多少闺中少女要为你神魂颠倒……”
“我却不曾想到,杀伐果断,剿灭隐天阁,百无禁忌的你竟然还有这等柔肠和才情。”
“当真是令人刮目相看!”
李天权摆手道:“我也只是一时有感而发,算不得什么才情。”
“我可不是说客套话。”罗素看着面前的少年,心中着实越来越好奇,此子总是能够给人意外,如同笼罩着一层迷雾。
罗素起身,拎着酒壶,给两人的杯中倒上酒,然后举起酒杯,道,“你作的诗词我都很喜欢,我敬你一杯。”
“应该是我敬姐姐才是。”
李天权也端起酒杯,两人轻轻碰了一下,酒液纯澈,赤红中泛着一缕银光,美奂美轮,酒香四溢。
他一饮而尽,只感到一股暖流素腹,转而荡起冰凉的涟漪,水火激荡,席卷全身,让人浑身酥麻。
“好酒!”
再看到对面的女子饮酒之后,双颊染上红晕,更添妩媚。
“这酒内蕴灵气,有助于开辟灵池,洗礼肉身,余下的你可以慢慢享用。”
罗素没有用法力压着,体会着微醉地熏熏然。
李天权轻轻一笑,没有推辞。
“素素姐之前特意叮嘱,要我在这泾河举办文会,说是与那上品法衣有关,不知可否告知我详情?”
罗素沉吟少许,道,“此事原本乃是一桩隐秘,反正你也是自己人,告诉你也无妨。”
“这泾河龙王有一件至宝,名为吞日天龙袍,本是上古灵宝,却被人打的灵性全失,残破不堪。”
“泾河龙王得到后,想尽办法将之重新祭炼,成为了一件上品法宝,而且妙用无穷,比之寻常法衣更加珍贵。”
“只是这宝衣有着缺陷,只要穿上就会有接引大日真火入体,原本此宝能够将大日真火转化为精纯的法力,只要沐浴阳光,就能够法力源源不绝。”
罗素摇头叹息道:“只可惜转化大日真火的妙用丧失,大日真火入体,五内俱焚,就算是神仙之体,时间长了也要化为灰烬。”
“因此这宝物便成了鸡肋。”
“我这里有一件上品法宝乃是以三万八千道万载冰蚕丝编织,又取太阴玉蝉之翼为材,在月光泉中祭炼而成。”
“如果同时穿上这两件宝物,日月轮转,阴阳相济,倒是可以抵消一些大日真火。”
“只是不了长久,以你的修为,最多也就能多撑一个时辰罢了。”
罗素看着李天权解释道:“上品法衣乃是稀世珍宝,着实难寻,愿意出手的就更是难得。”
“我思来想去,反而是这件法衣最为适合你,我可以做主将那踏月冰丝履卖给你,只需要你补上价值相当的物品。”
李天权静静听完,心中有数,知道承了人情,那踏月冰丝履一听就知道是何等珍贵,不要说是价值相当的物品换取,对于修行之人而言,一件合适的上品法宝,就算是倾尽一切,也要得到。
这定然是罗素为他动用了手段。
他心中感激,开口问道:“可是换取那吞日天龙袍并不顺利?”
罗素鬟发低垂,贝齿轻咬着,好一会才道,“泾河龙王清高孤傲,尤其注重颜面和威仪,就算是只是当个摆设,也不会将千辛万苦炼成的宝物换给他人。”
她一说起这话就有些咬牙切齿,显然是在泾河龙王那里受了不少的气。
“不过泾河龙王也有软肋,他有一个独女,在十多年前重伤陨落,化作了一尾龙鱼,灵智全失。”
“此人在泾河养了不少鲤鱼,想要参悟和尝试鲤鱼化龙之法,让那位龙女重获新生。”
“只可惜这些年来始终没有成功。”
顿了顿,罗素有些得意的继续道,“最近他不知从哪里得来的消息,说是只要有文气汇聚,再加上其秘法辅助,就有希望引动文曲星光倒灌,打破桎梏,让鲤鱼化龙。”
“我与那老龙王有了约定,只要在泾河上开文会三十六场,让才子共聚一堂,吟诗作对,就将宝物换给我。”
李天权主动举杯说道:“让姐姐为难了,如此奔波,是我的不对。”
罗素摆了摆手说道:“我只是跑了跑腿罢了,无论是实惠还是换取的宝物,都要你自己来筹谋。”
“只可恨的老龙王冥顽不灵,坐地起价,要不是不想闹的太僵,姑奶奶,我非得抽了他的龙筋。”
李天权只能装听不见,说着:“不过是三十六场文会罢了,再过些时日也就凑足了,算不得什么大事。”
“对我而言,无论在何处举办,都没有什么区别,不过是耗用一些钱财罢了。”
罗素点头道:“你清楚此事就好,千万不可外传,那老龙王性子偏激,若是被其他人横插一杠,恐怕会生出变数。”
见李天权答应下来,她站起身来说道:“好了,没有别的事儿,我先走啦。”
说着她水袖一摆,窈窕曼妙的身躯微转,玉足一点,化作一道清风,很快就不见了踪影。
李天权一个人坐着,看着远处水面上的楼船箫鼓,此时已是傍晚,灯火升起。
他将壶中剩下的酒全部喝光,眼眸有些迷离,这段时间虽然看似诸事顺利,但修为却停滞不前。
缺少了主修法门,又没有了战斗厮杀,每一天都如同虚度,这对他而言有些难以忍受。
“快了,再有一个多月就是春闱,只要中了明经,又有着文名和父亲的书信,拜师魏征应该把握很大。”
“到时候才算有了根基。”
“只是不知魏征究竟是天庭哪位大神通者的化身下界,竟然让父亲如此重视,单单只是书信都不足,还要参加人间科举。”
他想了许久都不得要领,索性推门而出,加入到诗会中,那些文人士子看到他,顿时围了过来,众星捧月,觥筹交错,好不热闹。
第二日。
李天权在金瓶儿的服侍下用过早餐,便回到书房。
“踏月冰丝履。”
李天权打开昨夜罗素派人送来的玉匣,看着其中一双战靴,色泽幽深,烟霞缭绕,隐隐之间,有月光淌出。
“果然是好宝贝。”
他目光眯起,纯粹的月华与冰霜之气自战靴中溢出,凝而不散,袅袅如烟。
他用手一指,踏月冰丝履倏尔化作一道银光,被他穿上,丝丝缕缕的太阴精气从脚底流转,竟然传出江河之势。
哗啦啦!
李天权心念一动,脚下顿时有一条幽幽深深的长河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扩展,一轮明月倒映其中,波光粼粼,自然成色。
一步踏出,长河激荡,横跨天穹,凌波御风,瞬息千里,天地山川,尽在眼底。
尤其是此宝有太阴星共鸣,垂落源源不断的月华,汇聚成河,几乎不会消耗他的法力。
“玄妙啊。”
李天权又惊又喜,这一双踏月冰丝履,配合三界须弥遁法,足以让他的战力暴增,就算是地仙也休想追上他的背影。
“不愧是玉罗刹,果然靠谱。”
李天权很满意,虽然接下这踏月冰丝履后,他将刑天印、血纹鬼影枪,还有隐天阁中一些珍藏的秘术神通、丹药符箓通通都给送了出去。
所有的库藏都几乎一扫而空,除了隐天阁这件洞天法宝、特意留下的一些祭炼屠仙刀的材料和金银财宝,其他与修行有关的物资,几乎全部交给了罗素。
倘若论价值,要超出寻常上品法宝许多,可如今看来却非常值得。
互惠互利,大家才能长久相处,一味的欠人情,绝非好事。
“如此一来,等到吞日天龙袍到手,我就有了三件四星法宝护体,比寻常神仙还要奢侈,地仙都要眼红。”
“接下来想办法将幽冥血月屠仙禁法提升到第三重,甚至第四重。”
“如此一来,就算是修为停滞,我的实力也会突飞猛进。”
李天权默默思量着,足踏月光长河,从天穹中降落,重新回到书房。
“修行幽冥血月屠仙禁法所需要的天才地宝越来越多,而我在隐天阁中所获得的财物都几乎消耗一空。”
“还是要想办法获取资源啊!”
正在这个时候,就见一道青光电蛇横跨虚空而来,轻轻一折,如同惊虹一般,落到院中。
青光隐去,显出一个女子,背着古剑,英姿飒爽,气质凌厉,只是满头白发披肩,与如玉肌肤辉映,越发显得冷冽。
她看到李天权,眸子中有水光荡漾,嘴角却扬起笑意。
“郎君,好久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