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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代嫁新娘(五)

作为新妇第一次准备朝食就吃得公婆集体拉肚子,这根本就是作死的节奏好吗?!

就算目的是好的,最后的效果也是好的,但是……

谁知道呢?

不管是谁看到的都只是公婆吃了媳妇做的朝食拉肚子的事实。

往轻了去想,是新嫁妇千金大小姐十指不沾阳春水,不分五谷,不会做饭。

往重了去想那可不得了,说新嫁妇千金大小姐不满这场婚事,不堪贫苦生活,意欲毒杀公婆了!

所以说,这第一次用药不怕效果不好,就怕效果太好。

再说了,调理身体这种事情,就算是有仙泉水在手,也合该慢慢来。

毕竟若是郭父本来重病在身,这突然一下就好了,定会引人猜疑。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身在乱世,就更是应该小心谨慎。

“云清啊,难为你了。”郭母扶着郭父走出大门,一脸内疚的看着董萍道。

这门亲事虽然是自小就定下的,但是如今确实是郭家高攀了董家。

而董云清从小在董家娇养着,传言中也是个药不离身病怏怏弱女子,如今不但下嫁过来,还要照顾病重的公公。

再加上亲生儿子出去当兵,生死不知,至今为止,家书都没有一封。

家里又穷困,郭父还染病在身,说白了董云清嫁过来就是受苦的……

于情于理,郭母都觉得是自个儿家亏欠了这个媳妇。

从董萍的两世的记忆来看,郭父郭母倒是个心善之人。

至于第二世的时候,郭父郭母明知董云清不是董萍却并未戳破,董萍相信应该不是因为什么门第之见。

毕竟患难与共了那么多年,人心都是肉做的,郭父郭母倒不至于因为门第之见,连个名分都不给董萍。

不管怎么说虽然董萍曾是贱籍,但是董家人已经为董萍赎了身,董萍如今是良籍。

再加上董萍虽然曾是贱籍,但是却是个清倌儿。

可以说董萍在身份上并没有什么污点。

所以说郭家父母最后的默认,恐怕更多的还是为了郭礼楷吧。

原主不知道,董家在毒死自己之后是怎么跟郭父郭母说的,毕竟嘴巴长在别人身上,别人说什么自己又如何得知?

再说了,原主人都死了,不管董家人说的是什么原因,意外坠湖也好,失足落井也罢,那都是死无对证的。

况且原主也明白,可怜天下父母心。

媳妇和儿子比起来,终究还是儿子更重要的。

原主已死,郭礼楷即将荣归故里,郭父郭母自然也不希望这个时候的郭礼楷身上背上克妻之名的。

要知道在这个社会,即便是有再高的荣耀在身,一个克妻之名也能毁了一个人的一辈子。

流言蜚语加封建迷信,一个是患难与共却已身死的儿媳,一个是荣归故里前程似锦的儿子,手心手背,孰轻孰重?

说不怨是假,但是却从未有恨。

拳拳父母之心,原主能够理解。造成自己悲剧的根源本就不在郭父郭母身上,该恨的人从来都不是自己的公婆。

“娘,你言重了。儿……”董萍犹犹豫豫眼神飘忽了一下,而后淡淡的笑了笑,扶着郭父的能一个胳膊道:“爹,儿扶你过来用膳。”

郭父与郭母互相对视了一眼,而后点了点头,任由着董萍扶着郭父在石凳上坐了下来。

董萍浅笑嫣然的给郭父郭母盛了一碗粥:“爹娘,先喝一口粥暖暖胃。”

郭父郭母笑着点了点头,接过陶碗和木勺慢慢的喝着粥。

董萍笑着朝郭父郭母面前的小碟子上一人夹了一块青团子继续道:“朝食有些简陋,还望爹娘莫要嫌弃。”

“云清,说的哪里话啊!这粥炖的甚是绵软,山药丝和肉丝切得更是长短一致,味道清淡却回味绵长。这朝食哪里简陋了?”郭父慈爱的看着董萍道:“真是委屈云清你了。”

郭母咬了一口青团子,笑着点头附和道:“是啊。你看这青团子颜色青翠,艾汁和糯米和得十分柔和,皮儿清香味苦,馅儿香甜可口,外形虽然简单,但是整体却是十分用心。云清的这份孝心都在这朝食之中,哪里能说是简陋了?若真是说简陋,那也是我郭家……”

“娘。”董萍赶紧摇头:“孩儿不是这个意思。”

“云清啊,委屈你了。”郭母眼圈微红,轻轻拍了拍董萍的手:“你是个好姑娘,礼儿若是……我一定让礼儿好好待你。若是……礼儿……”

郭母有些泣不成声,抽泣着握着董萍的手道:“若是不幸……我郭家……”

“娘!”董萍连忙反握着郭母的手,坚定地说道:“娘,孩儿既已经嫁到郭家,生,是郭家的人;死,亦是郭家的鬼!”

郭父亦是热泪盈眶,不住的喃喃道:“好孩子,好孩子。只是委屈了你。”

原剧情之中也提到过,郭母因为觉得有愧于董云清,也曾提出,若是郭礼楷不幸身亡,郭父去后,郭母愿替子与妻和离,写封《放妻书》,还董云清一个自由之身。

不要说郭母无情抛弃了原主,而是郭母这个举动其实是善举。

如果原主真的是董云清,郭母这么做,以董家在这城里的势力,想找个好点的人再嫁也不是难事。

是的,再嫁。

在本朝女子被休弃之后,并不会像现代电视剧里演的那样,家里的人觉得对方丢人现眼不让其进家门,或者是从对方去尼姑庵绞了发常伴青灯。

原主现如今所在的这个朝代,虽然不曾出现在历史长河之中,但是民风民俗却与中国古代大唐甚是相似。

不要以为在古代被休弃的女子会过得很苦。原主现如今所在的这个时代,虽然不曾出现在历史长河之中,但是民风民俗却与中国大唐甚是相似。

一封《放妻书》夫妻协议离婚以后,丈夫不但会将妇人嫁妆原价还予对方,还给了妇人一笔足够三年花用的赡养费。

从此男婚女嫁各不相干。

不要以为古代离了婚的女子就只能去当尼姑,根本嫁不出去。

这是错的。

最起码在这个朝代和唐朝相似的朝代,妇人再嫁是没有问题的。

虽然人们承认娶初嫁闺女比娶二婚妇人强,也承认头婚元配的地位比续弦正房的地位高一些,但是在本朝,女子离婚、再嫁都是很常见的现象。

“妇人守节”是一种品德高尚的行为,但是如果妇人夫死了或者与之离婚了,再找个人结婚,一般不会有人出面指责妇人不守妇道。

其实无论是什么朝代,男人找老婆,首先看对方的出身,是不是高门大姓或者至少是当地望族,也就是名。

其次看地位家产,如果对方父兄官职高、家里有钱最好,也就是所谓的权或者钱。

这些看完了自然看女方本人是否有才有貌德行口碑好,也就是女方自身的资本了,德才品行

至于女方是不是初婚的闺女,考虑次序那是比较靠后的。

董云清是董家的嫡出小姐,父母疼爱,又年轻貌美,和离之后想三年之内再婚问题不大。

当然,若是董云清不想再嫁,亦可以以“父母年老需要侍奉”为由,理直气壮地赖在娘家吃一辈子白食。

父母死后,当家的兄弟有责任继续供养董云清。

就算兄弟死了,继承家业的侄子也要一直供着董云清白吃白喝到死为止。

而死后董云清也可以葬入家族坟地,长眠在父母身边,晚辈给立个碑文墓志,还要写董云清是为了侍奉父母才回娘家长住,是一位孝女。

不管怎么说,若是郭礼楷战死,郭父又病死了,郭母就可以替郭礼楷与董云清和离,还董云清自由之身,让董云清可以不受郭家穷苦所累,安享后半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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